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江
大
学
文
件 p>
校教字〔
2007
〕
74< /p>
号
关于印发《三江学院大学生
竞赛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院(系)
、各部门:
为了鼓
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充分调动学生学
习积极性,
特制定了
《三江学院大学生竞赛管理办法
(试行)
》 p>
,
现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江学院大学生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三
江
大
学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
:印发
竞赛
通知
三江学院校长办公室
2007
年
9
月
18
日印发
附件:
三江学院大学生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
协作精神和解决 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活跃校园文化,
倡导学习、
合作、
竞争、向上的校园氛围,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科学素养,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
趣,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鼓励学生个人或团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为
使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的分类
1
、竞赛的类别:
(
1
)
学科竞赛:指各类与学科教学关系紧密的竞赛。
如大学 生数学建模竞赛、
大学生高等数学
竞赛等。
< p>
(
2
)课外竞赛:指旨在丰富学生课外活动的文艺、
科技和征文等素质拓展类竞赛。如大学生挑
战杯、高校辩论赛、创业计划大赛等。
(
3
)
体育竞赛:指各类体育 运动比赛和单项锦标赛。如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比赛、高校篮球锦标
赛等。
2
、竞赛的级别:
(
1
)校内竞赛:指以院(系)
、教学单位或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竞赛。 p>
(
2
)校级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 公布的各类全校性竞赛。
(
3
)
市级竞赛:
指由市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市级团体组织的全市性或跨市区的各类竞赛,
或省内
各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各类竞赛。
< br>(
4
)
省级竞赛:
指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 省级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各类竞赛,
或国家
各地区(如华东地区
)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各类竞赛。
(
5
) 全国性竞赛:指由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团体组织的各类全国性竞赛。
(
6
)国际性竞赛:指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团体组织的各类世界性竞赛 。
学校重点支持省级以上的竞赛项目,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
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
生英语竞赛、大学生挑战杯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
生运动会比赛等等。下文中校外竞
赛指市级以上(包含市级)竞赛。
二、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1
、学 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
学工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和
各院
(系)
、
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 竞赛管理委员会,
负责我校大学生各类竞赛活动的
整体规划和宏观领导;
大学生各类竞赛项目的认定、
资金的使用审批等;
以及协调有关部 门的工作。
2
、
大学生竞赛管理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办公室负责转发或制定
竞赛规程、确定竞赛规模和时间;负责收集、公布各类竞赛的信息,审核各类竞赛文件,确定竞赛
p>
实施单位;负责与竞赛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组织校级竞赛命题、评审等工作;负责
组织
申报竞赛经费;
负责对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获奖等级的评定
(获奖学生的表彰奖励每年
10
月由学工
部统一组
织,
获奖指导教师的表彰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
;
负责与竞赛相 关的档案资料的整理、
归
档等。
3
、校内竞赛的组织与管理由举办竞赛的院(系)
、教学单位或部门负责。 p>
4
、校级以上
(包含校级)竞赛工作在大学 生竞赛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
室负责协调管理,由
有关院(系)
、教学单位或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类校级以上(包含校级)竞赛
< br>项目,均请竞赛实施单位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领取或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网页上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
(校外竞赛项目填写
《三江学院参加校外竞赛申请表》
,
校级竞赛填写
《三江学院举办校级竞赛申请
表》
)
,经竞赛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实施。
竞赛项目工作由有关院
(系 )
、
教学单位或部门领导总负
责,落实专人负责竞赛的宣
传、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提供竞赛所需的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
为竞赛配备必要
的指导教师或教练员,组织学生竞赛前的辅导、培训或训练,指导学生参加竞赛,
做好参
赛时的后勤保障等工作。竞赛结束后,
负责具体实施竞赛工作的有关院(系)
、教 学单位或部
门将书面总结上报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竞赛的补助
1
、参加校内 竞赛和校级竞赛的学生、指导教师、教练员和组织管理人员一般不予补助。
2
、参加校外竞赛的学生、指导教师、教练员和组织管理人员的具体补助标准见表
< p>3-
1
:
表
3
-
1
:校外竞赛补助标准
类
别
赛前集训
比赛期间
学生(每人)
≤
25
元
/
天
≤
30< /p>
元
/
天
指导教师、教练员或组织管理人员(每人)
7
个工作时
/
天
100
元
/
天
说明:
(
1
)学生竞赛补助包含伙食费、夜宵费、 冷饮费等。
(
2
)赛前集训期间,指导 教师、教练员和组织管理人员只计算工作量、不发补助(双休日或
节假日可另发误餐费<
/p>
15
元
/
天)
。
< /p>
(
3
)比赛期间,指导教师、教练员和组织管理人员只发补 助、不计算工作量。
3
、
参加校外竞赛 的指导教师、
教练员和组织管理人员人数根据参赛学生人数确定,
具体标准见 p>
表
3
-
2
:
表
3
-
2
:校外竞赛所需 指导教师、教练员和组织管理人员人数标准
类
别
赛前集训
指导教师(教练员)
20
名学 生
/1
名指导教师(教练员)
每
队
(
至
少
3
名
< p>学生
)
/1
名
指
导
教
师
(
教
练
员
)
或按照参赛文件规定
组织管理人员
60
名学生 p>
/1
名组织管理人员
比赛期间
1
名组织管理人员
说明:
(
1
)如实际指导教师、教练员和组织管理人员人数超过该标准,补助金额仍按 该标准核发。
(
2
)若某些竞赛下设多 个项目(如大学生运动会下设跳高、短跑等若干项目)
,所需指导教师
和
教练员人数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3
< p>)若某些竞赛涉及多个专业、多个学科或其它特殊情况,竞赛的赛前集训所需指导教师和教练员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但各位教师和教练员赛前指导学生集训的天数总和一般不能
< p>超过竞赛所需赛前集训天数标准的
1.5
倍(具体标准详见表
3
-
3
)。
4
、参加校外竞赛的赛前集训天数根据比赛级别确定,具体标准见表
3
-
3
:
表
3
-
3
:校外竞赛所需赛前集训天数标准
比赛级别
学科竞赛和课外竞赛集训天数
体育竞赛集训天数
国际级
≤
80
天
≤
160
天
国家级
≤
50
天
≤
100
天
省级
≤
25
天
≤
50
天
市级
≤
15
天
≤
30
天
说明
:
(
1
)集训时间不能与学生上课时间相冲突,一般情况下应安排 在双休日或节假日。
(
2
)如实际赛前 集训天数超过该标准,补助金额按表
3
-
3
中最高 标准核发,表
3
-
2
中说明
(
3
)的情况例外。
四、竞赛的奖励
1
、
参加校级竞赛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获奖后一般只发证书和纪念品,
证书由主办单位以学校名义
统一印制发放,
一、
二、
三等奖纪念品的 价值一般不超过
100
元、
80
元及
50
元。
校内竞赛奖励标准
一般应低于校级竞赛的标准
,由各组织实施单位自行确定,经费从本单位的学生活动经费中开支。
2
、
参加校外竞赛的学生和指导教师除获得竞赛主办单位的奖励外,
学校也将给予一定奖励。
学
生参加竞赛的奖励标准参照
《三江学院学生手册》
(
2007
年
7
< p>月版)第
104
页至
105
页
《三江学院学
生课外科技文体艺术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章“考核与奖励”中的有个内容。教师指导学生参
加竞赛的奖励标准见表
4
-
1
和表
4
-
< p>2(表
4
-
1
:三江学院参加 校外学科竞赛及课外竞赛指导教师
奖励标准;
表
4
-
2
:
三江学院参加校外体育竞赛教练员奖励标准) p>
。
竞赛结束后的奖励须由获奖部门
或个人提供有关竞赛文件、
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奖杯或奖品的实物(照片)送竞赛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核实、备案后才能下发。
表
4
-
1
:三江学院参加校外学科竞赛及课外竞赛指导教师奖励标准
获
奖
级
别
国家一等奖
国家二等奖
国家三等奖、省特等奖、
赛区特等奖
省一等奖、赛区一等奖
省二等奖、赛区二等奖
省三等奖、赛区三等奖、
市特等奖
市一等奖
市二等奖
市三等奖
学科竞赛
指导教师奖励金额(元
/
队)
2500
1500
1000
800
600
500
400
300
150
表
4
-
2 p>
:三江学院参加校外体育竞赛教练员奖励标准
获
奖
级
别
国家级
第一名
省级、赛区
市级
国家级
第二名
省级、赛区
市级
国家级
第三名
省级、赛区
市级
国家级
第四名
省级、赛区
市级
国家级
第五名
省级、赛区
市级
教练员奖励金额(元
/
队)
1500
1000
500
1200
800
450
1000
700
400
800
600
350
700
500
250
课外竞赛
指导教师奖励金额(元
/
队)
2000
1200
8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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