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能为空

当前您在: 大学查询网 > 高校介绍 >

厦门大学情人谷法律硕士考研知识点:刑法学的新增罪名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14 14:53
tags:

-

2020年12月14日发(作者:蓝正龙)


法律硕士考研知识点:刑法学的新增罪



一、投 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2013

新增

)


  

(

)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概念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行为人故意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


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

)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构成特点


  

1.

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2.

客观方面表现为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


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3.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凡年满

16

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br>  

4.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 p>(

)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认定


   

1.

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

(1)

侵犯的客体不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


会公共秩序、投放危险物质 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 )

投放的物质属性不同。投放虚假危

< p>
险物质罪所投放的是不具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危险属性的物质、投放


危险物质罪所投放的必须是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

;(3)

故意的内容不


同。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以扰乱社会公共 秩序为故意内容的、

投放危险物质罪则是以危害


公共安全为故意内容的< /p>


  

(

)

投放虚假危险物 质罪的法定刑


  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p>

;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2013

新增

)


  

(

)

编造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概念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行为人编造 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


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 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构成特征


  

1.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

包括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 、

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


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 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


序。


  

2.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 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罪。


  

3.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 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


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 秩序的行为。谓编造,是指毫无根据的、无中生有凭空捏造、胡编


乱造。其结果是产生虚 假的即不存在、不真实、与事实不符的信息。所谓传播,是指采取各


种方式将恐怖信息广 泛加以宣扬、散布、扩散,以让公众知道。


  

4.

本罪 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即为了扰乱社会秩序,

明知没有爆炸威胁、

< p>生化威胁、


放射威胁等恐怖威胁,

却加以编造,

或者 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加以传播。

过失不能


构成本罪。

< p>
  

(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 信息罪的认定


  

1.

区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罪与非罪的界限,一要看是否实施编造、故意传播


虚假的恐怖信息的行为

;

二要看是否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2.

< p>本罪与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本罪与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界限。

本罪与后罪在主体、

主观方面犯的客体等方面有相


同或类似之处。二者之 的区别是:

(1)

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本罪的主观故意内容为明知编

< p>
造、传播的是虚假恐怖信息而仍决意为之

;

后罪的主观故意内容却表 现为明知是虚假的危险


物质而决意投放。

(2)

行为方式 不同。前罪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


怖信息,或者故意传播编造的 恐怖信息

;

后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

< br>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3)

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为虚 假的恐怖信息。后


罪的对象则为虚假的危险物质,等等。行为人如果投放虚假的爆炸性、 毒害性、放射性、传


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后,

再编造成为恐怖信息传播 出去,

后面的编造并传播行为乃为前面


的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的自然结果,

属事后不可罚行为,

应以后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定罪处


罚。但是,行为人投放虚假危险物质之后,不是进行编造恐怖信息或传播,而是编造另外的


虚假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另外的虚假恐怖信息,

由于后行为与前行为并不存在必要的按一


罪处罚的关系,两者都构成犯罪的,则应以本罪与后罪实行并罚,不能以一罪论处。


  

(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 怖信息罪法定刑


  犯本罪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

造成严重后果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食品监管渎职罪

(2013

新增

)


   

(

)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概念

< br>  食品监管渎职罪,

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或者


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p>


  

(

)

食品监管渎职罪 的构成特征


  

1.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 动


  

2.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认 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食


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

本罪的主体是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国务院


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质量 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从事食品监督管理等工作


的人员。


  

4.

本罪在主观方面为过失。


  

(< /p>

)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认定


  

< p>1.

食品监管渎职罪与一般食品监管失职行为的区别


  一般食品监 管失职行为是行为人具有食品监管失职行为,

但并没有造成公私财产、

国家


和人民的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或者虽然造成了损失但并没有 达到

《刑法》


所规定的重大损失的程度。


  < /p>

(

)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法定刑

  我国《刑法》第

2408

条之一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p>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


罪的 ,从重处罚。


  四、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2013

新增

)


  

(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概念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 指对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徇 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构成特征

-


-


-


-


-


-


-


-



本文更新与2020-12-14 14:53,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jmy2z.cn/daxue/36701.html

法律硕士考研知识点:刑法学的新增罪名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