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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三助岗位及津贴管理办法doc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1-20 14:03
tags: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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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0日发(作者:查姆金)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


“三助”岗位及津贴管理办法(暂行)




为切实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

改善在校研究生的生活和学习条件,


校将针对硕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教学助理、

科研助理、

管理助理岗位

(简


称“助教”、“助研”、“助管”,以上三类 岗位合称“三助”),并发


放“三助”岗位津贴。为规范“三助”岗位及津贴的管理,特 制定本管理


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助管、助教、助研的涵义


助管是指研究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承担有关的教学管理、

科研管理、

< p>行


政管理、学生管理的辅助工作。


助教是 指研究生在主讲老师的指导下,

兼任本

(专)

科学生指定课程


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辅导实验等教学工作。


助 研是指研究生协助老师从事学术研究、

科技攻关、

产品开发、

技术


推广、实验室建设等项目的科研活动。


1



第二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的具体类型


学校每年设置的“三助 ”岗位为三类:(

1

)学校设置的“三助”岗


位;(

2

)由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软环境建设专项经费(简称“博士点建设

专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

3

)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


“三助”岗位。



第三条

研究生“三助”工作的组织


1

)学校设置的研究生“三助”岗位由研究生部统一牵 头部署。人


事处负责助管岗位设置,

教务处负责助教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情况与研究


生部共同公布,各用岗单位具体负责聘用考核工作;


助研工作的开展按照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研经费使用与管理 办法


(试行)》(西科大发

[2011]46

号)执行;


2

)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的“三 助”岗位其组织与管理按照本


办法第四章规定执行;

< br>(

3

)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其组织与管理按照


本办法第五章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申请

“三助”

岗位的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含全


日制各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但不包括委托培养、

定向培养和在职研


究生)。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能按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 学习和科


研任务,有一定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组织能力,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 p>


第五条

除助研岗位外,

每位研 究生只能在助管或助教岗位中选择其


一应聘。无特殊情况,研究生不得因应聘“三助”岗 位而延长学习年限。


聘期内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情况,

按程序终 止

“三助”

岗位工作。


第六条

研究生“三助”工作的聘任,以学期为单位, 一学期一聘。


研究生“三助”岗位人员的遴选工作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 /p>


则,

增加透明度,

提高规范性;

同等条件下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


2



生。在每学期期末完成岗位设置的申报、岗位申请、选聘工作,新学期开


学上岗。


第七条

相关部门及各用人 单位,可以对不能胜任或不宜继续担任


“三助”

工作的研究生及时进行调 整和解聘。

各设岗单位每学期期末都要


结合研究生

“三助 ”

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给予鉴定,

将总结和鉴定结果送


研 究生部。

岗位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

下一学期不再具备与上一聘期性质

< p>
相同工作的应聘上岗资格。



第二章

岗位的设置、申请与考核、解(停)聘


第八条

岗位设置要求


各设岗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向人事处、

教务处申请岗位,

填写< /p>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表》,经岗位设置负责人、设岗

< br>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同意意见,

报人事处、

教务处审定汇总后,

由研究


生部统一公布“三助”岗位设置情况。


第九条

应聘

“三助”

岗位的研究生应当填写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


“三助”岗位申请表》,经 岗位设置负责人面试同意、设岗单位负责人审


核并签署同意聘任意见后,

各设岗单位需将聘任结果公示,

无异议后报研


究生部备案。


第十条

每学期结束时,

由各用人 单位负责研究生

“三助”

岗位的考


核工作。研究生要认真 做好“三助”工作总结,聘用单位应认真填写《西


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 》,经岗位设置负责人、设岗单位


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 p>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以优先续


聘同一岗位。


第十一条

解(停)聘程序


研究生因学习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再担任“三助”岗位工作,需


3



由本人提出申请,

经岗位 设置负责人、

设岗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


方可停聘。


对聘期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研究生,

由设岗负责人提出解聘建


议,经设岗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解聘。

< br>对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研究生,

设岗负责人可及时中止其岗位工


作,

提出解

(停)

聘建议,

经设岗单位负责人审 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解

(停)


聘。


第三章

岗位津贴标准及发放


第十二条

岗位津贴标准


研究生助管,

按照其实际 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发放

200-500

/

岗的< /p>

“三


助”岗位津贴;


研究生助教 ,每月按照该门课程课酬的

6%

发放“三助”岗位津贴。


一学期按照五个月计算。


第十三条

岗位津贴发放


在研究生完成岗位任务后由设岗单位造表,

送研究生部审核后于每月


底前发放,直接进入研究生本人的银行卡。



第四章

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三助”岗位事项


第十四条

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的

“三助”

岗位,

其设置、

申请、

< br>考核、

岗位津贴标准由各博士点建设学院负责,

实施细则由各博士点建设< /p>


学院制定,并报研究生部同意后实施。


博士点建 设专项经费设置的

“三助”

岗位,

其津贴在研究生完成岗位


任务后由设岗单位造册汇总,

报研究生部审核后于每月底前发放,

直接进


入研究生本人的银行卡。


4



第五章

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事宜


第十五条

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 ,需填写《西


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表》,经岗位设置负责人、设岗单位< /p>


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由各单位及导师自行确定岗位津贴标准、自行考核、自主发放。


第六章

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经费独立运行的专业,

是否 设置研究生

“三助”

岗位由其


自主确定,所需经费由各相 关学院负责落实。


第十七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表


2.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


3.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


4.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依据表


5.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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