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
中国民航大学招收大学毕业生飞行学员简章
为了适应中国民用航空人才培养战略的发展要求,
满足未来
航空市场对于飞行员的迫切需求
——
进一步提高飞行队伍的整
体素质,
加快飞行人才的培养进程,
同时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 /p>
下给大学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
中国民航大学受航空
< p>公司委托,
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大学本科
(含)
以 上学历的应、
往届毕业生飞行学员。
一、招飞对象
招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
科(含)以上学历的男生,
年龄在
25
周岁(含)以下( 研究生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专
业不限,理工类优先。
二、录用方式
经报名审查、预选初检、体检鉴
定、航空公司面试、民用航
空背景调查等环节均合格者,
委培航空公司将 与之签订就业协议
/
合同,相关就业政策和待遇按签约航空公司的规定执 行。被航
空公司录用的飞行学员来我校报到后,
还须通过体检复查方能进
入学习阶段。
体检
鉴定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
格检查鉴定标准》
执行;
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
的《民用航
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三、培养进程
被航空公司录用的飞行学员在我校进行为期
4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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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的飞
行基础理论学习,
期满合格后,
由签 约航空公司送往飞行训练基
地进行飞行驾驶训练,
取得相关证照后回签约 航空公司从事飞行
驾驶工作。
四、学员管理
学校设置飞行学员队,
对学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一日生活
制度化。
学员 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和委培航空公司的各项规定
和要求。
五、培养费用
学员在学期间所发生的学费、住
宿费、伙食费、被装费等相
关培养费用按签约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六、招飞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