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国防生-太原理工大学国防生
太原理工大学
2015
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太原理工大学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
提高生
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
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
结 合我校招生工作
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
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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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太原理 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
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
2015
年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太原理工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
10112
第七条
学校地址:
迎西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
79
号,邮编:
030024
;
虎峪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新矿院路
18
号,邮编: p>
030024
;
明向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
209
号,邮编:
0306 00
;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一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三条
2015
年招生各专业办学地址均在明向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太原理工 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委、财务处、教务处、招生办
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科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太原理工大学的普
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太原理工 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太原理工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太原理工大学
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
十七条
太原理工大学招生规 模由学校招生领导组研究决定。根据本校
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各专
业计划;根据各省
(
区、市
)
考生
人数、生源质量、区
域协调发展和国家重点战略部署的有关政策等因素 ,确定
分省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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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鉴于全国大部分省 份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模式,根据有关规定,
可预留不超过总计划的
1%
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统考上线考生的不平衡。
第十九条
安排不超过总计划的
1%
的计划,录取高水平运动员。
第五章录取
第二十条
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
“学校负责,
招办
监督”录取体制,并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二十一条
太原理工大学按照理工类、
文史类、
体育类、
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二条
太原理工大学根据各省、
自治区、< /p>
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
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
生计划的
120%
以内。
第二十三条
太原理工大学依据各省、
自治区、< /p>
直辖市的投档模式与原则接
收档案。
第
二十四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
基础上,
理工类、
文史类考生依据考生文
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
录取,体育类考生依据专业考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顺
序录取,
艺术类考生依据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 ,
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
取,山东省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
业,依据我校测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
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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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第二十六条
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
进档 考生,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
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如服从专
业调剂,不退档。
第二十七条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 治区、直
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档,
录取时承认加分。
总 分相同的考生,
按单科成绩依次
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
文科类考生为语文、
数学、
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第二十八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第二十九条
建筑学、
城乡规划专业入学后要求加 试美术,
成绩不合格者将
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三十条
英语专业、计算机类专业只 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提供英、日、
德、法、俄的外语教学;
第三十一条
凡色弱、
色盲的考生严格按照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中限报专业
执行。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颜色中任何一种颜
色的考生不要报考建筑学、<
/p>
城乡规划、
工业设计以及艺术类专业,
以免无法正常
学习。
第三十二条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有身高要求,男生一般不得低于
1.70
米,< /p>
女生一般不得低于
1.60
米。
第三十三条
太原理工大学国防生在体 检、面试、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按高
考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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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十四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规则,
经我校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
在考生生源地省级
招办高考报名并成绩合
格,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 同意,
办理录取手续,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专业均为工程管理专业。
第三十五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证书颁发
第三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
符合太原理工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
颁发
< br>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证书;
符合太原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颁发太原 理工
大学学位证书。
第七章收费
第三十七条
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文件,
学生入学后,
学校要统一进行 体检,
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将作退学处
理。
< br>
第三十九条
太原理工大学录 取的所有本科学生,
均可到太原理工大学招生
信息网查询,
网址
,
联系电话:
0351
—< /p>
6014101
,
6014965
,
6014020
,
6011981
,电子邮件:
zsb@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太原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1
太原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晋人字
[2008]111
号)和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晋人职字
[2009]9
号)和山
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事业
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
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09] 91
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