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圣约翰大学-纽约圣约翰大学

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助教制度管
理办法(试行)
》
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研究
生助教工作是研究生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
对于进一步
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学校教学改革工作的不断
深入,
为进 一步发挥研究生助教对教学工作的辅助作用,
促进学
校教学改革和教学建
设的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自
2013
年起
试行研究生
助教制度,并逐步向全校推广。
现将《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助教制度管
理办法(试行)
》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遵照执行,确保此项工作的
顺利开展。
研究生院
人事处
教务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印发
研究生助教
管理规定
通知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助教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助教工作是研究生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
对于进一步
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制度在国内外高等教 育领
域已有一定探索和尝试,
很多高校将其作为推进和深化研究生培
养机制改革,优化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效
益,
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随着学校教学改革工作的
不断深入,
为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助教对教学工作的辅助作用,
促
进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的高效可持续发展,
学校拟试行研究
生助教制度,在试点的基础之上逐步向全校推广。
为确保研究生助教制度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试点范围与指标
主干课程——生理学、生
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微生物
与免疫学;各本科专业、本科生学术性社团及教改实验
班等。具
体研究生助教名额分配见附件
1
。
二、工作内容
1
.协助日 常教学管理。根据老师要求,随堂听课,进行课
堂观察,做好课堂记录;协助老师完成课
堂教学,包括分发资
料、收集作业、辅导答疑、上习题课、课堂讨论等;协助老师
备课,参与课堂设计、准备讨论议题、热点话题、案例等;协
助老师做
好本科生的科研训练工作。
2
.参与 教学资源建设。在主讲老师的指导下,建设
e-learning
教学平 台,并负责平台的日常维护与更新。
3
.导学。组织学 生开展课程学习方法、学习重点、难点的
小班研讨;根据老师授权组织开展学习指导、课
外阅读、
兴趣小
组等与课程相关的形式多样的课余活动。
4
.完成主讲教师布置的其他助教工作。
三、助教申请与聘用
1
.申请 对象为经导师同意的我校综合素质较高的全日制在
校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
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有违纪、考 试不及格、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
以及超学制的研究生不得申请。
2
.申请者需填写《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助教申请表》
(附件< /p>
2
)
,
经研究生院推荐,
交 由课程所在学院进行初审,
报教务处复
审并公布聘用名单。研究生助教一
经录用,由学系(教研室)与
助教研究生本人签订《南京医科大学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协
议
书》
(附件
3
)
,协议 书一式四份,签订三方各一份,学系(教研
室)所在学院留存一份。
四、助教考核与管理
1
.
研究生助教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由教务处和学院
共同负责。
2
.
研究生助教每月需填写工作情况总结考核表
(附件
4
)
,
主讲教师签
署评价意见、学系
(教研室)
盖章后,于每月支付补
贴前
提交学院审核,作为补贴发放的依据。
3
教岗位考核表》
5
);考核主要由学系(教研室)负责,
考核
指标应包括研究生助教所服务的本科生对其工作的评价,
考
核结果报学院
。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和评定
“
优秀研究生助
教
”
的重要依据。
4
.
主讲教师和学系
(教研室)
要切实承担培养和考核研究生
< br>助教的责任。研究生助教考核主要由学系
(教研室)
负责,考核
< p>指标包括研究生助教所服务的本科生评价、课程负责人评价
等,考核结果报
相关学院。对工作认真负责、得到学生和主讲
教师好评的研究生助教由研究生院、教务处
联合授予
“优秀研究
生助教”
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 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参
考依据之一;
对工作不负责,敷衍搪塞,不配 合学系考核或培养
对象不满意,
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助教,经学系
(教研室)
申请可扣发当月助教补贴,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终
止聘用。
5
.
主讲教师和学系
(教研室)
要履行对研究生助教教学能力
进行培养的义务。学院应不定期组织主讲教师和研究生助教进
行经验交流与总结,从教师
和助教两个途径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不断提高其研究生助教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学校研究
生院和教
务处对不按时进行研究生助教工作考核、总结,
研究生助教工作
开展不利的学院、学系
(教研室)
、主讲教师,将取消下 学期助
教岗位申请资格。
五、助教工作要求与酬金发放
1
.工作要求:全岗助教工作量约为
40
小时
/
月 。
2
.研究生助教每月全岗补贴
500
元,跨校区的助教岗给予
交通补贴
100
元。根据实际劳动时间,助教补贴按月结算,由
学系
(教研室)
根据实际劳动时间上报学院,经学院审核汇总后
报研究生院审核发放。超出时间由
学系(教研室)支付补贴。
3
.以“研究生助教”立项 申请专项经费并支付,实行专款
专用。研究生助教补贴由教务处审定后,
通过研究生院备案,
报
财务直接下发。
六、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1
.< /p>
3
月
22
日前,完成工作布置,
落实 研究生助教的岗位设
置。
(责任部门:研究生院
人事处
教务处)
< p>
2
.
3
月
27
日前, 完成研究生助教的动员和申请。
(责任部
门:研究生院)
3
.
4
月
3
日前,完成研究生助教的推荐、选聘,初步人选
报教务处。
(责任部门 :研究生院、各学院、学系)
4
.
4< /p>
月
8
日前,完成研究生助教聘用公示。
(责任部门: 教
务处)
5
.
4
月
11
日前,完成研究生助教的培训。
(责任部 门:教
务处、各学院)
6
.< /p>
4
月
12
日,完成研究生助教的聘任、协议签署。< /p>
(责任
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学系)
(注:具体工作时间以每年或每学期工作通知为准。
)
二○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