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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大学英文关于2011年国家奖学金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甘肃省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号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1-25 21:25
tags:国家励志奖学金

女大学生穿衣-女大学生穿衣

2020年11月25日发(作者:林韦辰)






处发(

2011

< p>26





关于

2011

年国家奖学金、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


甘肃省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11

年普通本 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 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

(甘


财教

[2011]139

号)要求,定于今日起开展我校国家奖学金、甘肃省国家


励志奖学金和甘肃省 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

现将相关工作安排


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奖励、资助标准


1< /p>

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在校生< /p>


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


2

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和省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


资助全日制本科、

高职在校学生 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




准为每生每年

5000

元。

< p>
3

甘肃省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和省财政按

< p>8:2

共同出资设立

用于资


助全日 制本科、

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


每年

3000

元(本学期为

1500

元)

。各学院(部)可以根据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的实际情况,

将资助标准分为

1-3

个档次,

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

2000


元、

3000

元、

4000< /p>

元(本学期为

1000

元、

1500

元、

2000

元)上确定。


二、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审条件


1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择优评审。


凡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高职在校生,符合以下条


件的均可申请: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 成绩优异,

社会实践、

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等方面特


别突出。


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必须 在评选范围内位


于前

10%

,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的 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


围内位于前

10%

。< /p>


⑤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

10%

,但达到前

30%

的学


生,

如在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

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但需提交详细的

< br>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

学术研究、

< p>学科竞赛、


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


别优秀。具体如下:




a.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 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


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 生重大影


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b.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 CI

EI


ISTP

SSCI

全文收录,

以第一、

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须通过专家鉴定)


c.

< p>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

< p>
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d.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科研成果获省、

部级以上奖 励或获


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e.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

为国家争得荣誉。

非 体育专业学生参


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集体项目前二 名;

高水平运动


(特招生)

参加国际和 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集体项目


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 力队员。


f.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

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


名,

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

为国家赢得荣誉。

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g.

获全国三好学生、

全国优秀学生干部、

全国社会实践先进 个人、


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⑥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中:

2010

级申请 学生须为

2010-2011

学年


学校评定的三好学生以 上等级(含三好学生)

,并从最高等级依次择优评


定;

2 009

级、

2008

级及建筑学院

2007

级申请学生原则上至少两年连续获


得三好学生(含三好学生)以上奖励并择优评 定。



各学院

(部)

若无满足上述评选条件的学生时,

可从最优秀的学生中




选择评定,报学校审批。

< br>2

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 评审。凡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高职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的均可申请: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 成绩优秀,

原则上申请学生须为获得校奖学金或省部


级表彰奖励者;


⑤家庭经济困难,

生活俭朴,

且为我校已登 记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


3

甘肃省国家助学金:

甘肃省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凡我


校全日制本科、高职在校生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 /p>

生活俭朴,

已入我校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且登记备


案的学生 。


4

、凡符合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按学年向学 校提出申请(每


生每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

。同一学年内 ,申请并获得甘


肃省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 /p>


金。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三、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

< p>
1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由学生处统一部署,各学院(部)组织


实施。


2

、各学院(部)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 领导为组长的评定委员会,各


班成立由班主任、团支部、班委会、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定小 组。评定委员


会和评定小组成员名单须在班级公布并报学生处备案。

< /p>


3

申请学生需提交按填表说明填写的新版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或《国家助学金 申请表》各两份(见附件

1


2

3

。表格内容不得更改,不得使用自制表格。


4

、各学院(部)依据评定小组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 p>
结合本学院(部)学生实际情况,在限额指标内进行等额评审,不得随意


增 减名额。


5

、各学院(部)在正式确定获奖励、资助学 生名单之前,应将初审


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

、切实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各学院(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


评审工作, 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学生,专款专用,不得分摊、不得擅自扩大


资助面。

确 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


金用于奖励 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甘肃省国家助学金用于资


助在校各方 面表现良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有关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




1

)公示结束后,各学院(部)将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确认并亲笔填


写推荐意见、

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学生名单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


送。电子版请传至

zzglzx@


2

)时间安排:请各学院(部)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至大


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


①国家奖学金于

10

12

日(星期三)上午

10

前报送;


②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于

10

28

日(星期五)上午

10

前报送;


③甘肃省国家助学金于

10

28

日(星期五)上午

10

前报送。


3

)须报送的其它相关材料


①、各学院(部)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a


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b

2011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 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c

初审获奖学生 的


审批情况表,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申请理由、学院(部)及各


学院(部)主管领导的评审意见等;

d

、通过初审学生的基本情况简要 介


绍及个人事迹等(篇幅控制在

500

字以内)


②、各学院(部)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

,

主要内容


包括

:a

、评审依 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b

< p>《

2011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③、各学院(部)甘肃省国家助学金评定报告

,

主要内容包括

:

划分档


次、资助标准、 受助学生等。


3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将根据全校的汇总情况进行审核,并于

10


19

日、

11

11

日前根据《关于做好

2010-2011

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


学金评审与材料报 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将材料上报至省教育厅。




4

、以上相关表格见附件。

也 可到网上办公或学工在线主页“相关下


载”一栏中下载。申请表用

A4< /p>

纸双面打印。


五、名额分配


兰州交通大学

2011

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万元


院(系)


金额标准


土木学院


机电学院


自动化学院


运输学院


环境学院


电信学院


经管学院


数理学院


化工学院


艺术学院


外语学院


建筑学院



技术学院



新能源与动力


工程学院


国家奖学金


8000/


9


8


6


5


4


4


3


2


2


2


1


1


1


5


1


0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183


165


113


103


75


86


67


35


50


38


26


17


18


108


3


0


国家助学金


1500/


1152

1728000

元)


109 3

1639500

元)


703

1054500

元)


653

979500

元)

< p>
503

754500

元)


576

864000

元)

< /p>


430

645000

元)


239

358500

元)


325

487500

元)


250

375000

元)


171

256500

元)


107

160500

元)


118

177000

< p>元)


760

1140000

元)


27

40500

元)


25

37500

元)








附件:


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报说明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6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庆熙大学申请-庆熙大学申请


贵阳广播大学-贵阳广播大学


四川大学陈智-四川大学陈智


焦作大学宿舍-焦作大学宿舍


美国东北大学世界排名-美国东北大学世界排名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博士


清华大学合唱团-清华大学合唱团


浙江海洋大学图书馆-浙江海洋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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