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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地址【招生简章】中央财经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1-24 23:56
tags: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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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4日发(作者:俞福良)


新祥旭考研:中央财经大学

2017

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中央财经大学

2017

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


学科创新平台”

项目首批建 设高校,

也是首批入围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


究生 项目”试点院校。经过

67

年的发展,我校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


学学科为主体,文学、哲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


学科体系。


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p>

年)》、《统筹推


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

等文件,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依托财


经类学科优势,

致 力于推进法学和经济学、

管理学相结合的教育特色,

侧重培养

通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法学学科建设


坚持 以财经法学为特色,民商法、经济法、金融法、宪法行政法等学科位居全国


前列;金融法 、不动产法(物权法)、财税法、公共采购法(PPP)、竞争法、


互联网金融、

食品安全法、

涉外经济法等方向名列前茅。

相关教师普遍参与了本


领域立法、司法解释、政策、标准的制定,以及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鲜明的学


科特色和教育资源优势,为培养高层次财经法律实务人才奠定了基础。


法学院近 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

在国家级和省部级法学重大课题申报和评奖


评优< /p>

方面

表现

突出

,整体

科研

< p>实力

已跃

居全国

600

多所

法 学

院系

前列


2007-2009

年教育部全国法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法学院位居第

19

名。


2012

年我校获批为教育部

2012

年“法 学教育实践基地”,同年入选国家卓越法


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首批

“应用型 、

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和首批

“涉


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另据中国法学会主要法学期刊论文发表统计数据,


法学院始终稳定排名在全国

20

位左右。


中央财经大学考 研·经硕堂:


/


法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实力,现有专任教师

59

名,绝大多数教师具有博士


学位和海外留学背景,5

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1

人入选


北京市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3

人入选北京市高校“青年英才计划”,


1

人获

“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称号,

20

余人次受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


民 法院特约咨询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国土资源部


不动产登记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委员、

中国国际商会调


解员等职;40

余名教师入选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 。为适应法律硕士教育培


养的实践性需要,

法学院还聘请了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银


行、证监会、银监会、保 监会、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


等中央机关以及各大国有商业银行 、大型央企的资深法律专家

62

人作为法律硕


士兼职导师 ,参与法律硕士相关教学活动。


近年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结合学校经济学、管理学等 特色学科、校友资


源和自身“财经法学”优势,对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上,强调“财经 、实务、


技能”特色导向,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财经法务精英”培养基地。在实践教


学和联合培养方面,法学院积极与司法机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大型央企、


银行、证券、保险、投融资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全方位合作,经过多年

< br>的探索和实践,

总结出了一套符合财经类院校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先进经

< p>
验。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 见》


(教研〔2013〕1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研究生管理


工作的通知》

(教研厅[2016]2

号 )的规定和精神,2017

年起中央财经大学继续


招收“非全日制”法律 硕士研究生。


一、专业介绍与学习方式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自< /p>

2017

年起,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在培养方式上区分


“非 全日制”和“全日制”。

报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考试在报名时首先要


明确选择“非全日制”的学习方式。


(一)专业


“非全日制” 法律硕士研究生包括法律硕士(非法学)与法律硕士(法学)


两类: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


为非法学 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


考)。

< br>(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


法学专 业

(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p>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 p>
(二)专业代码


(1)法律硕士专业(非法学)研究生,专业代码:035 101。


(2)法律硕士专业(法学)研究生,专业代码:035102。


中央财经大学考研·经硕堂: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 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

9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 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 历教育应


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 br>(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 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


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7

9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


高职高专毕业生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 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


养单位同意。


报考骨干 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


发布的骨干计划招生相 关文件为准。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1.

教育部全面审核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尤其是学历(学籍)信


息。学校于网报结 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单,


该类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

进行认证,

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

否则不


予准考。

考 生务必在网报时认真核对填报的学历

(学籍)

信息,

特别是学位证 书、


毕业证书编号。


2.

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 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 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大厦


6

层,咨询电话:。网址:/。考生现场


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 材料。

未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认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招生类别及规模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2017

年我校拟招收普通计划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共

75

名, 其中法律硕士(非


法学)拟招收

35

名,法律硕士(法学 )拟招收

40

名。复试前,学校将对上述两


种类型分别划 定复试分数线,并分别录取。


学校将于现场确认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与考生进行上述学习 方式和招生类


别的确定,

并就北京考点和外地考点分别复核确认。

报考北京考点的考生将通过


现场确认复核确认。

报考外地考点的 考生无须在现场确认期间复核,

学校将在研


中央财经大学考研·经硕堂:


/


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一经公示且公示期间考 生无异议后,

不得修改。

考生请于


2016

11

1

日后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 /p>

未按时确认而影响报考和录取


的后果自负。


四、修 业年限和学费


1、法律硕士(非法学)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修业年限内每年学费不超过

2


万元。


2、法律硕士(法学)基本修业年限为 两年,修业年限内每年学费不超过

2.5


万元。


(注:上述学费标准尚待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最终以审批结


果为准)。< /p>


五、报名与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 /p>

教育网址:

http:

//,

以下简称

“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教育部、

< p>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

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


单位的网上公告要 求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

网报信息误填、

错填或填报虚假信


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期 间,

考生可自行修


改网报信息或增添报名记录。

北京地区 考点一律实行网上缴纳报名费,

其他地区


按照所选报考点要求完成缴费。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方可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到报考点现场确


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时间:预报名阶段

2016

9

24

日—9

27

日每天

9:00-22:00

和正式


报名阶段

10< /p>

10

日—10

31

日每天

9:00-22:00。

两阶段报名均有效

< p>逾期不


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建议尽早报名 ,

否则

10

31

日截止日报名可 能


出现网络拥堵。


2.报考点选择


考生 所选“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以下


简称北京考点)< /p>

是设在北京市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报考点,

考生须按本考点

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北京考点(

考点代码

1134< /p>

)只接收以下三类考生作为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


(1)在北京高校学习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


(2)具有北京户籍的考生(现场确认 时须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


户口本原件);


(3)不具 有北京户籍但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在职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有本


人与现供职单位签订的劳 动合同和至少连续三个月且临近现场确认当日的北京


地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 p>劳动合同中工作单位信息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


位信息一致;两个证明材料均 须原件,且缺一不可);


中央财经大学考研·经硕堂:


/

福州大学博士-福州大学博士


大学刘海-大学刘海


大连大学学报-大连大学学报


大学公主-大学公主


东北好的大学-东北好的大学


大学 讲义-大学 讲义


重庆大学贴吧-重庆大学贴吧


农业大学录取分数线-农业大学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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