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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506宿舍天津理工大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意外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13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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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3日发(作者:蔡诗芸)


天津理工大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和学生意外附加险的相关规 定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发

[2007]64

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斩行规定 的通知》的文件;根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


津市卫生局津劳社局发

[2007]133

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门诊特 殊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根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 津市财政局津劳社局发

[2008]14

号《关于建立学生


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根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天津 市教育委员会津劳社局发

[2008]31

号《关于学生儿童参加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我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


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老生参保由所在学院负 责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工作。保费每人每


100

元 人民币,个人缴纳

60

元,政府补助

40

元。学生 按学制年限一次


性交费。新生参保入学时由财务统一办理交费事宜。

< /p>


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以及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


生,个人不缴费,政府补助

100

元。


学生参保时,学籍身份由所在学院负责认定,并填报审核认定表,对


于符合重度残疾、 享受地保待遇、特殊困难家庭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范围


的学生,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 凭证:


重度残疾人员由残疾人联合会认定

,

< p>认定的凭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人证》



1


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由民政部门 认定

,

认定的凭证为《天津市最低生活


保障金领取证》及 街道

(

乡镇

)

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证 明。


享受特困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由民政部门认定,

认定的凭证为

《天


津市城镇居民特困救助卡》及街道(乡、镇)出具的 享受特困救助家庭成


员证明。


享受国家助学贷 款的学生由社保经办机构认定身份,认定凭证为院校


出具的有关证明和学生本人国家助学 贷款借款合同。


待遇标准


一、基本医疗保险:

(包含住院医疗和门诊特殊病)

< /p>


学生在定点医院住院医疗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


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标准予以报


销。在一个年度 内,学生发生的

18

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按照下列标准


报销:


1

、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 准为

500

元,报销比例为


55%


2

在二级医院住院发生的费用,

起付标准为

300

元,

报销比例为

60%< /p>


3

、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65%


参保学生住院时,应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社会保障卡和相关


证件,到本市定点医院就医。


门诊特殊病是指:肾透析、肾移 植术后抗排异;癌症的放疗、化疗和


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 病;血友病;肝移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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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与2020-12-13 21:20,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jmy2z.cn/daxue/35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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