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务系统-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务系统
附件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
为维护研究生宿舍的正常秩序,为研究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环境,保
证宿舍的安全和研究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1
、新生入学须先缴纳住宿费,之后到各学院办理住宿手续后方可住宿。每
学年开
学后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不得拖欠。
2
、本校教工、 生源地为本市的委培硕士、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学校不予安
排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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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博士生住宿须先到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确认有无房源,然后到研究生
院核实是否符合住宿条件,由研究生院向财务处提供学生住宿明细,财务处据此
收缴宿费,最后由后勤管理中心按排住宿。
4
、毕业、休学、退学的学生应在办理离校手续后三日内离开宿舍,逾期将
由后勤管
理中心强制搬出,并按每天
10
元标准向学校缴纳住宿管理费。研究生
< p>退寝后,学校将不再为其办理住宿手续。
5
、办理退寝手续的研究生应经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签字确认,到本学院
主管学生的领
导、研究生院管理科签字后,再到财务处办理退寝手续。
6
房间和床号
住宿,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
入学后在外租房的研究生必须获得学
院(系)的批准并到研究生院、学院(系)备案。
7
、研究生宿舍内不准留宿外人,研究生不准将宿舍、床位转借、转租给他
人,违
者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8
、研 究生应自觉爱护楼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严禁拆卸或搬走宿舍内的各种
家具、电话、电扇等
设施。毕业时经后勤物业集团管理中心检查验收宿舍内家具
电器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9
、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 热棒、电熨斗、电热
杯、电饭锅等电热器及酒精炉、煤油炉等灶具。一经查出没收器具;
造成损失
者,除赔偿外,还将给予处分;造成严重损失者,追究法律责任。
10
、研究生有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工作,爱护消防器材。严 禁移动
或拆卸消防箱、消防水龙头、水龙头带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严禁在宿舍内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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