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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
法大发?
?
51
号
第一条
为了强化全人教育和创新教育理念,激励学生积 极进
取,全面发展,并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创造优异成绩,根据《中国
< br>政法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奖学金(以下简称“校长奖学 金”
)
是学校设立的学生奖学金最高奖。本奖项以奖励思想道德品质优秀
、
专业知识功底扎实,综合素质优异或实践创新能力强,特殊专长表
现突出,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
位生、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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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非全日制学生、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研究生以及外国留学
生,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
10-20
名,其中
本科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占
60%
,硕士研究生占
3 0%
,博士研究生
占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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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校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
1
万元。
第五条
校长奖学金的评审机构为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
申报条件
(一)参评当年具备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以上奖获奖条件。
(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且有突出表现。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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