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大学博士-首尔大学博士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条款
第一套
(
套
)
主要技术设备综合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申请表、保险单和背书单组成。涉
及本保险合同的任何协议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不含香港、澳门、台湾
)
依法设立的
企业、事业单位,生
产、销售第一批
(
套
)
符合国家或省级有关主管部
门认可标准的主要技术设备的,可以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第一批
(
套
)< /p>
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在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上取
得重大突破,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但自主创新后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
第一批
(
套
)
或第一批设备、系统和核心部件。其中,第一套设备 是指
第一套设备验收前的前三套设备产品。
第一批子设备是指首次生产的
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和参数、同批次合同、同批次生产的设备产品。
保险单中注明了
具体承保的第一
(
套
)
主要技术设备的名称和型号,以下简称
“< /p>
保险设
备
”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或者保险 单规定的追溯期间,被保险人生产、销
售的保险设备的质量缺陷导致使用单位在运行和使
用中发生事故,
造
成保险设备本身损坏、
人身伤亡和其他 财产损失的,
使用单位应当在
保险期间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对于被
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
199
199
199
199
货物的修理、更换、退货等经济 赔偿责任,保险人应当按照本保
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被提起仲 裁或诉讼的,
保险人还应当承担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按照本保险
合同的约定,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费用
(
以
下简称
“
诉讼费
”)
。
责任免除
第
6
条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p>:
(1)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 及其雇员的故意行为;
(2)
战争、敌对行动、
军事行动
、武装冲突、罢工、暴乱、暴乱和恐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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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和其他放射性污染;
(
四
)
空气污染、土
地污染、水污染和其他污染;
(5)
行政或司法行为;
(6)
自然灾害;
(7)
用户单位安装、操作或使用不当;
(8)
用户单位拆解、改装和修理保 险设备;
(9)
保险设备的召回;
(10)
关联企业保险设备损失索赔第七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 费用和
责任不承担责任
:
(
一
)
被保险人员工的人身伤害和被保险人及其员工
拥有或管理的财产
损失;
2
p>
(2)
罚款、
罚金和惩罚性赔偿;
(3)
任何间接损失;
(
四
)
精神损害赔偿;
(5)
保险设备的正常维护 和大修费用;
(6)
保险设备的自然损耗或磨
损;
(7)
保险设备对船舶、飞机和石油钻井平台造成的损失;
(8)
被保险人在维修和更换过程中 因保险设备的性能改进、优化和
升级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和开支;
(9)
被保险人应承担合同责任,但 无合同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受限制。
(10)
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或根据免赔额计算的免赔额第八条除另
有约
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险设备损失的责任
限额、
每次事故中第三方的责任限额和累计责任限
额每笔
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十条每次事故的免赔额或赔率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 p>
保险单中载明。
3
保险费
第十一条保险费按照保险设备 的交易金额乘以适用的保险费率计算
收取第十二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
保 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
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和被 p>
保险人,补充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就索赔提供的证据和资料。
第十四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评估该请求 p>
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将评估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的义务和被保险人的义务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
告知义
务,
如实回答保险人关于被保险人的保险设备及其他相关信息
的查询,并
如实填写申请表
第十六条未约定分期缴纳保险费的,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
缴纳保险费。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
家有关
设备制造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
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或减
少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保险期间,保险设备的危 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
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终
止合同。
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 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
或者减少损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保险人。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收到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得知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
时,
应 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并与保险人就损害赔偿请求进行协商。
第二十一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相关责任方赔偿的,被保 p>
险人应当行使或者保留向责任方索赔的权利。
<
/p>
保险人向责任方行使代位权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知
道的必要
文件和有关资料。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赔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