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英语视听说第二版-大学英语视听说第二版
第
23
卷 第
4
期
2004
年
8
p>
月
理 工 高 教 研 究
Journal
of
Technology
College
Edu cation
V
o
l
.
2 3
N
o.
4
< br>
A
ugust
2004
建构我国民航飞行员培养模式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魏林红
摘要
:
本文在介绍国外飞行员培养模式的基
础上
,
对比分析了我国飞行员培养模式的现状
< br>,
结合国情提出了在新形
势下重构我国民航飞行人员培养
模式的培养目标
。
我国民航飞行人员的现行培养模式具有很强的计划
性和单
一性
,
加入
W
TO
后
,
中国民
航国际化的趋势日趋明显
,
民航教育
将
进一步对外开放
,
为加强民航教育的国际竞争能力
,
中国民航
总局积极推动民航教育的质量工程研究<
/p>
,
并于
2003
年底提出了
实施民航教育质量工程计划
,
民航飞行技术专业作为民航教育特
色专业成为民航教育质量工程关注的重点所在
,
因而
,
探讨在新<
/p>
形势下如何构建我国民航飞行人员培养的新模式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
义
。
模式将面临巨大挑战
。
为适应
W
TO
对民航教育国际化的要求
,
我国民航教育发展必须树立全球观念
,
飞行人员的培养必须适应
国际化的标准
,
< br>飞行人员要具有较高综合素质
,
即同时具备较高
的人文素质
、
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
p>
达到民航飞行人员的国际化
要求
,
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
因此
,
对我国民航飞行人员的教育模
式
,
< br>必须加大改革力度
,
在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
,
学习
、
借鉴发
达
国家民航飞行员培养的长处
,
在飞行员培养理念
、
培养模式上
逐步与国际接轨
。
一
、
W
T
O
机制
对中国民航飞行员培养的新要求
1
.
进一步开放
飞行员培养市场
。由于计划体制的影响
,
由于<
/p>
民航飞行人员的培养需要巨额的投入
,
我
国培养民航飞行人员的
学校长期由国家投资兴办
。
因此< /p>
,
直到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前
,
< br>我国仅有一所培养民航飞行人才的高校
,
即中国民航飞行
学院
。
飞行学员的理论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长期由学校完全独
p>
立承担
,
在上个世纪末少部分飞行学员的职
业技能培训交由国外
飞行学校完成
。
此后
,
受市场机制的影响
,
一些大
型航空公司先后
与国内航空院校合作联合创办培养民航飞行人员的飞行学院
,
国
内航空学院负责飞行人员的理论培训
,
国外飞行学校或者飞行俱
乐部负责飞行技能初始
培训
。
但不管是政府独资创办的飞行学院
还是校企联合创
办的飞行学校
,
外资发挥作用的空间十分狭小
< br>,
如果他们不把飞行学生送往国外
,
外资是无论如何也无法介入中
国的民航飞行人员培养市场
。
但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
我国
将在很多领域不同层次的进一步对外开放
。
根据我们在教育服务
方面的承诺
,
我国教育将融入国际教育中
,
直接参与国际教育的
竞争
。
民航作为国际性行业之一
,
民航从业人员的培养也是国
际
化的
。
因此加入
W
后
,
外资必然要求打破长期以
来形成的国
内垄断民航飞行人员培养市场的局面
,
其介入民航飞行人才培养
的深度和广度必然有所扩展
,
民航专业人才培养市场尤其是民航
飞行员人才的培养市场将成
为国内外民航人才培训竞争的重点
领域
,
这将促使民航飞行员的培养市场将走向多元化
。
2
.< /p>
培养适应中国民航需要的高素质飞行人才
。
我国融入
W
TO
体制后航空运输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
,
商用机驾驶员的职
责不再只是安全操纵航空器<
/p>
,
而且还要承担维护航空器内秩序的
任务
,
并且还必须具备科学管理驾驶舱资源和与地面顺利沟通的
p>
文化业务素质
。
在这一格局下
,
p>
仅注重个人驾驶技术的传统培养
二
、
国外飞行人员培养的主流模式
由于国情不同
,
< br>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民航飞行员培养的主流
模式大大异于我国
。< /p>
如美国
,
对飞行人员的培养模式已完全纳入
法制化
、
市场化的轨道
。
该模式 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
1
.
< br>国家以立法规范民用航空飞行员的培养市场
,
受训人员<
/p>
承担民用航空初级飞行员的培训费用
。
在美国
,
初级飞行员培训
机构设立条件
、< /p>
私照
、
商照
、
航线运输飞行员资格取 得的条件
、
航
空公司对飞行员岗位招聘条件等都是依据运
输部联邦航空局
(
Federal
A
< p>viation
A
dm
inistrati< /p>
on
,
D
epartm
< p>entof
T
rans
2
po
rtati
on
)
颁布的联邦航空条例
(
FA
R
)
的有关法规进行的
。其
D
分章的第
61
部—
67
部分别规定了对飞行员和飞行教员及其它
航空人员的合格审定条
例
;
H
分章的第
141
部是对飞行员学校的
办学资格
、
人员设施要求
、
训练大纲和课程设置
、
考 试等进行的立
法规范
。
由于美国将民航飞行学校人才培养 的目标锁定在仅能驾
驶小型飞机的民航初级飞行员培养的水平上
,
因此民航飞行学校
设置的条件很低
,
培养民航飞行人员培训学校资格的取得也不是
很难
,
接受民航驾驶员培训的人一般都具有其他的大学学历
。 p>
这
就造成了美国民航飞行人员培养的培训学校多如牛毛
,
且美国民
航飞行培训一般不是学历教育而大多只是一种职业
培训
。
2
.
商用机的驾驶员必须
具有足够的飞行经历
,
且费用自理
。
< p>美国飞行员资格的取得虽然很容易
,
但是
,
仅仅取得飞行员资格
的人还不能直接进入航空
公司担任商用飞机的驾驶员
。
根据美国
法律的规定
,
只有积累够了
2000
小时的小型机飞行时间和一定
的双发及中型机飞行时间的人
,
才有资格到航空公司应聘商用机
的飞行员岗位
。
为积累这些飞行经历时间
,
大多人都是通过在
航
空俱乐部或飞行学校任教来获得
。
因而在美国培训机构 或飞行俱
乐部任教的飞行员一般并不打算长期从事教学
,
而只是利用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