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论文-湖南农业大学论文
中
国
矿
业
大
学
文
件
中矿大研字〔
2014
〕 p>
10
号
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
入机制的意见》
(
财教〔
2013
〕
19
号
)
和财 政部、教育部《关于
印
发
<
研
< p>究生
学
业
奖
学
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p>
>
的
通
知
》
(
财
教
[2013]219
号)文件精神,
为支持、奖励表现良好的研究生,
激
励研究生潜心学术,促进研
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高,学校制定
了《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p>
,经
2014
年
3
月
24
日第一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
2014
年 p>
5
月
4
日
中国矿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 014
年
5
月
9
日印发
< p>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研 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研
究,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
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
会、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
入机制的意见》
(
财教〔
2013
〕
19
号
)
以及财政
部、教育部《关于印
发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p>
(财教
[2013]219
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按照 国家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导师投入,建立动
态的、以提高培养质量为出发
点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体系,每学年评定一次。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第二章
奖励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等级
创新博士奖
一等
二等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等级
创新硕士奖
一等
二等
比例
30%
50%
额度(万元)
1
0.8
0.5
比例
30%
70%
额度(万元)
4
1.8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