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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一、大学生医保的性质
大学生是居民医保的一
个特殊群体,大学生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
民医疗保险的范畴,
是一项由政 府和个人共同筹资,
以住院为主兼顾
门诊的医疗保险,
它 不同于商业保险,
是国家政策性的社会保障体系
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
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
)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
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
生),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三、缴费标准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的费用筹集由国家财政补助
及个人自付两部分组成,
个人部分相对稳定 ,
国家财政补助逐年提高。
2015
年个人自付部分调整 为
50
元,
国家补助
400
元。< /p>
2016
年个人自
付部分调整为
90
元,国家补助
440
元。
历年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筹集标准见下表:
正常
缴纳年度
国家补贴
个人缴纳
国家补贴
个人缴纳
2009
2010
2011
80
120
200
20
20
20
90
130
210
10
10
10
100
140
220
低保重残
合计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50
300
350
400
440
20
20
20
50
90
260
310
360
410
450
10
10
10
40
80
270
320
370
450
530
四、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p>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学年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
费当
年的
9
月
1
日至次年的
8
月
31
日。
参保后又中断缴费在
6
个月内的,办理续接手续时,个人全额补
缴中断缴费期
间的医疗保险费
(包括国家财政补贴及个人自付部分)
,
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在
6
个月以上的,
除按规定
全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外,待遇享受设置
6
个月等待期。
五、转学、休学及出国交流的大学生其医疗保险待遇
< br>大学生参保缴费后,
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转学、
出国交流、
休学,
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转学的大学生在第二年应参加转入高校 的
大学生医保;出国交流、休学的大学生可继续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
< br>对于各种原因被取消学籍办理退学的大学生,
在享受完当年度的医疗
待遇后,高校不再为其办理参保缴费。
六、大学生医保的保障范围及医疗待遇支付
大
学生医保的保障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意外伤害、门诊特殊
病种、门诊慢性病、门诊紧
急抢救、住院及生育补贴。
1
、大学生普通门诊
参保大学
生门诊就诊设立大学生门诊统筹基金。大学生门诊统筹
设立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
/p>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
参保大学生在
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由门诊统筹基金按
70%
的比例支付,门诊统筹
基金最高
支付限额为
500
元(包括校内及校外就医)。
一般门诊疾病的就诊
指定医院为校医院
。学生在校医院看病时须
携带大学生医保证,
在费用结算时直接按照统筹基金进行支付,
学 生
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即
30%
的费用。
< p>急诊抢救就医返校后携带发
票、就诊病历、在校医院报销。自行到其它医院就医的,
发生的门诊
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2
、门诊意外伤害
1
)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
< /p>
2
)费用支付标准:因意外伤害引起上述疾病在门诊治疗时的医
< p>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70
%,个人支付
30%< /p>
,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
累计最高支付
1500
元。
对于自杀、
自残
(精神疾病除外 )
、
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交通事故、
打架、斗殴、酗酒、吸
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情况发生的上述疾病,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3
)费用报销程序:由参保大学生将门诊病历、门诊处 方、相关
票据、
《大学生医保证》及有关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报送校 医院
医保科,医保科整理汇总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3
、门诊特殊病种
1
)病种范围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
症期门诊肾透析、器
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2
)费用支付标准:门诊治疗 上述三种特殊病种发生的医疗费用,
由统筹基金支付
60
%,个人支付
40%
。
3
)费用报销程序:参保大学生在门诊治疗上述特殊病种时,首
先在定点医院开具《西安
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审批
单》
(由专科主治医师出具,科 室主任签字,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盖
章),然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备案。
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参保大学生在门诊治疗上述
特殊病种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60
%,个人负担 p>
40
%。
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p>
统筹基金支付
部分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结算。
4
)以上三种疾病首次审批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始病历复印件
(包括: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诊断证明、
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包括:血、尿常规、肝肾功、电解质等
)
、环
孢素血浓度(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病理检查报告单
(
限 恶
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
、《大学生医保证》、《西安市大 学生基本医疗
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等。
4
、门诊慢性病
1
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
性高血压(Ⅱ期以上,限
50
周岁以上);脑
血管病恢复
期;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慢性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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