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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杭州市城镇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大学生分册)
壹、大学生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特点?
壹是大学生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
保)是政府主办的
非营利性的社会医疗保险。大学生所缴纳的医保
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经
办机构不得从中提取任何
费用。
二是财政补贴
力度大。大学生医保政策体现了政府责任,大学
生医保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
30
元,财
政补贴
90
元。在杭高校就读的大学生,不论是否为本市户籍,均可
参加大学生医保,均可享受同样的政府补助。
三是参保
没有“门槛”。大学生参保不需要事先体检,符合参
保条件的各类学生均可参加大学生医
保,保障的重点恰恰是大病、
重病患者,因病休学但仍保留学籍的大学生也可继续参加城
居医
保。
四是保障没设封顶线。大学生医保住
院统筹基金支付不设最高
支付限额,能够较好地缓解那些长期患病和患重大疾病大学生的
经
济负担。
五是就医结算十分便捷。每年入学
的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参保
后,从当年
9
月
1
日起就开始享受待遇,没有免赔期的限制,即参
保即享受。同时,参
保的大学生不再限定在校办医院或少数合同医
院就诊,能够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
择住院治疗及规定病种
门诊医疗,且无需个人预先全额垫付医疗费。
二、哪些大学生符合大学生医保参保条件?
符
合大学生医保参保条件的大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包括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
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
(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
本、专科学
生、研究生。
在杭就读的外籍留学
生、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任壹险种和省、
市、区子女统筹公费医疗的本市区户籍学生不纳
入大学生医保保障
范围。
三、参加大学生医保可享受哪些待遇?
参加大
学生医保的学生,可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
待遇。
四、如何办理参(续)保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
的大学生,应在每年的
9
月
1
日至
10
月
15
日,
由学校统壹办理参(续)
保登记和保费代缴手续。新符合参保条件
的大学生,应在纳入参保范围的
3
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大学生转学或退学的,所在高校应及时
到市医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
注销登记手续。
五、参保期间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办理?
参保期间大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
应及时持变更后的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至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手续。
六、缴费标准有何规定?
大学生医保费按年缴
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120
元,其中个
人缴纳
30
元,财政补贴
90
元。同壹结算年度内缴费标准不变 。
七、哪些大学生可免缴医疗保险费?
持有二级及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
疾证》)或县级
及之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含低
保证,以下简称《困难证》)的学生,
其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由同
级财政全额补贴。
八、大学生的医保待遇结算期有何规定?
每年
9
月
1
日至次年
8
月
31
日为参保大学生的医保待遇结算年
度。
大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的,可在缴费所
属结算年度内享受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缴费
手续,属学校原因
的,自补办参(续)保缴费手续后的次月起享受
该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属个
人原因的,自补办参
(续)保缴费手续满
6
个月后享受该 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医保待
遇。
新符合参保
条件且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的次月
起享受该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
。
大学生被学校注销学籍的,自学校为其办理学籍注销手续之日
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其个人已缴纳的医保费不予退回。
大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按高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的,在休学期间,学校应
为其统壹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且可
按规定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九、参保大学生毕业后,其医保待遇如何衔接?
大学生在杭就读期间应当连续参保缴费至毕业。在校期间连续
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年限,
和其参加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年限合且计算。
大学生毕业后在杭州市区就业的,应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
理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未就业但属杭州市区户籍
的,可按规定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十、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
大学生,凭本人《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
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在市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公布的定
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住院治疗。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登陆杭
p>
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查询。
十壹、如何调换证历本或补办证历本?
大学生
证历本使用完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旧证历
本至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调换
新证历本。
大学生证历本遗失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
p>
1
寸免冠
近照壹张至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补办新的证历本
。
十二、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结算有何规定?
壹个结算年度内,大学生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
定
病种门诊医疗费,个人负担比例见下表:
费用分段
医院等级
三级
二级
社区和其他
起付
标准
800
元
600
元
300
元
起付标准
至
2
万元
36%
30%
24%
2
~
4
万元
30%
25%
20%
4
~
15
万元
24%
20%
16%
15
万之上
18%
15%
12%
注:
1
、住院医疗费以出院日期为准累计计算。
2
、壹个结算年度内,只承担壹个住院起付标准。
p>
3
、壹个结算年度内,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壹次住院结算,不设起付标 p>
准。
十三、规定病种门诊管理有何规定?
规定病种
是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
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
神病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
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符合规定病种门诊治疗条件的大学生,可持本市二级及之上定
点医疗机
构出具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建议
书》和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
等相关资料(其中患有精神分裂
症、情感性精神病的,需由精神病专科医院出具相关医疗
证明)以
及壹寸近照壹张,至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符合
规定病种门诊治疗规定的,由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核发《杭州市基
本医疗保险
规定病种专用门诊病历》(以下简称《规定病种门诊专
用病历》),参保大学生可凭此病
历在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规定病种门诊治疗且结算相关费用。
十四、就医有何规定?
参保大学生可在市区定
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择就医。在住
院治疗时应出示本人的《证历本》,规定病种门诊
就医时应出示本
人的《规定病种门诊专用病历》,且由提供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工
作人员记录服务过程。
十五、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何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属于个人承担的部分(包括自
理、自费、自负部分),
由大学生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结算手
续;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
医保经办机构按规
定结算。
十六、转外地治疗有何规定?
大学生因病需转
外地(限上海、北京俩地)治疗的,须由本市
三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填写《杭州市基本
医疗保险转外登记
表》,经市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外地(限上海、北京
p>
俩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
后
,持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就诊病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
险转外登记表》、有效医
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
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到市医保经办
机构按规定结算。
其中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先由个人自理
10%
,剩余部分再
按相关规定结算;不能提供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的,按三级医
疗机构
的标准执行。
十七、寒暑假、因病休学
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需住
院的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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