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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加强临床医学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
加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
< p>教育部增加了我校
2018
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我 校招生工作安
排,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本批次专业学位博 士研究生增量计划分项目同时进行招
生。
一、招生项目
(一)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
A
类和< /p>
B
类考生)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
(以下简称
“
5+3+X
”
项目)
,
是以培养岗位胜任力为核心,
强化专业学位博士的临床 能力训练,
与专科医师规
范化培训轨道接轨进行系统的临床培训,
对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
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完善临床医学“
p>
5+3+X
”人才培养体系。
(二)临床研究能力提升项目(
C
类考生)
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和
A+< /p>
学科的科研平台优势,以提高临床科研能力为主
要目的,
构 建个性化的课程体系,
开展临床实践相关的研究课题,
包括临床流行
病学研究、临床干预试验、循证医学研究、人群研究等,探索和实践以临床问题
为导向的专业学位博士联合培养模式。
(三)医工结合项目(
C
类考生)
依托东南大学
-
南京医科大学医工交叉 创新研究院平台优势,开展医工交叉
相关课题研究,包括精准医学、医用生物材料研发、
新型医疗器械与设备、生物
医学大数据、医疗机器人等,探索医工交叉的专业学位博士联
合培养模式。
二、报考条件
(一)“
5+3+X
”项目(
A
类和
B
类考生)
A
类考生: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硕士 毕业生(须为“
5+3
”接轨培
养),已获得《执业医师
资格证》,且已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或已获得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一阶段)》。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
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三级
学科要求一致)。如拟录取考生在入
学前未能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
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已获临床(口腔)医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 学位者,须已获得《执
业医师资格证》
、
《医师执业证书 》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一阶段)
》
(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
。
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 化培训专业相同
(三级
学科要求一致)。
4.<
/p>
对于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
合格证书(二阶段)》)人员和副高及以上医疗职称人员不得报考。
5.
达
到
《
南
京
医
科< /p>
大
学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
申
请
< p>-考
核
”
制
实
施
办
法
》
(
/89/30 /c4952a100656/
)申请者英语水平要求。
6.
7.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 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8.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B
类考生:校内优选
为提高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p>
2018
年我校拟选拔
8
名优秀的本校三年
制临床
(口腔)
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直接攻读我校全
日制
“
5+3+X
”
博士。
除 了符合
A
类报考条件
1
、
5
、
6
和
7
以外,
还须符合 以下:
1.
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为 “
5+3
”接
轨培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
已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或已
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
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
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三级学科要求一致
)。如拟录取考生
在入学前未能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
资格。
2.
硕士课程成绩合格,学位课程不得有补考
。< /p>
3.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CET-6
) 成绩≥
450
分。
4.
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考试理论成绩≥
460
分。
(二)临床研究能力提升项目
和医工结合项目(
C
类考生)
1.
拥护中 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临床(口腔)医学学术 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学位,且已获《执业医
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上述证书
均不含待批)
或具有主治及以上医疗职 称的医师。
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
化培训专业或主治及以上医疗职
称专业相同(三级学科要求一致)。
3.
达
到
< p>《南
京
医
科
大
学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p>
生
“
申
请
-
考
核
”
制
实
施
办
< p>法》
(
/89/30/c4952a100656/
)申请者英语水平要求。
4.
本人单位为我校附属医院或 临床医学院。
5.
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6.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7.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生,按解放 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招考方式
1.
“ 申请
-
考核”
:
A
类和
< p>C类考生;依据《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办法》
(
/89/30/c49 52a100656/
)
。
2.
硕博连读 (即校内优选)
:仅限
B
类考生,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全日制 p>
“
5+3+X
”博士研究生招生“校内优选”办法的通知》。
四、报名
1.
网报时间:
201 8
年
5
月
17
日
- 5
月
25
日。
2.
报名网 址: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系统
(
http://222.187.120.13:9000/
)。未完成网报者不得参加考核。
3.
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80
元,不接受 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
报名表格,
因此,
请 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
按照我校有
关财务制度的
规定,
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
报名
费恕不退还。
4.
注意:每位考生只能报名一个招生学院的一位导师(含 不区分导师),
网报系统中仅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五、“申
请
-
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于
2018
年
5
月
27< /p>
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
(
请在信封注明
“
全日制
MD
博士报考材料
”
字样
)寄送至所报考学院。
报考材料一律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 ,
按以下顺序排好后在左侧装订:
1.
《报考登 记表》一份(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须经所报考导师签字同意
报考);
< br>2.
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
.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
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4.
《执业医师资格 证》复印件一份,《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有,
复印件应含执业范围);
5.
A
类考生:已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非本校应 届生由培养
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复印件一
份
(往届生须提供);
C
类考生: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或中级以上职
称证书复印件一份(二者须
有其一);
6.
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 习成绩管理部
门公章);
7.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如
CET-6
、
TOEFL
、< /p>
IELTS
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
8
.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9.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如有)
;
10.
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
11.
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
荐意见(按统一格式,密封后提交)。
申请者必须保证
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一经
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
各招生学院根据申请者
所提交的材料,
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成立
“资
格审
查小组”(以学院或学系为单位,含
3-5
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初审 p>
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
以评分方式,
按一定比例(不超
过
1:5
)和择优推荐原则,
5
月
31
日前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 p>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资格审查评分应包含 学
术背景
20%
、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
2 0%
、学术成果
40%
和综合素质
20%
。
(二)综合考核
1.
考核时间:
2018
年
6
月
1
日 p>
-6
月
10
日(具体以各学院安排为准)
2.
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综合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
1<
/p>
)综合笔试(满分
100
分)
形式:闭卷,
时间
3
小时
内容:
①专业外语测试(占< /p>
50%
)
: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
< br>平;②专业课测试(占
50%
):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 考生基
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在公布资
格审查结果时统一发布。
2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
100
分)
形式:开放性,时间
3-5
天内完成 。
内容:(
1
)科研思维考核(满分
60
分):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
容的科研设计;(
2
)临床技能考核(满分
40
分):临床技能考核。
学院或学系提前确定考核方案和具体安排,
并在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时统一发
< p>布。
由报考导师和所在学系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进行评分。
综合能 力考核合格
线:
60
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3
) 综合答辩(满分
100
分)
形式:
研究生 院或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
(一般不
少于
5
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
3
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 一般每人不少于
20
分钟。
内容:
基于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等材料,
对考生综合能力进一步考核,
提出
< p>专业问题,要求考生现场作答,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
科研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等。
3.
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 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综合答辩全程
录音录像,学院妥善留存备查。
< br>4.
综合考核总成绩
=
综合笔试成绩
×20 %+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50%+
综合答
辩成绩
×30%
。各学院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六、录取
1.
p>
录取博士需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
招生单
位、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考生因报
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 /p>
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
201 8
年共招收全日制临床
(口腔)
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0
人左右。
七、学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
有关文件规定,
2014
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1051
或
1 052
)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
12000
元
< p>?
3
年。我校已设置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并激励学生更好地 完成学业,
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八、学习
年限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
3-6
年(自入学到获得
学位的年限)。
九、其他事宜
1.
我校每位导师每年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
2 p>
名(含学术学
位和专业学位),
A
类和
C
类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
师签字同意
后方可报考。
2.
拟报考
“校内优选”
直 接攻读全日制“
5+3+X
”博士的本校应届硕士毕业
生
不可以同时报考其他导师招生的“
5+3+X
”专业学位博士,即每位考生只能报
名一个招生学院的一位导师
(含不区分导师)
,
网报系统中仅保留一条有效报名
信息。
3.
有关导师情况、
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请浏览南京医科大学研究
生院主页:
及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
/
。
4.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龙眠大道
101< /p>
号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公室
邮政编码:
211166
联系电话:
< br>联
系
人:刘老师、陈老师、周老师
E-mail:
deg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