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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
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学校设立专项博士、
硕士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现
就有关项目的管理工作
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及江苏省发展战略对人才
的需求为导向,搭建拔
尖创新型研究生培养平台,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一批
具有国际学术视野人才为目标,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间
交流与合作
,为国家及江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
支撑。
二、资助计划
1
、资助规模
学校设立研究生
国际交流奖学金,每年资助一定数量的在读
优秀研究生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课程研修和国
内外联合培养。
至十三五末,参加各种形式国际交流的博士研究生达到
8 0%
以上,其中,具有
1
年左右海外研修经历的博士研究 生达到
1/3
以上。
2
、资助类别、期限和留学国别
(
1
)学术交流:参加国际会议、博士论坛等学术交流活
动等;
(
2
)
课程研 修:
包括派送博士生到境外知名高校选修博
士生课程(
3 -6
个月)
,引入境外专家来校开设全英文课程,
引入全
英文
MOOC
(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
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
)和
SPOC
(
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
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等;
(
3
)联合培养: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到境外高校学习、
从
事与导师研究方向一致或基本一致的科学研究工作、攻读
双学位等(
3- 24
个月)
。
3
、资助专业领域
原则上有博
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均可。若申请人数较多,
则优先从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的研究生中选
派。
4
、留学单位
< br>留学人员可以经以下两途经去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
地区的知名院校研修或攻读
学位。
(
1
)导师、学院已有科研合作 的国外院校;
(
2
)
学 校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
研究生院建立合作关系
的国外院校。
5
、资助内容和经费
项
目经费由该奖学金、导师科研经费及学生本人三方共
同承担。
学校资助标准(不足部分由导师科研经费与学生本人承
担)
:
(
1
)学术交流:提供一次往返国际差旅费(经济 舱)
;
(
2
)课程研修 :与对方高校产生的费用(如有)由学校
根据实际支付。赴境外高校选修课程的,在外期
间补助每生
每月
8000
元,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补助 ,最多补助
6
个
月,并提供一次往返国际差旅费(经济舱
)
;
(
3
)联合培养: 与对方高校产生的费用(如有)由学校
根据实际支付。在境外研修期间,补助每生每月<
/p>
8000
元,
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补助,最多补助
24
个月,并提供一
次往返国际差旅费(经济舱)
。
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到国家
留学基金资助的,学校同时按上述标准的
30%
发放补助。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 br>2
、
申请人原则上为我校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在读一年级
< br>或二年级研究生,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35
岁。
p>
3
、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具备良好的
外语交流能力。
4
、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对出国人员的相关要求。
四、选拔办法
1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