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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祥旭考研:中央财经大学
2017
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p>
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中央财经大学
2017 p>
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
p>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
学科创新平台”
项目首批建 设高校,
也是首批入围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
究生
项目”试点院校。经过
67
年的发展,我校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
学学科为主体,文学、哲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
学科体系。
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p>
年)》、《统筹推
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
等文件,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依托财
经类学科优势,
致 力于推进法学和经济学、
管理学相结合的教育特色,
侧重培养
通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法学学科建设
坚持
以财经法学为特色,民商法、经济法、金融法、宪法行政法等学科位居全国
前列;金融法
、不动产法(物权法)、财税法、公共采购法(PPP)、竞争法、
互联网金融、
食品安全法、
涉外经济法等方向名列前茅。
相关教师普遍参与了本
领域立法、司法解释、政策、标准的制定,以及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鲜明的学
科特色和教育资源优势,为培养高层次财经法律实务人才奠定了基础。
法学院近
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
在国家级和省部级法学重大课题申报和评奖
评优<
/p>
方面
表现
突出
,整体
科研
< p>实力已跃
居全国
600
多所
法 学
院系
前列
。
2007-2009
年教育部全国法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法学院位居第
19
名。 p>
2012
年我校获批为教育部
2012
年“法 学教育实践基地”,同年入选国家卓越法
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首批
“应用型 、
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和首批
“涉
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另据中国法学会主要法学期刊论文发表统计数据,
法学院始终稳定排名在全国
20
位左右。
中央财经大学考
研·经硕堂:
/
法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实力,现有专任教师
p>
59
名,绝大多数教师具有博士
学位和海外留学背景,5
p>
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1
人入选
北京市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3
人入选北京市高校“青年英才计划”,
1
人获
“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称号,
20
余人次受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
民
法院特约咨询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国土资源部 p>
不动产登记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委员、
中国国际商会调
解员等职;40
余名教师入选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 。为适应法律硕士教育培
养的实践性需要,
法学院还聘请了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银
行、证监会、银监会、保
监会、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
等中央机关以及各大国有商业银行
、大型央企的资深法律专家
62
人作为法律硕
士兼职导师
,参与法律硕士相关教学活动。
近年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结合学校经济学、管理学等
特色学科、校友资
源和自身“财经法学”优势,对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上,强调“财经
、实务、
技能”特色导向,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财经法务精英”培养基地。在实践教
学和联合培养方面,法学院积极与司法机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大型央企、
银行、证券、保险、投融资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全方位合作,经过多年
< br>的探索和实践,
总结出了一套符合财经类院校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先进经
< p>验。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
见》
(教研〔2013〕1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研究生管理
工作的通知》
(教研厅[2016]2
号 )的规定和精神,2017
年起中央财经大学继续
招收“非全日制”法律
硕士研究生。
一、专业介绍与学习方式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自<
/p>
2017
年起,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在培养方式上区分
“非
全日制”和“全日制”。
报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考试在报名时首先要
明确选择“非全日制”的学习方式。
(一)专业
“非全日制”
法律硕士研究生包括法律硕士(非法学)与法律硕士(法学)
两类: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
为非法学
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
考)。
< br>(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
法学专
业
(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p>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专业代码
(1)法律硕士专业(非法学)研究生,专业代码:035
101。
(2)法律硕士专业(法学)研究生,专业代码:035102。
中央财经大学考研·经硕堂: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
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
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 历教育应
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 br>(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
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
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7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
高职高专毕业生
。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
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
养单位同意。
报考骨干
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
发布的骨干计划招生相
关文件为准。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1.
教育部全面审核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尤其是学历(学籍)信
息。学校于网报结
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单,
该类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
进行认证,
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
否则不
予准考。
考 生务必在网报时认真核对填报的学历
(学籍)
信息,
特别是学位证 书、
毕业证书编号。
2.
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 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
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
号辉煌时代大厦
6
层,咨询电话:。网址:/。考生现场
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
材料。
未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认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招生类别及规模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2017
年我校拟招收普通计划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共
75
名, 其中法律硕士(非
法学)拟招收
35
名,法律硕士(法学 )拟招收
40
名。复试前,学校将对上述两
种类型分别划
定复试分数线,并分别录取。
学校将于现场确认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与考生进行上述学习
方式和招生类
别的确定,
并就北京考点和外地考点分别复核确认。
报考北京考点的考生将通过
现场确认复核确认。
报考外地考点的 考生无须在现场确认期间复核,
学校将在研
中央财经大学考研·经硕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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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一经公示且公示期间考 生无异议后,
不得修改。
考生请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后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 /p>
未按时确认而影响报考和录取
的后果自负。
四、修
业年限和学费
1、法律硕士(非法学)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修业年限内每年学费不超过
2
万元。
2、法律硕士(法学)基本修业年限为
两年,修业年限内每年学费不超过
2.5
万元。
(注:上述学费标准尚待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最终以审批结
果为准)。<
/p>
五、报名与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
/p>
教育网址:
http:
//,
以下简称
“研招网”
)
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教育部、
< p>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
单位的网上公告要
求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
网报信息误填、
错填或填报虚假信 p>
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期 间,
考生可自行修
改网报信息或增添报名记录。
北京地区 考点一律实行网上缴纳报名费,
其他地区
按照所选报考点要求完成缴费。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方可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到报考点现场确
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时间:预报名阶段
2016
年
9
月
24
日—9
月
27
日每天 p>
9:00-22:00
和正式
报名阶段
10< /p>
月
10
日—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两阶段报名均有效
。
< p>逾期不
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建议尽早报名 ,
否则
10
月
31
日截止日报名可 能
出现网络拥堵。
2.报考点选择
考生
所选“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以下
简称北京考点)<
/p>
是设在北京市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报考点,
考生须按本考点
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北京考点(
考点代码
1134< /p>
)只接收以下三类考生作为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
(1)在北京高校学习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
(2)具有北京户籍的考生(现场确认
时须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
户口本原件);
(3)不具
有北京户籍但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在职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有本
人与现供职单位签订的劳
动合同和至少连续三个月且临近现场确认当日的北京
地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位信息一致;两个证明材料均
须原件,且缺一不可);
中央财经大学考研·经硕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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