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学生与老外男友-台湾大学生与老外男友
广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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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
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010年9月修订)
一、培养方
案与培养计划
博士生培养方案是进行博士生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
主要依据。培养方案由学院组织制定与实施。
博士生培养方案一般按二级学
科制定,鼓励按一级学科设置公共
基础理论课程。培养方案应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
研究方向、学
位课程(包括必修、选修)设置和考试要求、科学研究、学位论文、
实践环节、社会调查、培养方式、阅读书目和资料等方面的内容,应
对
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中英文名称、课时、开课学期、任课教师、
考核方式及阅读书目做
出明确的规定。各单位需组织全体导师集体讨
论拟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
研究生处备案。
制定博士生培养方案,应体现较高学术起点,要规定博士生掌握
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
程度
、应具备的独立科研能力及博士学位论文标准等。
每个博士生都应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博
士生个人培养计划应由博
士生导师负责组织指导小组和博士生共同制定,在入学后3个月
内完
成。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基本依据是本专业培养方案,同时紧密结合
研究方向与博士生的个人特点,对培养各个环节作出具体的、切实可
行的安排。
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发挥博士生主动性及创造性。个人
培养计划一式四份,除博士生和
导师各留一份外,一份送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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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秘书,另一份送研
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二、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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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要求博士生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
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良好的品德和科
学修养、健康的身体和良好
的心理素质;遵守学术规范,在本门学科
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
识,掌握1~2门外国
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
术
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三、学习年限
博
士生学制为3年。博士生在学期间,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
文的时间不少于整个学习
年限的三分之二。
因各种特殊情况,由导师提出,经所在学院(包括中心、所,以
下简称学院)同意,研究生处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每次申请
延
长不超过1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7年。
四、课程设置
博士
生的课程学习,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结合研究方向和个
人特点,在培养计划中予以明
确。博士生学位课程要求如下:
(一) 马克思主义理论
文科
各专业博士生,开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课程;
理、工科各专业的博士生,开
设“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课程。属必修课程。
(二
)外国语
1.第一外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