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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外发〔
2 016
〕
118
号
关于印发
《南京邮电大学关于本科生海外 p>
访学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为全面推动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鼓励更多学生拥
有海外学习经历,根据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国际化办
学战略,特制定《
南京邮电大学关于本科生海外访学计划的
实施意见》
,经
2016
年
7
月
7
日第
< p>22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
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
《南京邮电大学关于本科生海外访学计 划的实施意
见》
─
1
─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本科生
海外访学
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
2
─
2016
年
8
月
29
日印发
附件
南京邮电大学
关于本科生海外访学计划的实施意见
(试行)
为全面推动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
着力培养学生的国
际视野,提高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鼓励更多学生拥
有海外
学习经历,
根据学校
“十三五”
发 展规划和国际化办学战略,
特颁布我校本科生海外访学计划的实施意见。
一、实施对象
1
、参加校际和院际学生交流项目的本科生;
2
、自行联系赴我国教育部认定的国(境)外正规大学交
流学习,且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保留南京邮电大学学籍
的本科生。
二、项目类别
1
、学校或学院与海外高校签署的三个月及以上、一年以
内的长期访学项目;
2
、学校或学院 与海外高校签署的三个月以内的短期访学
项目;
3
、国家或省政府公派留学项目;
4
、学生自行联系的海外访学项目,访学目的学校原则 上
排名在
《
QS
世界大学排名》
、
《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
或
《上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