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双一流-天津工业大学双一流
附件一
南医大研(
2012/2013
)
10
号
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
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
例》(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附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
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
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
对
< p>《南京医
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订,
并经第
6
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
13
次全 体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
《条例》(见附件)
印
< p>发给你们,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
主题词:博导
遴选条例
修订
附件:
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
(
第
6
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
13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 过)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全面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有
关精神,
以及南
京医科大学对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制度改革的设想,
p>
并结合我校博士生培养与学科建设
的实际需要,对我校审核新增博士生指导教
师的任职资格作如下规定:
一、主要原则
< p>
1
、本着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
培养经济建设、
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所需的、
与国际水平 相当的博士的原则,
根据科研、
教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博士生指导教师
(以下简称博导)
岗位。
对博导任职资格的审
核,
应适应和满足提高博士生培养能力、
优化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需要,
适应和满足改善
博导队伍结构和培养扶植新兴学科(学术)带头人的需要。
p>
2
、博导遴选的根本依据为申请人的学术道德、学术水平及 其所具备的培养和指导
博士研究生的支撑条件。
在遴选过程中必须坚持标 准、
严格要求、
保证质量,
并做到公
平、
公正、公开。
3
、博导从事研究工作的主要研究方向应 属于本校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科,或虽
然目前该学科并非博士学位授权点但为我校确定
的重点建设和发展的学科领域。
博导总
数及各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博导数必
须与招生规模及实际需要相适应,
并依据教育部下达
的博士生招收计划确
定。
二、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
、应是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领域内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或研究员,
一般应具
有博士学位,
年龄应在
58
周岁以下。
3
、获得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4
、具有丰富的科研或临床工作经验,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好的研 究积累,研究
工作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具体条件如下:
(
1
)从事基础研究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的
S CI
学术论文
4
篇及以上且,至少
2
篇为通讯作者且影响因子均为
3.0
以上,或至少
2< /p>
篇为通讯作者且有
1
篇影响因子
5.0
以上;或以通讯作者发表
1
篇
SCI
学 术论文,影响因子
7.0
以上;或至少以通讯作者发
表<
/p>
1
篇
SCI
学术论文,影响因子
3. 0
以上,另有国家发明专利
2
项、或Ⅰ类新药证书
1
项、或其他类新药证书
2
项、或软件著作权
< p>2项、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2
项、或二等
奖
1
项(以上均要求排名第一)、或一等奖
1
项( 排名前两位)、或国家级
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1
项
(排名前三位)
、
或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1
< p>项(排名前四位)
。
②
1
项, p>
科研经
费
50
万元以上。
< /p>
(
2
)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 的
SCI
学术论文
3
篇及以上且,至少
< p>1
篇为通讯作者且影响因子
3.0
以上;或以通讯作 者发表
1
篇
SCI
学术论文,影响因子
< p>5.0
以上;或至少以通讯作者发表
1
篇
< p>SCI学术论文,影响因子
3.0
以上,另有国家发
明专利
2
项、
或Ⅰ类新药证书
1< /p>
项、
或其他类新药证书
2
项、
或软件 著作权
2
项、
或省
(部)级科研成果奖三
等奖
2
项、或二等奖
1
项(以上均要求排名第一) 、或一等奖
1
项(排名前两位)、或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项(排名前三位)、或国家级科研成
果奖一等奖
1
项(排名前四位)。
②
主持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科研项目或相当级别及其以上科研项目至少
1
项,
科研经< /p>
费
30
万元以上。
(
3
)对于我校目前暂无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人文学科,博导任职资格的申请由研 究
生院根据学科性质指定相近或相关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代为评审认定,
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近五年以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
上发表学术论
文
15
篇以上;若发表论文 不足
15
篇但不少于
10
篇者,须已出版了高水平 的学术著作
或优秀教材
(其中至少须有
1
部独立撰写的专著,
且全部著作或教材中本人撰写部分在
15
5
名、 二等
奖须排名前
3
名、三等奖须排名第
1
名)。
②正在主持省(部)级及其以上纵向课题,目前
可支配科研经费
2
万元以上;或主
持有重要价值的横向科
研项目,目前可支配科研经费
5
万元以上。
5
、具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应至少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
6
、能坚持日常科研教学工作并担负实际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职责,有协助本人指导 p>
博士研究生的相对固定的学术队伍,其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相对合理。
三、博士生指导教师职责
1
华人
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及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各项规定,
对培养博士研究生有高度
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在博 士生招生复试和确定初录名单时,要在业务上严格审查,并注重考察考生
的思想政治表现
和道德品质。
3
、参加制(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并根 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的具体情况
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指导和安排 好博士生的课程学习、
课题研究、
学位论文工作等培养
环
节,
定期检查博士生的科研记录,
充分了解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
鼓励博士生参加学
术活动和发表学术论文,了解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积极指导和培育优秀
学位论文。
4
、对博士生进行严格考核,注意发现和培 养优秀人才,认真执行博士研究生的筛
选考核制度,在学年鉴定和毕业鉴定时提出实事求
是的评定意见。
5
、合理安排和审批研究生课题经费, 提供博士生必要的科研经费。
6
、积极参与学位和研究 生教育研究,结合培养研究生的实践,向主管部门提出合
理的意见和建议;每年面向全校
研究生至少举行一次学术讲座。
7
、关心和支持学科建 设及学位点建设,积极参与不同类型的学科及学位点评估工
作。
四、审核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程序和办法
1
p>
、申请人向所在一级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博
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 p>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在综合审议申请人是否符合有关条件时,应认真< /p>
核实申请人的申报材料,
同时审核申请人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及本人的实际水 平与能力是
否符合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到会委员应至少为全体分委员会委员的
2/3
,获到会委
员半数及以上赞成票者作为通过。
(一般为
3
名)
< p>进
行通讯评审,获
2
人及以上同意者进入下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