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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p>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鼓励大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
设要求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根据
《华
中农
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校党发〔2013〕37
号),
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综合测评的权重系数、指
标体系及参照标准
∑总分=基本素质(20
分)+课程成绩(70
分)+实践创新能力
(一)基本素质
基本素质主要包括
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态度、
组织纪律观念和身心素质等五项内容,
每项分值为
4
分,
共计
20
分。
1.政治素养(4
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
针和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
益和危害社会秩
序的活动。对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学生,本项直接记零分。
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关心时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2.道德品质(4
分)
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
明礼貌,爱护公物,
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
1
—
诚实守信,为人真诚,敬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
爱劳动,热心公益,爱护环境,爱惜粮食,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
集体
荣誉感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与集体
活动,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
做损害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事。
3.学习态度(4
分)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
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
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认真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诚信考试,考试
不舞弊,恪守学术道德,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4.法制观念(4<
/p>
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
到令行禁止。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观看、传播反动、
淫秽书刊
和声像制品,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做到人走断电,按时熄灯
就寝,不喧哗、
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损毁宿舍设备,不违章
使用大功率电器和酒精炉(煤气炉)等,不留宿校外人员,未经
审批不在
外住宿,未经审核不擅自外出或离校。
5.身心素质(4
分)
< p>有健康的体魄,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早锻炼、课间操等
课外体育锻炼和
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一年级
学生认真参加并完成军训任务。
具有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调节能
力,能正确对
待困难和挫折,情绪稳定,乐观向上,人际关系和
谐融洽。
—<
/p>
2
—
具体减分情况项目及分值如下:
项
目
留校察看
记过
受
纪律处分者
严重警告
警告
学校
受通报批评者
学院(含学院处分)
评分
-5.0’/次
-4.0’/次
-3.5’/次
-3.0’/次
-2.0’/次
-1.
0’/次
-0.5’/次
-0.5’/次
-0.5’/次
-0.1’/—
-1.0’/次
旷课(含政治学习)但不够通报批评和处分者
无故不参加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含党团活
动)或班级、
宿舍的卫生扫除、公益劳动
不遵守课堂秩序或迟到
、早退及旷操、晚归者
其它违纪情况,由辅导员依据学生实际表现确定
< br>(二)课程成绩(70
分)
课程成绩由学业成绩(65
分)组成。
学业成绩主要考核必修课和专业选
修课平均成绩,计算方法
为: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课程成绩×学分/∑课程
学
分,折合成
65
分计算,体育成绩折合成
5
分。如高年级无体育课
成绩,课程成绩折合成
70< /p>
分计算。
(三)实践创新能力
1.竞赛奖励分
p>
根据比赛级别、获奖名次给予奖励分;体育比赛破校记录一
次另加<
/p>
1
分;比赛若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励分对应分
值
为:一等奖对应第
1
名的分值,二等奖对应第
2、3
名的平均分
值,三等奖对应第
4、5、6
名的平均分值 ,优秀奖对应第
7、8
名
的平均分值;
比 赛若只设优秀奖,
优秀奖奖励分的对应分值为
1-8
名的
平均分值;集体竞赛项目对个人减半记分;同一学年度同一
竞赛项目、作品获不同等级的
奖励取其最高分,不累加。
—
3
—
(1)学习竞赛奖励分(累加不超过
10.0
分)
学生
本学年度内参加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21
世纪报
全国英语演讲大
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大赛、IDEA
英国议会
制辩论赛、外研社杯
全国英语写作大赛、中译杯全国大学生口译
大赛、海峡两岸口译大赛、韩素音翻译大赛以
及学校或学院举办
的演讲(辩论)、模拟联合国、英语电影语音模仿大赛、华中地
区十佳英语达人比赛、英文歌曲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和单科知识
竞赛、
百科知识竞赛、职业规划大赛、时政案例分析大赛、征文
比赛等学习竞赛所获奖励分。见
下表:
名次
评分
级别
< br>国家级
部、省级
校、地级
院级<
/p>
6.0’
4.0’
3.0’
1.4’
5.5’
3.6’
2.7’
1.2’
5.1’
3.4’<
/p>
2.5’
1.0’
4.7’
3.2’
2.3’
0.8’
4.3’
3.0’
1.9’
0.6’<
/p>
3.9’
2.8’
1.7’
0.4’
3.5’
2.6’
1.5’
0.3’
3.1’
2.4’<
/p>
1.3’
0.2’
一
二< /p>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注:学生社团主办(不含与学校相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专业
技能竞赛需
出具相关活动介绍。其他类别学科竞赛酌情加分。
(2)文体竞赛奖励分(累加不超过<
/p>
7.0
分)
学生本学年度内参加校运动会、狮子山杯(新生
杯)篮球赛、
狮子山杯(新生杯)排球赛、狮子山杯(新生杯)足球赛等体育
比赛,支部风采展、心理情景剧、礼仪大赛、书画比赛、五月花
海合唱比赛
、舞林大赛、校园星主播等文艺活动所获奖励分。奖
项加分等级同上表。
(3)专业技能奖励分(累加不超过
10.0
分)
—
4
—
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加
1 p>
分,良好加
1.5
分,优秀加
2.5
< br>分;通过相应口试合格加
0.2
分,良好加
0.3
分,优秀加
0.5
分;
该项从通过起以后每次考核
均能加分。
获得各项专业资格证书加分:通过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英语中
< br>级口译笔试加
1
分,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英语中级口(笔)译加
2
分,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英语高级口译笔试加
2
分,上 海外语口译
证书英语高级口(笔)译加
3
分,全国翻译专 业资格(水平)考
试三级口、笔译加
3
分,全国翻译专业 资格(水平)考试二级口
译(交替传译)、笔译加
4
分,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二级口译
(同声传译)
加
5
分,
剑桥商务英语
(BEC)
中 级加
2
分,
剑桥商务英语
(BEC) p>
高级加
3
分。
其他与本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
根据上报情况组织学院相关教师进行评定,酌情加分。
2.创新奖励分<
/p>
(1)创新竞赛奖励分(累加不超过
14.0
分)
学生本学年度内参加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举办大学生课外
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
奖评比等所获奖励分;若是团队参赛,
团队的前
3
名成员加满分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团队的前
5
名加满分),团队的其他成员
减半加分。同一学年度同
一作品获不同等级的奖励取其最高分,
不累加。见下表:
奖级<
/p>
评分
级别
国家级
部、省级
校、地级
14.0’
9.0’
5.0’
10.0’
6.0’
4.0’
7.0’
4.0’
3.0’
5.0’
3.0’
2.0
’
3.0’
2.0’
1.0’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