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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网关于选派学生参加“广州大学—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本科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1-27 05:33
tags:交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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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发(作者:祝嘉高)



关于选派学生参加“广州大学—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本科交换生”项目的 通知


“广州大学—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本科交换生”项 目,是根据

2013

12

30

日广州大学与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签订的《广州大学

--

黔 南民族师范学院对口


帮扶协议书》促成落实的项目之一,每学年(学期)由黔南民族师范 学院选派


5-10

名优秀本科生到广州大学学习相关专业课程并取得相应 学分。根据双方学


校约定,

本科交换生项目由两校学生处对口负责选派。 自协议签订以来,

黔南民


族师范学院已向广州大学派出两批共

< p>20

名本科交换生。交换生项目有效的开拓


了学生的视野,促进学生 更好地成长成才,同时对两校的校园文化、校风、学风


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更好 地实现两校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建立长期、实效、可持续的合作关系,经过 两校领导友好协商,我校拟对黔南民


族师范学院派出交换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一、报名条件


1.

我校正式注册在校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














2.

专业课程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成绩;


3.

热爱祖国,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纪记录。


二、选拔程序


1.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院推荐;


2.

申请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1

),于

12

31

前交学生处;


3.

学生处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评,择优推荐。


三、注意事项


1.

交换生每期

5-10

人,

交 换学习时间初定为一个学期,

与对方学校开学时


间同步。


2.

交换生项目以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体育学院各专业学生


为主。其他学院学生也可报名参加选拨。

< p>


3.

交换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按照我校收费标准交给我校。< /p>


4.

交换学习期间, 学生需自行承担往返交通费以及在对方就读期间的生活


费、书本费及相关保险费;


5.

交换学习期间,

编入对方学校同一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回校后按

《广

< p>
州大学本科交换生学籍管理规定》(见附件

2

)进行学分转换。


6.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及专业情况可浏览网址查阅:


/


联系人:宾晶

联系电话:

39366127

(学生处)



广州大学学生处


2014

12

11



附件

1

< p>
“广州大学—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本科交换生”项目申报表



受理号:广州大学学生处交换生

[20 ]


类别



所在学院



出生日期


联系方式



电话:


邮箱:





广州大学—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本科交换生项目



政治


面貌



民族


(

照片粘贴


)


所学专业


有何特长


申请学习专业


相关单位推荐意见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公章)


父亲姓名

(联


系电话)


母亲姓名


(联系电话)






所在学院


意见



家长意见




教务处意见

学生处意见


校领导意见




附件

2:



广



教务?

2014

?

29




广州大学本科交换生学籍管理规定


(二○一四年三月修订)


< br>为拓宽学生视野,我校与国内外众多知名高校达成了实


施交换培养本科生的协议。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或国内


其他高校进行交换培养的本科学生,在交换培养期间,通 称


交换生。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交换生的学籍管理,保证跨校人


才 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交换生的培养形式


(一)交换生的学习期限一般为

1

2

个学期,交换期满


后应 按时归校。


(二)交换生的学习形式主要为自主选择专业相关课程


插班听课。


(三)交换生在交换培养期间,其学籍不变。


第二条

选拔交换生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


违纪记录。< /p>


(二)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成



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科目。


(三)派出境外 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须具有较好的外


语听说读写能力。


(四)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能够圆满完成交换期间


的学习任务。


第三条

除对方学校有特殊要求外,交换生从本 科二、


三年级学生中选拔。


第四条

课程修读

< /p>


(一)学生申请赴对方学校交流学习之前,需充分了解


申请学校相 应学期的课程设臵,对照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妥


善安排自己的学习。

交换 生在对方学校一学期至少应修读

20


学分,优先选择修读与我校名称相同 或相近的专业必修课


程,学校鼓励学生选读尽可能多的课程。


(二)根据交换生所修读课程的内容,由我校认定其课


程名称及相应的课 程性质(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通识类选


修课)


(三)如果对方学校课程设臵与我校人才培养方案有较


大差异,导致 我校认为必须修读的课程没有成绩,可待交流


学习结束后,采取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

、补修;


2< /p>

、若时间合适,可于考试之前向相关课程的开课学院


提出免听申请,经学院 及教务处批准后,直接参加考试,并


以考试试卷的卷面成绩作为该课程的总评成绩。


第五条

交换生在交换前所修读的课程,学 院应尽可能


安排考试。确实有困难安排考试的学生,凡课程学习时间达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分数-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分数


中央财经大学统计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统计学院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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