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医大〔
2015
〕
106
号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
科研业绩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将《温州医科大学科研业绩
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温州医科大学
< p>
2015
年
12
月
25
日
—
1
—
温州医科大学科研业绩奖励办法
< p>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科技创新工作,鼓励教师、研究人员、
医务人员积极参
与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学校核
心竞争力和整体办学实力,制订本办法。
一、科研业绩奖励分为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奖、学术论文
奖、应用与采纳成果奖、学术专著编撰奖、科研项目立项与完成
奖。
(一)科研成果奖:以
“
温州医科大学
”
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
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研究小组,
(单位:
万元)
:
1.
自然科学类
奖项名称
国家科学技术奖
< /p>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
果奖(科学技术)
省科学技术奖
中华医学科技奖
重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贡献奖
500
/
100
/
200
50
50
50
100
20
20
20
/
10
10
10
(
1 p>
)
同一科研成果
(包括名称不同而内容相同或核心内容相
同的科研成果)在不同年度获不同等级奖项,按就高原则奖励
1
次。在经国家奖励办批准设立的各种民间基金会获奖,学校不予
奖励。
(
2
)学校鼓励与外单位合作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科研成果 奖,
—
2
—
对以
“
温州医科大学
”
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
果奖(必须提供奖励
文件或奖状,单位排名以文件或奖状的单位
排序为准)
,学校将给予如下 奖励(单位:万元)
:
成果级别
单位排名
第二完成单位
第三完成单位
第四完成单位
第五完成单位
第六完成单位及
以下
国家级科研成果奖
一等奖
30
24
18
12
6
二等奖
15
12
9
6
3
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一等奖
二等奖
7.5
6
4.5
3
/
3
2.4
/
/
/
三等奖
1.5
/
/
/
/
(
3
)专利软件著作等成果(专利权人或软件著作权人为
“
温
< br>州医科大学
”
)的奖励:
①
p>
发明专利获
“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 p>
后,学校
给予
0.2
万元奖励。领取发明专利 证书后,每年凭
“
专利维持费
”
有效证明
给予
0.6
万元奖励,总共奖励
5
年。
< p>
②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在获得证书后奖励
0. 05
万元。
③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获得 证书后奖励
0.1
万元。
2.
人文社科类
以
“
温州医 科大学
”
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获奖奖励标准如下
(单位
:万元)
:
—
3
—
奖项名称
教育部高
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
社科)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全国教育科学
研究优秀成果奖<
/p>
全国青年优秀社科成果奖,
教育部以外其他
部委(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设立的
科研奖
省社科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
省社科联青
年社会科学优
秀成果奖,
省教育科学研究优
秀成果奖,
温州市哲学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100
50
50
20
30
10
8
4
2
2
1
0.5
< br>(
1
)
同一科研成果
(包括名称不同而内容 相同或核心内容相同
的科研成果)在不同年度获不同等级奖项,按就高原则奖励
1
次。
(
2
)以上奖项无等级的按一等奖计分。
(
3
)
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 p>以“
温州医科大学
”
为非第一完成单
位获得的奖项,
根据获奖单位排名逐级递减,
即以
“
温州医科大学
”
为第二完成单位,按以上奖励的
15%
计;以
“
温州医科大学
”
为第三
完成单位,按以上奖励的
12%
计;排名第 三以后的不予奖励。
(二)成果转化奖:以
“
温州医科大学
”
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
研成果产业化
、发明专利转让等产生的经济效益,其中
20%
归学
校所
有,
80%
作为奖金奖励给个人及其团队。
(三)学术论文奖:为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在国内外有影响力
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而
设立。
—
4
—
1.
自然科学类
(
1
)研究性论文的奖励系数为
100%
;综述类论文的奖励系
数按其所在分区而定(分区以上一年度
“< /p>
中科院
SCI
期刊分区表
”
为准,下同),分区
1
内的论文奖励系数为
50%
,分区
2
内的论
文奖励系数为
30% p>
,分区
3
内的论文奖励系数为
10%
;
Letter
类
论文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统一审议后给予奖
励,
其奖励系数为
10%
,
最高不超过<
/p>
5
万元;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统一审议
后确定
是否奖励。
(
2
)
在< /p>
Cell
、
Nature
、
Scie nce
、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发表的学术论文:
①
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的第一完成单位均为
“
温州医科大
< br>学
”
,每篇奖励
100
万元;
②
通讯作者的第一完成单位为
“
温州 医科大学
”
,每篇奖励
60
万元;
③
第一作者的第一完成单位为
“
温州医科大学
”
,每篇奖励
40
万元。
以上
3
种情形中,若为并列通讯作者, 则按排名倒数次序,
奖励系数分别为
100%
、
60%
、
30%
;若为并列第一作者,则按排
名次序,奖励系数分别为
100%
、
60%
< p>、30%
。
(
3< /p>
)其他国际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并被
SCI
收录,
< p>且第一作者(只指排名次序第一的作者,下同)的第一单位和通
讯作者(只
指排名倒数次序第一的通讯作者,下同)的第一单位
—
5
—
均为
“
温州医科大学
”
,根据该论文发表的学术期刊的分区情况 给
予以下奖励:
①
SCI
收录的学术论文按分区并结合该论文发表的学术期刊
近五年
的平均影响因子(
impact factor
,
IF
< p>),每篇奖励如下:
分区
1
:奖励
10
万元+
IF×
0.5
万元
分区
2
:奖励
6
万元+
IF×
0.3
万元
< /p>
分区
3
:奖励
2
万元+ p>
IF×
0.1
万元
分区
p>
4
:奖励
0.5
万元+
IF×
0.05
万元
学校鼓励与外单位合作撰写
SCI
收录的学术论文,对第一作
者的第一单位和通讯作者的第
一单位不同时为
“
温州医科大学
”
的
学术论文,学校将根据
“
温州医科大学
”
的单位排名(以发表杂志
的原件为准)给予如下奖励:
作者单位排名
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
第一作者的第二单位
第一作者的第三及以下
单位
通讯作者的
通讯作者的
通讯作者的
第一单位
第二单位
第三及以下单位
全额
80%
60%
60%
—
—
40%
—
—
②
EI
(工程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和
< br>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均为
“
温州医科大学
”
)
,奖励
0.2
万元;
③
ISTP
(科学会议录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或被
SCI
收录的
会议论文摘要(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均为
“
温州医科大学
”
)
,奖励
0.05
万元。
—
6
—
p>
(
4
)在国内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和< /p>
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均为
“
温州医科大学
”
)
,奖励标准为:
在国内一级学术期刊
发表的科技及管理类论文,字数在
3000
字以上且有中英文摘要的,< /p>
奖励
0.1
万元;
字数在
3000< /p>
字以
下或无中英文摘要的,奖励
0.05
万 元。
被
SCI
等收录的论文,作者必须 提供发表的杂志原件及论文
复印件;
在国内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必须提供 发表论文复印件
(包
括封面和目录)
。
同 一篇论文被多种索引收录时,
按就高不重复的
原则予以奖励。在各级学术
期刊的增刊、专刊或特刊上发表的论
文不予以奖励。国内学术期刊的定级标准参照学校最
新公布的标
准。
2
.人文社科类
(
)
第一作者且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均为
“
温 州医科大学
”
(英
文译名
Wenzhou Medical University
)的学术论文奖励标准如下:
级别
奖励
/
篇
8
万元
权威级
5
万元
3
万元
一级
二级
A
1
万元
0.4
万元
具体对应数据库及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
《新华文摘》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SSCI
、
A&HCI
收录期刊,
《温州医科大学人文社
科类期刊定级标准》中的权威期刊
《温州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定级标准》中
的国内一级期刊
《温州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定级标准》中
的国内
学术期刊
(
2
)人文社科类
SCI
收录论文参照自然科学类
SCI
收录论文奖
—
7
—
励办法。
(
3
)
国内出版的英文期刊与同名
(或实质同名)
的中文期刊同
等对待。作者、篇名、内容基本相同的论
文不重复奖励。论文必须
为学术性文章,书评、访谈、会议综述、被
SS CI
和
A&HCI
收录的
论文摘要等不予
奖励;专刊(或增刊)论文不予奖励。
(
4
< p>)本校在读学生(或访问学者)为第一作者的合作论文,若
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
者,则以导师为第一作者进行计算。
(
5
)人文社科类论文中发表在《求是》
《光明日报》理论版、
《人民日报
》
理论版的论文以
3000
字为标准字数,
少于
3000
字的,
< p>按
75%
计;少于
1500
字的,按
50%
计。其他论文以
4500
字为标准
字数,少于
4500
字的,按
75%
计;少于
3000
字的,按
50%
计;少
于
1500 < /p>
字的,
按
25%
计。
无法统计字数的 ,
每个版面按
1500
字计。
(
6
)
论文奖励不重复计算,
以最高一档 奖励计;
论文被转载或
同一篇论文被《新华文摘》
《中国 社会科学文摘》等重复转载,按
就高原则奖励
1
次。 p>
(
7
)
ISSHP
(社会科学与人文会议录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
奖励
0.05< /p>
万元。
(四)应用与采纳成果奖(应获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有关部
门的正式应用与采纳的证明文件)
获国家级应用与采纳的奖励
p>
5
万元;
获省部级应用与采纳
(包
括教育部社科司《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简报》及《成果摘报》
《国家社科规划办成
果要报》
等)
,
奖励
2
万元; p>
获市厅级应用与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