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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教育、公安、
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
、农业、林业
厅(局
)
、扶贫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
省会(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团委、妇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
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务局、人事局、劳动保障
局、农业局、林业局、团委、妇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印发 p>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
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
引导大学生“村官”期满后有序流动 ,是大学生“村官”工
作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为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机<
/p>
制,引导聘用期满大学生“村官”通过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
员
、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有
序流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留村任职工作
1
、通过选举担任村“两委”负责人。
鼓励在实际工作中表现
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党员大学生“村官”
,通过党员推荐、群众
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
/p>
到村任职工作一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
“村官”
,
< p>可由本人提出书面
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委会主任、<
/p>
副主任选举。对留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
任
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
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
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2
、
继续聘任留村工作。
聘用期满、
聘期考核称职的大学生
< p>“村
官”
,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乡镇党委初审,县级组织、人力资 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可签订续聘合同继续留村工作,享受大学
生“村官”待遇。续聘大学生“村官”纳入当年大学生“村官”
选聘计划。各地可根据
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大学生“村官”续聘
次数和期限。
2
二、择优招录乡镇和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
<
/p>
3
、参加公务员招考。
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
组织的公务员招考,
聘用期满且考核称职的,
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组织的
公务员招考;大学生“村
官”在职
2
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
件和资格的,经组
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选调生主要
从具有
2
年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
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
4
、完善考录办法和程序。
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优,严格选
拔标准,进一步完善从大学生“村官”中录用公务员
、选任乡镇
领导干部的配套政策和操作程序。各省区市可根据公务员编制、
职数等实际情况,
采用单列计划、
定向招考的方式招录大学生
“村
官”
。注重考察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实际表现,充分运用 考核
评价结果,
对聘期考核优秀和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
< p>“村官”,
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
三、扶持自主创业发展
5
、鼓励创业实践。
注意选派大 学生“村官”到农业产业化龙
头企业、农业示范园区、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参与实践锻
炼,
帮助他们在实践中学习创业知识,积累创业经验。建设和完善一
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区和创业优势的大学
生“村官”搭建创业
富民平台。认真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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