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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硕博连读生
选拔试行办法
(
2005
年
9
月
26
日院务会讨论通过)
为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根据教育 部及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
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对象与要求
(一)选拔对象:
接受学历教育的二年级科教类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要求:
1
.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
2
.研究生具有科学研究培养潜质;
3
.委培生和定向生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硕博连读”的有效
证明。
二、接受硕博连读生的学科专业与导师要求:
1
.已有博士毕业生的学科专业。
2
.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已列入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三、选拔与考核:
(一)初选
1
学院根据第一学年的全院统开课程 (高级宏观经济学(
1
)
、高级
微观经济
学(
1
)
、高级计量经济学(
1
)
)成绩,按
2
:
1
的比例确定
选拔对象的范围,
凡课程成绩符合标准者即取得报名资格,
入 选学生
自愿报名,确定初选名单。
(二)考核
在初选研究生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 ,
各学院组织对初选
人“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资格认定考核,考核
分两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考核
(
1
)列入初选名单的研究生须填写《厦门大学 “硕博连读”博
士生资格认定申请表》
中的有关个人基本信息,
提交院系考核小组考
核。初选人报名时只报学科,不报导师。
< /p>
初选人在第一学期内(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充分运用第
< p>一学年所学的高级宏观经济学(
1
)
、高级微观经济 学(
1
)和高级计
量经济学(
1
)等现代经济学及其相关专业知识,提供一份所申报专
业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
划,该计划必须包括:选题、文献综述、
研究框架、研究大纲、研究内容、拟研究的问题
及解决方法。
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生遴选领导小组,
各系 所组织专业选拔小组负
责遴选工作。选拔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者的
研
究计划进行考察、答辩和评分,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比例筛选(各
< br>专业入选人数最高不超过本专业提出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博士导师数,
最低淘汰比例
为本专业报名学生数的
1/3
)
,
选拔遵循高标准 、
严要求、
宁缺勿滥的原则。
选拔小组由各专业副教授以 上职称教师组成,
进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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