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大学-金泽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
2 013
年
6
月修订)
为
树立良好学风、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全国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学? p>
2006
?
14
号)
,结合学校免试< /p>
生推荐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管理
1.
学校成立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副校长任组
长
,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审
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主要负责分配推荐名额、制定推荐工
作实施办法、组织各院
(
< p>系)
实施推荐资格审查以及确定免试资格
名单等工作
。
2.
教务处负责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 业教师参
加的专家组,负责对第五条中未明确的项目、第六条中学生科技
创新获奖项目进行审核和鉴定,评定出相应的推荐等级和优先次
序;负责破格推
荐考核及名单确定等工作。
3.
各学院(系)成立推荐 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主任)
担任,
成员由负责教学和学生工作的 院领导、
硕士研究生导师
5-7
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院
系推荐工作细则、组织学生报名、初审、
资格审查以及确定免试资格名单等工作。
4.
推荐和选拔免试生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教务处
- 1 -
根据国家文件负责指标划拨、
工作日程安排、
上报名单汇总报批、
发文公示工作;学校推荐工
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工作。
5.
各院、
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
,
严格依据学校规定的推荐原
则和
工作程序,合理制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做到既看学生
学习成绩、综合积分和一贯表
现,又要注重对学生科研能力、实
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及其他特长的考查,
严格把关,
确保推荐免试生质量。
第二条
推荐原则
< br>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原则,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
面衡
量,做到择优推荐与选拔,确保推荐生质量。
2.
根据 教育部当年下达学校推荐免试生的总名额
,
扣除符合
破格
推荐条件学生的名额数及
“实验班”
学生的推荐名额数之后
, p>
原则上根据各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数
,
按比例分配名额。 p>
3.
各院(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数
, p>
根据推荐资
格及推荐条件确定申报范围
,
按专 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前三学年必
修课、限选课第一次考试成绩(即第一次考试成绩的平均学
分绩
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上报推荐名单。
第三条
推荐资格
1
.具有大连海事大学正式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每名学生仅有一次免试推荐机会。
第四条
推荐条件
< br>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
2 -
热爱劳动,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3
.
自入学起四年内,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标准学分。
4.
被推荐免试生应热爱所学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
自学能力
和动手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具体要求为:
(
1
)完成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开设的前三个学年的必修
课、限选课且成绩优良(
即各门课程考核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
准,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
2.5
及以上)
;
(
2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
425
分及以上或四级成绩达
600
分及以上、各专业小语种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合格、
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外语专业四级且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
软件工程
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
425
分及 以上或四级成绩达
600
分及以上或日本语能力测试(
J LPT
)一级考试合格或全国大
学日语四级考试合格;
(
3
)
前三学年综合积分在院、
系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排名位于
前
30%;
转专业学 生以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成绩及综合积分计算
标准为排名依据。
第五条
破格推荐条件
对有特殊专长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符合推荐资格的
优秀学生,学校视
情况予以直接破格推荐或按当年推免总名额
5%
的比例为其单独划拨名额
,
由专家组通过考核确定破格推荐名
单。具体如下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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