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保研-延边大学保研
浙江财经学院二级单位
(
部门
)
目 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激活各二级单位
(部门)
加快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提升学校的教学、
确保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和中
长期规划的顺利实
施,实现建设“有特色的财经大学”的目标,学校决
定对各二级单位实行管理目标责任制
。
第二条
目标管理 责任制是学校推行绩效管理和考核的基本制
度,各二级单位(部门)应根据其职责、参照
本制度的精神开展对学
科、专业和所属单位的绩效考核。
第三条
学校设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党政领导
任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全校二级管 理单位(部门)
,每期目标管理
责任制与二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任期
时限相同。
第二章
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原则
第五条
导 向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
务,
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自加压力、负重奋进、
省内争先、力求突破”为
精神,拟定和实施各项责任目标。各单位、
各部门应进一步将目标分解、层层落实,传递
学校加速发展的压力。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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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原则。学校将各级各类重点基地、学科、专业和团
队建设期内的额定任务
统一纳入所属学院的任期目标,
对各类可量化
的管理目标实行基数乘以发
展速率予以核定。
核定基数的主要依据是
各学院现有重点建设的学科和专
业审批时的额定目标、
最近三年相关
目标达成的总量和学生人数、
教师岗位聘任总级数。
学校高水平科研
成果(其标准学校另行核
定)总当量、科研经费及非定额申报的省级
以上教育质量工程项目、
省级 以上学生创新工程项目的年发展速率以
15%
为底线,
按 照移动平均法取近三年的平均数作为中间年份的基数
M
。未来三年的指标 数为
M1=
(
1+0.15
)
2
M
;
M2=
(
1+ 0.15
)
3
M
;
M3=
(
1+0.15
)
4<
/p>
M
。
第七条
差异原则。
学校下达给各二级学院的任期目标充分考虑
各学院现有学科和专业建设的层次、前三年发展的绩效以及学生人
数、<
/p>
教师岗位聘任总级数
(兼任管理部门职务的教师级数减半计入其
学科归属学院)
的差距。
各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总当量的发展速率应
根据前三年发展的情况有差别地确定,
前三年各类目标达成绩效欠佳
的学院应自加压力、加快发展,确保有明显的突破。
第八条
可行原则。依照“通过可测度 的努力,大部分学院可以
达成目标”的高度设定各项任期目标,学校及各职能部门为各二
级学
院实现目标提供可能的支持和服务。
第九条
联动原则。
各 职能部门的管理目标与其所服务的二级学
院的相关目标的实现程度紧密挂钩,重点考核职
能部门的政策执行
力、
服务意识和服务成效。
各职能部门 依其所管理和服务的领域与各
二级学院构成该类目标实现程度的共同责任人。
第十条
协作原则。
< p>学校鼓励各学院合作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
服务项目,
在年度和任期考核时,
学校将对学院间合作取得的成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