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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团支部规章制度
【篇一:学校团支部工作制度】
学校团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团支部是 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与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
泛的联系,是团的各项工作的基础。加
强班级团支部建设,努力把
团支部建设成为班级的核心,是加强高校团的基层建设的重点
。
第二章团支部工作职责
第二 条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决
议,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
想和团员意识等教育
第三条 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团支部大会,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
会,上好团课。定期组织支部
民主生活会,检查团员青年执行团章
和大学生行为准则等情况。
第四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教育团员学习党的基础知识,< /p>
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第五条做好团员管理工作。发展新团员,收缴团费,办理团员证年 p>
度注册,表扬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
/p>
第六条与班委密切配合开展班级课外文化等活动。教育引导团员明
确学习目
的,刻苦学习,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和
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七条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要求,关心他们的学 习、生活,
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第三章团支部工作制度
第八条三会一课制度。团支部大会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支委会每学 p>
期不少于四次,团小组会每学期一至两次,团课每学期至少一次。
支
部组织活动一般为每两周一次,要求每个团员按时参加活动,无
故不参加活动者应予批评
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团纪处理。
第九条工 作档案制度。团支部的工作档案主要是《团支部工作手
册》,包括会议记录、活动记录、
好人好事登记、团员和青年花名
册等。
第十条团费收缴制度。团员应于每月
10
日前按规定向支部缴纳团费
一次。团支部组织委员收到团费后,应在《团支部工作手册
》上登
记并签注日期。团支部应将团费按月上交分团委。团支部应教育团
员按期缴纳团费,逾期不交者,应予以批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
个月不缴纳团
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者,按自动脱团处理。保留团
籍的学生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
,可不缴纳团费,自愿缴纳团
费者不限。
第十一条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制度。根据校团委、分团委 p>
的要求,组织团员参加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活动。做好年
中
和年终团员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十二条团内奖惩制度。根据校
《团内奖惩工作条例》和上级团组
织的要求,组织评选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提出奖惩意
见;团支部可进行口头表扬和记好人好事簿的奖励。根据团员违纪
或所犯错误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团支部可进行小组批评、支部大
会批评,
对给予团员警告以上处分,需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十三条请示汇报制度。团支部工作应按学期制定计划、学期结束
前应有总结。团
支部的计划与总结书面上报分团委。遇有重大问题
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团组织请示
、汇报工作。
第十四条发展新团员制度。工 作程序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支部
培养考察(一般不少于半年);支部委员会提出发展
意见;分团委
审核;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校团委审批;入团宣
誓;颁发团员证。
第十五条 团支部改选制度。团的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
生,设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等
3
~
5
人。改选程序为:
团支部就改选工作安排和选举办法报分团委批准;召开团支部大会;
报告支部
工作;投票民主选举;当选的支部委员协商分工;报分团
委批准。团支部改选一般一学年
一次。
第十六条保留团籍制度。学生团员入 党后保留团籍,保留团籍的学
生党员应参加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遇到党团组织活动
时间出
现冲突时,一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也可以在征得同意后,
参加团组织的生活和活动。在进行团的组织情况年度统计时,应将
保留团籍的青
年党员数统计在团员数内。
第十七条
“
推优
”
制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程序: 召
开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经评议提
出推荐对象;支部填写
“
推优
”
登记表;分团 委考察;校团委审核。
第四章团支部委员分工
第十 八条要推举政治觉悟高、学习成绩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
好的团员担任团支部的领导
工作,有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班
级,一般应推荐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团支
部书记。
第十九条团支部书记主要工作:
1.
负责支部全面工作,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
2.
传达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向上级党团组织汇报工作、反< /p>
映情况。
3.
贯彻、检查和督促上级指示和支部大会决议的执行。
4.
总结支部工作,并负责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5.
了解掌握团员青年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负责做好支部工作。
6.
负责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7.
抓好团支部的自身建设,督促和帮助其他委员开展工作,负责团< /p>
支部与班委会的协调配合。
第二十条团支部组织委员主要工作:
1.
负责安排团的组织生活。
2.
织关系。
3.
负责团员奖惩工作,向支委会提出接收新团员的 意见,对违纪团
员,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4.
负责团支部工作档案的保管、填写工作。
第二十一条团支部宣传委员主要工作:
1.
围绕上级党团组织的中心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负责本支部< /p>
的团课教育。
2.
了 解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向团组织提出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
育的意见。
3.
按照上级党团组织的宣传工作要求,积极组织稿件,向 校内外宣
传部门投稿,报道支部工作和好人好事,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学
习和生活情况。
第五章团支部建设标准
第二十二条合格团支部建设的标准是:
1.
有班子。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干部称职。
2.
有制度。各项制度健全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正常,组织生< /p>
活注重质量,
“
推优
”
工作 坚持标准。
3.
有活动。各项活动经常进行 ,团员青年参加广泛,形式多样,各
有特色。
4.
有作用。对团员提出高于一般青年的要求,发挥团员模范作用,< /p>
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支部建成班级核心。
第二十三条先进团支部建设的标准是:团支部班子素质高,发挥骨 p>
干作用;支部团员学习成绩优良,学习风气好;支部团员积极要求
进
步,团内思想教育突出;支部组织工作规范,坚持高标准;支部
宣传工作突出,产生良好
反响;团支部在各项活动中作用明显,表
现突出,成绩显著。
第二十四条校团委、分团委每学期组织团干部根据达标创优考核条 p>
例,对各支部的《团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团支部。
每
年评选、表彰校、二级学院两级
“
先进团支部
”
。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适用于学生班级团支部,教工团支部可参照本条 p>
例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学校团委工作制度】
学校团委工作制度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大事
二、团委的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三、认真、切实落实团委会的职责。团委委员认真执行自己的职责。
四、团委要认真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它是团委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p>
必须以严格的制度来保证它的严肃性和经常化。
五、
“
三会一课
” p>
制度是团委的重要制度。
“
三会
”
是团 员大会、团委
委员会、团支部会,
“
一课
”
是团课。
六、认真执行团委民主选举制度。
七、认真做好团委的内务管理,由专人负责。
八、认真管理团的活动经费,使用好团的活动经费。
九、切实加强对团干部、团员的管理及对团干部、团员的评议制度。
十、认真做好选拔优秀少先队员加入共青团的工作。
校团委[组织部]部门概况
团委组织部是学校团委加强团的建设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
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各种理论指导和重要思想,服从、服务 p>
于校团委的政治路线以及发展建设的工作大局,为学校的团委改革
和
发展事业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新精神,勇于开拓
进取,勤奋务实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并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