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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提高教学管理效率,
激发学生学习的
积极性、主动性,发挥教师教学的创造性,
培养
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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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构建与较高水平教学
研究型大学相适应
的本科教学管理模式,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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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学分制是以选课 制为基础,以学分为衡量学生学
习状况的计量单位,
并按照学分进行教学 安排和学籍管理的一种
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各专业。
第二章
学分制模式
第四条
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人才培养 方
案规定的学分要求,
准予毕业;
对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 予条件的
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实行弹性学制
(三至六年)< /p>
,
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
第六条
实行选课制,
学生可以自主选 择课程、
自主选择任
课教师、自主选择学习进程。
第七条
实行学分绩点制,
以绩点来衡 量学习质量,
以平均
学分绩点来监控学习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