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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邮箱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高考题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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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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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发(作者:崔志刚)



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延大校办发【

2013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 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个


性、特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 量,根据《延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


实际,特制定《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 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

转专业条件


第三条

转专业学生必须是本校在读学生,

< p>需完成一年级学业后可申请转专


业。


第四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 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课程


初考无不及格或旷考现象;


(二)专业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考核成绩综合排名居同年级本专业前< /p>

10%


(包括

10%

);


(三)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激发其兴趣,发挥其专长。


(四)

申请转专业学生前后专业类别原则上要求相同

(即理工 类互转、

文史


类互转),专业录取批次相同或上一录取批次可申请转入下 一录取批次专业。


第五条

学生确 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

(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

经学


校附属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

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须在


入学时申请转专业。


第六条

个别学生因在申请转入专业方面有突出专长或 潜质,

经教务处组织


有关专家考核确认后,

转专业可不受 排名限制。

同等条件下,

有拟转入专业方面


省级及其以上 获奖、获得专利、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


第七条

< /p>

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

学校可根据学生自愿原则适

< br>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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