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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创新能力与水平,
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
(以下简称< /p>
“工作站”
)
的建设,
促进工作站工作的规 范化、
制度化,
提高工作站的运行质量与水平,
特制定本办法。< /p>
第二条
工作站系政府 推动,以省内外院士及创新团队为技术核心,以我校学科发展和科
技创新需求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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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
依托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院士这一重 要
资源,为我校学科建设、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的重要平台。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基本要求
第三条
工作站主要工作内容有: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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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的技术需求,
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组织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与本校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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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动和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三)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创新人才。
(四)与院士及其团队联合开展高层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
(五)开展产业发展及学科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第四条
工作站的基本要求为:
(一)
发挥院士 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帮助学校培育科技创新团队,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
键技术制约,
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
(二)
通过建站工作进一步促进 学校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提高我校自主创新能力,
带动科技
创新人才成长。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校是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工作站设立申请,制定工作站工作目标及运行管理规划。
(二)负责制订工作站管理办法,做好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科
研和生活服务工作。
(三)
负责向签约院士及其创新团 队提供工作指南,
包括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
技术创新计
划和科技成果需求等。
(四)
负责聘请院士及创新团队 工作。
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
按照双方自
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服务时间、方式等其它事项。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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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报告工作站工作进展情况。
每年末要对工作站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并报行政主管
部门。
第四章
科研经费管理
第六条
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科研
经费必须按规定用于工作站建设,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效益
原则。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防止损失浪费,提高科研经费使
用效益。
第七条
科研经费使用范围
科研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工作站条件改善经费、
工作站合作项目补助经费和工作站人才
培
养经费,经费使用具体方案报行政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一)工作站条件改善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改装、仪器设备费用等。
(二)
工作站合作项目补助经费:主 要用于工作站合作项目研究和管理、与项目相关的
费用补助,包括实验材料费、测试化验
加工费、科研业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不得
用于其他与工作站研发项目无关的开
支,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 三)
工作站人才培养经费:与工作站合作项目有关的研发人员培训费用。院士所在单
位承担建站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与进修培训,
针对需求协助培养紧缺 人才、
复合型人才。
第八条
工作站管理期限一般为三年,实行人员定期评估、动态管理方式。管理期满仍需
要继续设立的,由学校申请,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可重新确认。
第九条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凡涉及技 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由双方签订协
议和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
晰产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