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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12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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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12日发(作者:马震武)


中国民族经济政策回顾及其评价



民族经济政策是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


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

60

年来,

中国民族地区经济 发展成就显著,


这是党和国家根据不同历史时期民族地区发展的实际,

制 定和实


施一系列民族经济政策的结果。本文将回顾新中国成立

60

年来


中国民族经济政策的演进历程,

评价各时期民族经济政策的 实施


效果,

总结其经验教训,

力求为新时期民族地区经济 发展提供更


加合理、有效、全面的政策建议。


作者张丽君,

女,

中 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韩笑妍,

女,


中央民族大学经 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王菲,女,中央民族大学经


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地址:北京市,邮编

100081


民族经济政策,

是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


部分。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们党


民族工作的根本宗旨和 在民族政策上的根本立场。新中国成立


60

年来,民族地区经济总量增长 迅速,尤其是改革开放的

30


间,

民族 地区的

GDP

总量已由

1978

年的

324

亿元增加到

2008


30,626.2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

17.4

倍,年均增长


10.2

%。财政能力显著增强,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 工农业生


产得到空前提高,边境贸易发展迅速,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少数民族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这正


60

年来党和国家根据民族地区发展实际,制定和实施一系列< /p>


民族经济政策的结果。


< /p>

长期以来,

中国政府对民族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一直予以


高度重视,

国内学者及相关研究人员也对此进行了研究。

金炳镐

< br>回顾了新中国成立

60

年来中国民族政策的发展历程;王文长分

< p>
析了国家宏观政策及具体的制度安排对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的影


响力,并对国 家扶持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形态及效应进行了研


究;

张红梅以如何提高中 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政策的有效性为核


心进行了理论阐述和实证研究;

彭 秋虹重点论述了中国共产党第


三代领导集体的民族经济政策;

温军对中国 民族经济政策的稳定


性进行了评估等。

这些研究成果都不同程度地对中国 少数民族和


民族地区经济政策的内容进行了梳理。

本文将从分析民族经济 政


策的特殊性出发,

对各历史时期民族经济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


述,

透过中国民族经济政策的发展及演变历程,

归纳其内在的启


示,力求为新时期中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合理、有效、


全面的政策建议。


一、民族经济政策的概念及其特殊性


民族经济政策,是国家为发展、扶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

地区发展经济而实施的政策,

是为指导和影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


区经 济活动所规定并付诸实施的准则和措施,

是国家宏观调控的


手段。

对于民族地区发展而言,

民族经济政策是一项重要的区域


经济政 策,

但同时又是一项特殊的区域经济政策,

其特殊性主要


表现在:


1

、政 策对象的特殊性。一般的区域经济政策,是指中央政


府为推动和协调地区经济发展、

调控区域经济运行而采取的一系


列方针、

政策和措施的总称。

其政策对象主要是区域发展的重点


区域,或者是区域调节的重点区域,如 落后区、萧条区、膨胀区


等问题区域。

而民族经济政策的实施对象则是全 体少数民族群体


及民族地区区域。

因此,

民族经济政策与 一般的区域经济政策相


比,

其政策实施的针对性更强,

作 用的主体和范围更为明确和具


体。


2

、政策环境的特殊性。民族经济政策的实施对象具有特殊


性,

决定了其政策实施的环境也有别于一般的区域经济政策。


族经济政策以中国民族地区为实施区域,

主要包括内蒙古、

< p>宁夏、


新疆、西藏、广西五大民族自治区和云南、青海、贵州三个少数


民族人口比重较高的省份

(

以下简称民族八省区

)

加之分布于全


国各地的

30

个民族自治州、

120

个民族自治县

(

)

以及

1100


个民族乡,面积 占全国国土面积的

64

%以上。民族地区地理区


位环境、 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及经济发展环境等的特殊性,是民


族经济政策制定与实施环境特殊性 的具体体现。

由于各民族地区


发展状况与非民族地区相比差异显著,

各民族地区之间、

各民族


之间的发展状况也参差不齐,民族经 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需要


“因地制宜”、“因族制宜”、“因时制宜”,不能照搬其他地


区的经济发展模式,

照抄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政策,

而要 切实把


握政策实施对象,

即目标区域和目标主体的特殊性。

如国家在民


族地区实行市场经济、

优胜劣汰政策导向时,

就应考虑到民族地


区地理位置闭塞、自然环境恶劣、经济发展基础薄弱、公共设施


条件落后等特殊环境,

坚持兼顾公平的政策导向,

加大对民族 地


区经济发展的政策倾斜力度。

各民族地区也应依据本地方的特点


和需要,制定适宜本地区、本民族发展实际的经济发展政策。


3

、政策目的和功能的特殊性。民族 经济政策的目的与一般


区域经济政策的目的有重合之处,

均是通过政府的 集中安排,


选定的地域单元予以利益补助,

促使区域经 济发展与区域格局协


调并保持区域分配合理。

但由于政策对象和环境的特 殊性,

民族


经济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


经济建设,

改变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的贫困落后状态,

提高 各民族


人民的生活质量,

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中国 在各个时期民


族经济政策的制定都受到整个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的影响。目前,

< p>
中国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


经济和社会加 快发展的愿望同民族地区经济、

社会发展相对滞后


的现实矛盾。

国家扶持民族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实践,

其主要功


能就是要根据各 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

帮助各民族地区加速经


济发展,切实解决好这一 矛盾。


4

、政策 原则的特殊性。民族经济政策与一般的区域经济政


策相比,

有其自身完整 的政策结构和政策系统,

这决定了它在制


定和实施过程中具有不同于其他 区域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

必须


坚持国家帮助和少数民族自力更生相结合 的原则,通过国家财


政、投资、人力及相关政策的倾斜,一方面尽快解决民族地区贫


困问题,另一方面增强民族地区内在活力,形成具有自我调节、


自我 发展能力的相对独立的经济体系,

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


的经济发展活 力。


二、新中国成立

< p>60

年来主要民族经济政策及其作用


民族经济政策的形成与演变,

既受不同时期国际环境背景的


作用影响,又深受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国内政治、经济、文化等特


定环 境的影响。

总体上看,

中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战略与相应的


民族经济政策演变大致经历五个阶段。


(

)

国民经济恢复和“一五”计划建设时期

< p>(1949.10


1957)


新中国成立之初,

随着大西南、

大西北逐步解放 和民族自治


地方的建立,国家开始三年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这一时期,


中央政府制定的民族政策,

其目的是解决民族平等问题,

扶持地


方政府尽快恢复经济,

使少数民族已有的社会制度过渡到与社会


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


1952

12

月的《中央关于民族地区的五年计 划的若干原则


性意见》中明确指出,各省、自治区在制定经济发展计划时要全

< p>
力推行民族区域自治,

照顾到民族地区发展的要求和愿望,

制定


切实可行的计划。


在工业发展政策方面,

1952

年中央在《关于民族地区的五


年计划若干原则性意见》中提

出,在少数民族的中心区域人


口集中地区,

建立为人民生活所必需的与发展生产有密切联系的


工业。“一五”时期,国家根据建设的布局和资源条件,将苏联


援建的

156

个大型建设项目中的

40

个安排在了民族地区,并 进


行了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在农牧业方面,

20

世纪

50

年代初,国


家根据各民族地区的具体特点,实施了靠山吃 山、靠水吃水、宜


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以主业带动多种经营、全面发展


的政策。


民族 贸易政策也是民族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


立后,

< p>党和国家为体现中国民族地区商品物流形式的特殊性,


合各少数民 族不同的社会形态,

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民族贸易政策


体系。

1951

年第一次全国民族贸易会议上,国家确定了对民族


贸易企业实 行价格补贴,

特殊供应偏紧的商品实行计划供应,


部分 商品实行价格补贴。

1952

年全国民贸工作会议确定,国家

对民族贸易企业暂不规定上缴利润,对民族贸易企业资金来源,


确定

80

%由国家投资,

20

%由银行贷款解决。


这一时期的民族经济政策,

在保障少 数民族经济权益、

促进


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方面起了较大作 用。

财政上的


支援与税收上的优惠政策,

促进了当时民族 地区社会经济的恢复


和发展;大型工业项目的投入建设,如内蒙古包头钢铁基地、包


头两座大型机械制造厂、

宁夏青铜峡水电站、

新疆克拉玛依油 田、


云南个旧锡业公司等,

为民族地区奠定了工业化的基础,

< p>同时帮


助民族地区建立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发展体系;

休养生息的农牧 业


政策则使处于困境中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增强了生产、生活信心,


为后来民族地区农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民族贸易政策的实


施,更 是赢得了少数民族对新中国民族贸易活动的拥护与信任,


在打开民族地区工作局面方面起 到了开路先锋的作用。


(

)

大跃进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

(1958

1965)


20

< p>世纪

60

年代,国家在民族地区实行“财政适当照顾、必

要补助”的优惠政策。

国家预算每年安排一笔少数民族补助费作


为民 族地区特殊性开支专款,

民族自治地方的上年结余资金和当


年预算执行过 程中超收分成收入,都留归民族自治地方安排使


用,

极大地缓解了民族地 区的财政困难。

为适应民族地区经济文


化事业发展的需要,

1964

2

7

日,财政部颁 布《财政部关


于计算民族自治地方百分之五机动资金的具体规定》

国家每年


按照上年的经济建设事业费、

社会文教事业费、

行政管理费及其


他事业费

(

不包括基本建设拨 款和流动资金

)

的支出决算数,

另加


5< /p>

%的机动金,用于经济建设、社会文教、行政管理和其他事业


支出。


在财税政策方面,

中央 政府对民族地区实行了较为优惠的财


政政策,

除规定民族地区财政应有一 定范围的自主权、

收支结余


上缴中央、不足部分由国家补助外,还发放生 产补助费、卫生补


助费、社会救济费及无息贷款等补助专款。从

1958

年起,国家


实行《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这是中国第一个以 立


法形式产生的体现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权限的预算管理法规,

奠定


了中国民族地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

此外,

国家为加快民族地


区基础产业――农牧业――的发展,对农业长期实行“依率计


征 、依法减免、增产不增税”的轻税政策,牧业采取轻于农业和


城市的税收政策,

对边疆民族地区实行减免工商税及税收负担轻


于内地的税收政策。


工业发展政策方面,根据国家提出的“调整、巩固、 充实、


提高”八字方针,民族地区关停了技术落后、原材料缺乏、严重

< br>亏损的企业,

重点建设了一批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工业企业;

还根

< p>
据各地资源条件分别发展了电力、煤炭、建材、机械、钢铁、化


工等工业企 业及一批轻工业、

民族特需品企业,

并对内地支援民


族地 区经济建设的职工实行必要的照顾政策。


农牧业政策方面,

中央明确提出要增加牧区牲畜生产,

并对


少数民族山区的生产和解决森林资源所有权、

林粮矛盾等有关问


题予以重视。


民族贸易政策中 ,

“三项照顾政策”是当时一项非常重要的


政策。

该政策 主要是对边远山区、

边远牧区民族贸易企业在资金


(

批发 企业自有资金

50

%,

零售企业自有资金

80

%,

不足部分由


财政拨补

)

、 利润

(

民族贸易企业利润留成为

80

%,比一般企 业


30

个百分点

)

、价 格补贴

(

实行城乡同价,对送货到边远地区


的企业给以运 费补贴

)

等方面给予照顾

(

简称三项照顾

)

。经过审


查,中央确定广西

17

个县、云南

31

个县、四川

45

个县,贵州


22

个县,青海

31

个县,甘肃

13

个县为照顾地区,极大促进了


当地民族贸易发展。

同 时,

国家对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品采取


措施保证供应,

还制定了边销茶储备政策、

少数民族特需金银饰


品的管理及照顾政策、少 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等。


这 一时期民族政策的实施,

由于深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影


响,经历了曲折 的发展过程。“二五”前期,由于片面执行“以


钢为纲”、

“以粮为纲” 的经济方针,

加之错误地估计了民族关


系发展形势,

国家 取消了行之有效的民族地区经济优惠政策,


搬推行汉族地区的经济措施 ,使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严重脱离实


际。

工业方面,

民族地 区也跟随全国形势掀起了发展地方工业的


浪潮,不顾当地的社会条件、自然资源和技术条 件是否具备,盲


目建设。农牧业方面,忽视了农业生产内部结构的合理性,不顾


各民族地区自然条件和耕作习惯的差别,

一律搞深翻密植,

使农< /p>


业生产大幅度减产。

牧业发展则采取“以农挤牧”政策,

大 面积


开垦草地,使草场普遍沙化、退化,载畜能力迅速下降。林业生

产方面,强调“以粮为纲”,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现象严重,森


林资源锐减、

水土流失加剧。

民族贸易方面,

“二五”计划前期,

民族贸易机构撤销合并,

民族贸易企业“三项照顾”政策停止执


行。


针对“二五”前期出现的过激行 为,

“二五”后期党的八届


九中全会通过了国民经济“调整、充实、巩固 、提高”方针,国


民经济发展进入调整期,

各项民族经济政策也相应得到 恢复和落


实,民族地区经济逐渐得到恢复。


(

)

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

1976)


这一时期新中国面临着成立以来最为严峻的国际形势,

美国


对越南出兵,

中苏、

中印边界局势紧张,

严重威胁着中国北、< /p>

东、


南边境地区。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出于国防战备的需 要,

分散


安排工业布局,

根据各地军事战略地理位置的不 同,

将全国划分


为一、二、三线。处于战略后方的川、黔、陕、甘、青、 宁、贵、


鄂、湘、晋等

10

个省、自治区被划分为“三线 ”地区,集中了


国家大量建设资金。


为满足战略需要,国家将宁夏、青海、甘肃、贵州、四川、

湖南等省的民族自治地方,

以及一些省、

自治区的自治州划归三


线地区,

从沿海和内地陆续迁移植入一批大中型工业企业,

并安


排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

在民族地区的陆地边境线,

国家建立了


数十个生产建设兵团,提供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现代农牧技术。


“ 三五”、

“四五”计划时期,

政府调拨了大量的资金和技术力

量,加速民族地区工业、基础设施建设,使民族地区兴起了一批


现代化企业。

1975

年,国务院批转了《全国牧区畜牧业工作座


谈会纪要》 ,重申了“以牧为主”的方针和“禁止开荒、保护牧


场”、

发展畜牧业生 产等政策规定,

推动了民族地区农牧业生产


的发展。


在财政税收方面,从

1968

年起,国家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


的管理办法,对民族地区财政支

出给予了必要的支持。为解


决民族地区商品生产工艺落后和供应不足问题 ,

国家专项投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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