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招标中心-中山大学招标中心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兰州交通大学东方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
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
甘价费
[2007]180
号 p>
【发布部门】
甘肃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07.07.02
【实施日期】
2007.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兰州交通大学东方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p>
(甘价费〔
2007
〕
180
号)
兰州交通大学东方中学:
你校《兰 州交通大学东方中学关于申请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兰交东中字
[2006]00
1
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
< br>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5]309
号)精神及学校招生、
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将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校对接受教育者收取学费,按照补偿教育成本的原则并 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因
素制定。学费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学期
2500< /p>
元,高中每生每学期
2800
元,对在校住宿
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
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