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立大学长滩分校-加州州立大学长滩分校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
2016
年版)
一、
优先优待
1.
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 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
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
校新生;依据:参动
[2013]69
号)
2.
入伍大学生按照规定享 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
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
关优待
。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
参动
[2013]69
号)
3.
国家资助费:
< br>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
学费实行一
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
生(含高校新生)
,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
学籍或入学资格、
p>
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
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
< p>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 p>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由中 央财政提前下拔预算,保证国家
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适用:
毕业生,
在校生,
高校新生;
依 据:
财教
[2013]236
号,
财教
< p>[2014]180
号)
二、选用培养
1.
选取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
,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
资起点标准,
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联
[2010]3
号、参务
[2010]734
号
)
2.
士兵提干:
本科以上学历,入伍
1
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
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适用:毕业生;依
据:政联
[2011]10
号)
3.
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
年龄放宽
1
岁;
(适用:在校生;依据:政干<
/p>
[2007]389
号)
大专毕业生士兵
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
院校学习,学制
2
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
[2011]10
号)
4.
保送入学:
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
1
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
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
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
6
个
月任职培训
,专科学历的,安排
2
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 br>(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
[2011]10
号)
三、
复学升学
1.
复学(入学)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
,服役期 间
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
2
年内允 许复学或入学。
(适用:在校生、高等新生;依据:教学
[2013]8
号、参动
[2013]69
号)
2.
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
役退役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初试总分
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
以
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
用:毕业生;依据:参动
[2013]69
号)
3.
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 /p>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
:
参动
[ 2013]69
号)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
[2013]69
号)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在完成 高职(专
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
[2013]69
号)
4.
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
点招录培养计划的
20%
左右,用于招
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
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
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等学历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