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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科学学院学习部综合测评培训资料集
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习部综合测评培训资料集
第一部分:综合测评条例
《广州大学综合测评条例(试行)操作指南》草稿
——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综合测评的宗旨是提高学生综 合素质,积极引导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会学习,学会
生活,学会做事,学会做人。
第二条
综合测评的内容由学业表现和综合表现两部分构成,两项分别占
75%
、
25%
。
第三条
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 的重要依据,
各班级学生按综合测评排定名次,
学院根据学生综合
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优、评奖。
第四条
综合测评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
遵循全面准确、
简便易行的原则,
逐步实现对学生管理的规范化 ,
促进学生教育的协调和统一。
第二章
学业成绩测评(
75%
)
第五条
学业表现分由学业基本分乘以
75%
计入总分。
1
)实行学分制的班级按此公式来计算:
学业基本分
=
(
A
科成绩
*A
科时数
+B
科成绩
*B
科时 数
+
??)
/
(
A
科时数
+B
科时数??)
(其中
考查
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
90
、
80
、
70
、
60
、 p>
50
分计算。补考或重修后
及格的课程按实际成绩记载)
p>
2
)经学校批准试读者,其综合测评只算成绩,不参加排名。
< br>学业基本分
=
(
A
科成绩
* A
科学分
+B
科成绩
*B
科学分< /p>
+
??)
/
(
A
科学 分
+B
科学分??)
第六条
综合表现部分。
第三章
综合表现测评(
25%
)
第七条
综合表现由行为表现和突出表现两个方面构成 ,分别占
15%
、
10%
。
行为表现得分乘以
15%
后直接计入总分;
突出表现得分乘以
10%
后直接计入总分。
(一)
行为表现。
第八条
行为表现由基本分和扣分两部分构成。
<
/p>
计算公式:行为表现分
=
日常行为的基本分—扣分。
(其中日常行为的基本分为
100
分,
每 位同学的测评要以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为主要依据,
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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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科学学院学习部综合测评培训资料集
1
)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 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
,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
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基
本
分
15
分)
2
)
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张扬民族精 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
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
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
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
任感,甘愿为人民奉献。
(基本分
13
分)
3
)
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 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基本分
11
分)
4
)
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 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
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基本分
12
分)
5
)
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 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
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基本分
13
分)
6
)
明礼修身, 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热心公益
;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基本
< p>分
12
分)
7
)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 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
超越自身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基本分
11
分)
8
)
热爱生活,强健体魄。积极参加文 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
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
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基本
分
13
分)
第九条
有以下情况者予以扣分(扣分累计不超过
100
分)
1
)
凡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游行示威或 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公安机关拘审者,行为表现分
以
0
分计。
2
)
开除党籍团籍处分者,行为表现分以
0
分计。
3
)
受党内、团内或班级以上公开批评 者,扣
20
分;行政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扣
50
分;
受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者,扣
80
分。在党内、团 内受到上述同等处分者,参照此分值执
行。
4
)
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 、社会实践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
或不提交调查报告者,每次扣
10
分。
5
)
每旷课(含实验课的教学实习等)一小节扣
2
分,迟到、早退每次 扣
2
分。大一的早读
晚修旷课、迟到、早退者每次扣
p>
2
分
。
6
)
违反课堂纪律影响他人学习者,< /p>
视情节严重每次扣
4
—
8
分。
(以任课老师书面证明为准)
7
)
凡在男女交往中行为不雅,经教育 不改者扣
10
分。
8
)
破坏学校公共设施者,根据具体情 况扣
2
—
10
分。
9
)
凡是受到院内通报批评的学生(包 括宿舍熄灯和课堂考勤)
,将在该学期扣除综合测评
行为分
20
分
。
8
页)
第②页(共
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科学学院学习部综合测评培训资料集
第十条
凡因同一错误受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条款规定要扣分的,扣分只计最高一种。
(二)突出表现
第十一条
凡有以下突出表现行为的给予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
100
分。如 班级个人最高分不足
100
分,以实际分数计算,如班级个人最高分超过
100
分,则按以下公式计算:
突出表
现分
=
(本人实际得分
/
班级个人最高分)
*100
。
1
)对参与社会、 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精神文明活动,做出贡献并取得成效受到国、省、市、
校表彰者分
别加
30
、
20
、
10
< p>、5
分
,
参加者加
2
分(由辅导员提供证明)
。由国家,省组织的精
神文明方面,技能比赛方面的比赛获奖者分别加
30
,
20
,
15
,
8
(一等,二 等,三等,优秀奖)
.
省级
20
,
15
,
12
,
6
(一等, 二等,三等,优秀奖)
.
市级
10
,
8
,
6
,
5
(一等,二等,三等 ,优
秀奖)
.
在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的体育比赛活动中,
获前三等奖的一律分别加
15
、
12
、
10
、
5
分。
(只加当学期,同一项目只加最高分,以提供证书证明为准)< /p>
如: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
学院(
< p>“五四“表彰大会)的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
共青团员、教育系
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干部分别加
30
分、
2 0
分、
10
分、
5
分、< /p>
3
分。(须提供证书书面证明)
2
)在全国、省、市校、学院学术报刊、会议上发表或宣读论文者,国家级计
30
分、省级计
20
分、市级计
15
分 、校级计
10
分、学院级计
5
分。
(凡要求加分者须提供刊物的原件)
3
)向校级、市级 、省级、国家级及以上正式出版发行的非学术性报刊投稿被录用者。每篇分别
加
3
、
4
、
5
、
6
分。
(累计不能超过
10
分)
非我院新闻中心工作人员在学院《数说新语》团刊
上投稿被采用者,每篇加
2
分。
(累计不能超过
8
分)
4
)代表学校参加科技知识、学科竞赛及小制作竞赛活动获奖者,国家级 计
30
、
20
、
15
、
7
分
(
一
等,二等,
三等,优秀奖
)
,省级计
20
、
1 5
、
12
、
6(
一等,二等,三等 ,优秀奖
)
,市级计
12
、
10
、
8
、
5(
一等,二等,三 等,优秀奖
)
,校级计
8
、
6 p>
、
5
、
4(
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
)
,
参加者计
2
分(以提 供获奖证明书面为准)
注意:挑战杯竞赛按此条来加
.
5
)参加数学建模获奖者(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
电工杯数学建模比
赛
)
,国家级计
30
、
20
、
15
分,省级计 p>
20
、
15
、
12
,市 级计
12
、
10
、
8
,参加者计
2
分。
(
只加当学期,
同一项目只加最高分,以提供证书证明为准
)
6
)参加自愿献血者每人加
3
分,荣获无偿献血的任何奖项或 称号者每人加
5
分。
(如同时参加自
愿献
血与荣获无偿献血的任何奖项或称号者可加
3
+
5=8
< p>分,以提供证明为准)
7
)荣获军训积极分子、优 秀导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广州大学优秀实习
支教学生荣誉称号者
每人加
5
分,其中荣获广州大学优秀实习支教分队的成员每人加
2 .5
分。
(荣获学院全优生、学习进步奖、英语学习个人优秀奖、素质拓
展积极分子不加分)荣获学
院优秀学生干部加
3
分, p>
荣获广州市城市文明志愿者服务全民活动先进个人加
3
分
(上以提
供书面证明为准,可累加)
。
8
)参加学院、学校的活动,获奖者给予加分
1
、参加学校学术类活动比赛、雅室比赛获奖按一、二、三等奖分加
8
、
6
、
4
分;优秀奖加
1
分。团体
赛获奖成员依据获奖等级依次减半加
4
、
3
、
2
分;优秀奖加
0.5
分。
如:课件设计大赛,师范技能比赛,
演讲比赛,创业大赛,征文比赛,雅室比赛,中华经典诵读比赛
等等。
( 只加当学期,凡因同一事、或同一活动、同一比赛由多次获奖或符合两条以上加分条件者,只
8
页)
第③页(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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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最高分,不累计分,以提供书面证明为准)
2
、参加校运会获第一、二三名分别加
8,6,4
分;获得其他名 次均加
3
分。团体赛获奖成员依据获奖等
级依次减半加<
/p>
4
、
3
、
2
分;其他 名次加
1.5
分。
3
、 参加学院学术类活动比赛获奖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加
4
、
3 p>
、
2
分;优秀奖加
0.5
分。团体赛获 奖
成员依据获奖等级依次减半加
2
、
1. 5
、
1
分;优秀奖加
0.25
分。
如:课件设计大赛,师范技能比赛,解题大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
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等(只加当
学期,凡因同一事、或同一活动、同一比赛由多次获奖或符
合两条以上加分条件者,只计最高分,不
累计分,以提供书面证明为准)
4
、参加院运会获第一二三名分别加
4
、
3
、
2
分,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比赛项目获奖,选 择获
奖等级最高的两项加分。
9
)通过省级以上专业类等级考试者给予加分(累计不能超过
40
分)
< p>
1
、通过国家人事部计算机等级统考的二级、三级、四级者,分别 加
10
、
12
、
15
分:通过省高教
厅计算机统考试二级、三级、四级者分别加
10
、
12
、
15
分:通过国家初、中、高级 程序考试者
分别加
10
、
12
< p>、15
分(各项加分不累加,只加最高分,只加当学期)
2
、
通过普通话测试二乙、二甲、一乙 、一甲者分别加
10
、
12
、
14
、
16
分。
(只加当学期)
3
、
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分别 加
10
分、
20
分。
(只加当学期 )
4
、
通过证券从业 资格证的
,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加
10
分,需 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予加分
(只加当学期,仅限一次)
5
、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加
10
分,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否则不予加分。
(只加当学期,仅
限一次)
6
、
p>
学院可视实际情况对其他通过省级以上专业类等级考试的同学加
3
—< /p>
12
分。凡通过国际性的
专业类等级考试的同学加
12
分(托业、雅思、托福等)
(以下没有列举的证书具体加多少分
由学习部,主席团和辅导员共同协商,只加当学期,仅限一次)
如
:
photoshop
初级证书(
+ 5
)
、软件设计师(
+5
)
、非计 算机专业考试二级(
+5
)
、计算机办
公
软件应用职业资格证(
+5
)
、
GRE
< p>、SIYB
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5
)
、
??
(以上
7
点班级个人最高分不得超过
40
分,若最高分超过
40
分,则按
40
分计算。
)
10
)
1
、凡担任校级、院级的干部和教学信息员满一学 期者,对其实行干部考评,分优、良、中
差,不合格五个等级,主席、副书记分别加
p>
20
、
15
、
12
、< /p>
0
、
-3
分;副主席(
包括新闻 p>
中心主任
)分别加
17
、
14
、
9
、
0
、
-3< /p>
分;各部部长(
包括新闻中心副主任
)分别加
15< /p>
、
12
、
7
、
0
、
-3
分;各部副部长(
包括院新闻中心总监
,
)分别加
12
、
10
< p>、5
、
0
、
-3
分;
各部部委分别加
8
、
6
< p>、3
、
0
、
-3
分。
2
、宿舍层长对其实行考评,分优、良、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加
5
、
3
、
1
、
0
分。
3
、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
(不包含学校的青协,红会,社联,自律委员会还
有学院的青协,
红会,金融协会)分优、良、合格
、不合格四个
等级,分别加
5
、
4
、
2
、
0
分;各部负责人(部长,
副部长)分别加
p>
3
、
2
、
1
、
0
分;部委加
2
、
1.5
、
1
、
0
分。
社团会员不加
分。
4
、学院辩论队成员担任满一学期实行考核,分为 优秀,良好,中,差,不合格五等级,队长分
别加
12
,
10
,
5,0
,
-3
分。副队长分别加
10
、
8
、
4
、
0
、
-3
分,队员分别加
4
,
3
,
2
分,若成员< /p>
打了一场校赛再加
1
分,
在校辩论赛获最佳 辩手的多加
0.5
分,
大于等于两场的只加两场的分数。
8
页)
第④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