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毕业证-南昌大学毕业证
附件
3
济南大学校聘教师岗位任期目标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为人师表,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
(三)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积极参加学校、学
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学校、
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
(五)认真履行聘约,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二、业务条件
(一)A1
岗、A2
岗业务条件学校另行制定。
(二)A3
岗
1.岗位基本职责:
(1) 任期内每年承担
1
门以上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 ,或开设
本科生专业导论课(不低于
16
学时)
。同时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
任务,且教学效果优秀。每年至少为学生开设
p>
1
次学术讲座或在学术
会议上进行
1
次学术报告
。
(2)作为项目
负责人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所主持
项目任期内立项经费达到130万元以
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
任期内到帐总经费达到200万元以上。
(3)任期内发表高水平论文
4
篇以上。
2.除上述基本职责外,本岗位在任期内尚需完成下列职责之一:
p>
(1)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前
6
位;或国家级高校成果一等奖前
3
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
2
位。
(2)获得省部级成果二等奖首位;或国家级高校成果二等奖前
2
位;或
2
项省部级成果二等奖前
2
位。
(3)
获得国家教学名师称号;
或作为负责人成功申报国 家级教学
20
< br>或科研团队;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申报国家资源共享课;或作为项
目负责人成功
申报国家视频公开课。
(4)
发表顶级论文
3
篇;
或发表高水平论文
8
篇;
或出版
1
部以
上被专家评定为顶级水平的学术专著。
(5)
主持编写并出版高等学校国家级规划教材;
或主编的教材获
得省级教材一等奖。
(6)以第一发明人获得职务发明专利
6
项以上,且所获专利内
容符合所在学科的研究方向。
(三)A4
岗
1.岗位基本职责:
(1)
任期内每年承担
1
门以上本科生课程的主讲 任务,
或开设本
科生专业导论课并同时承担
1
< p>门课程教学。同时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
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优秀。每年至少为学生
开设
1
次学术讲座或在
学术会议上进行
1
次学术报告。
(2)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级项目或 省部级重点项目,
所主持
项目任期内立项经费达到80万元以上;或作为
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
,
任期内到帐总经费达到120万元以上。
(3)任期内发表高水平论文 4 篇以上。
2.
除上述基本职责外,
本岗位在任期内尚需完成下列职责之一:
(1)
获得国家级成果奖;
或国家级高校成果一等奖前< /p>
5
位;
或省
部级成果一等奖前
5
位、二等奖前
2
位。
(2)获得省
部级成果三等奖首位;或国家级高校成果二等奖前
3
位;或省级高校科研
成果一等奖首位。
(3)
获得山东省教学名师称号;
或 作为负责人成功申报省级优秀
教学团队;或作为负责人成功申报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
团队;或
作为负责人成功申报省级精品课(群)。
(4)发表顶级论文
2 篇;或发表高水平论文
6 篇;或出版
1
部
以上被专家评定为高水平的学术专著。
(5)
主持编写并出版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划教材;
或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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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教材获得省级教材二等奖。
(6)以第一发明人获职务发明专利
4
项以上,且所获专利内容
符合所在学科的研究方向。
(四)A5
岗
1.岗位基本职责
(1)
任期内每年承担
2
门次以上本科生、
研究生课程的主讲任务
(其中至少有
1
门本科生课 程)
。同时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任务,
且教学效果优秀。每年至少为
学生开设
1
次学术讲座或在学术会议上
进行
1
次学术报告。
(2)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以 上项目,
所主持项目任期内立
项经费达到 50万元以上;
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
任期内到帐总
经费达到
80万元以上。
(3)任期内发表高水平论文4
篇以上。
2.除上述基本职责外,本岗位在任期内尚需完成下列职责之一
(1)
获得国家级高校成果奖、
或省部级成果二等奖以上;
或省 级
高校科研成果一等奖前
3
位。
(2)
获得省部级成果三等奖前
3
位;
或省级高 校科研成果二等奖
前
2
位;或厅局级成果二等奖以上首位 。
(3)获得校优秀教学奖或青年教学能手等称号。
(4)发表顶级论文
1
篇;或发表高水平论文
4 篇;或出版学术
专著
1
部以上。
(5)
主持编写并出版高等学校教材;
或主编出版的教材获校级优
秀教材奖。
(6)以第一发明人获职务发明专利
3
项以上;或以第一专利完
成人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软件著作权登记
4
项以上,且内
容
符合所在学科的研究方向。
三、有关说明
(一)科研经费指
从校外取得的经费。科研经费定额是指理工科
经费。数学类、管理类、经济类、软课题经
费定额为理工科的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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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科及教学研究项目(含研究生创新计划)经费定额为理
工科经
费定额的
1/5。除非特别说明,本规定中所涉及的教学、科研经 费均
以此标准进行折算。
(二)各级成果奖励
指我校教师以济南大学作为承担单位之一获
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具体分为以下类别:
1.国家级成果奖: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
术发明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
成果奖。
2.国家级高校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3.
省部级成果奖:
国家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科研奖励,
山 p>
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4.省级高校科研成果奖: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
5.
厅局级成果奖:
指省政府有关厅局及地级以上市政府设立的科
研成果奖。
6.
社会力量设奖:
除政府奖以外 的单位或个人设立的学术、
技术
类奖励,按学校规定执行。
7.个别学科的重大奖项,学校另行研究认定。
(三)所有成
果、知识产权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济南大学(英
文名称:University of
Jinan)
。
(四)用于岗位考核的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
文。我校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其导师视同为第一作者。
(五)
“顶级论文”
、
“高水平论文”
的界定 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六)如果满足高一级岗位的对应条件则视同
为满足本级岗位对
应条件。
(七)教学效果的评价依据是任课
教师的评教成绩,评教成绩
90
分以上为优秀。
(八)为鼓励教师充分发挥业务专长、在各自领域以第一完成人
做出突出成绩,在校聘
各级岗位的任期届满考核时,考核标准可做适
当调整,基本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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