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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
,
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
800< /p>
字的文章。
据媒体报道
,
某瓜农承包了
200
亩地种西瓜
,
经常有附近的人在瓜熟后前来偷瓜
,
瓜农多次报警
都未见效。两个女子开着三轮车来偷西瓜
,
偷了满满一车。瓜农在阻拦过程中 与她们拉扯
,
一
女子的膝盖擦破流血并报了警。民警协调
让瓜农赔偿
300
元医药费
,
这让他十分委屈。警 方
回应称
:
某女摘了八九个西瓜
,
价值二十余元
,
因西瓜价值小
,
情节轻微
,
对偷瓜女进行了批评教
育
,
< p>同时考虑到其受伤,
经现场调解
,
瓜农赔偿< /p>
300
元钱。此事引发广泛议论。
对于以上事情
,
你怎么看
?
请 给民警、瓜农或偷瓜女写一封信
,
表明你的态度
,
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
/p>
,
选好角度
,
确定立意
,
< p>完成写作任务。明确收信人
,
统一以
“郑毅”
为
写信人
,
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答案解析】
例文:写给民警大哥的一封信——法治社会,公平以待
敬爱的民警大哥:
您好!
我听说了瓜农的事件,一时间感慨颇多。知道你苦心调解了这事儿 ,
但是对于让瓜农
赔偿偷瓜女
300
元医 药费用这个结论我有些不理解。
这件事也已经引发了广泛议论,
今天也
< p>想和你交流一下我个人的一些浅陋想法,
作为一名中学生法律意识原本淡薄,
兼之才疏学浅,
观点难免偏颇,有不恰当之处,万望多多海涵。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可见百姓种田不易,瓜农亦如此。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而面对自己的劳动果实总被人偷走的结局任谁都不情愿接受,
就
像辛苦
养大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一个道理吧。
即使那些瓜不值钱也是瓜农的心血,
是他赖 以
维持生活的资本啊。
偷瓜女也不是摘瓜女,
我想只要是偷,
就应该是触犯了法律,
所以我认为偷瓜女的做法应该
属于犯罪行为。
瓜农作为受害者,对自己的 西瓜进行保护,阻拦装瓜车也是合乎情理的,所
以我认为,
即使瓜农在保 护自己的过程中伤到了犯罪嫌疑人,
也是出于正当防卫,
偷瓜女就
是自作孽不可恕的自作自受。
自古
以来瓜农不会把因口渴摘个瓜吃的路人当成小偷,
因为这是与人方便的传统,
但是 开着
车来拉别人的瓜就另当别论了,
这还不是偷么?偷的金额标准是一回 事,
性质又是另一回事,
虽然偷瓜的折算成钱不算多,
但 性质却很恶劣,
如此轻松就能把别人一年的辛苦劳动的收获
占为己有,难
道不是犯罪?
这样的事如果法律不管,
又该谁管?文明社会、
也少不了法治。
岂能让瓜农不仅损失了自家
瓜,
还要倒贴几百块钱医药费?连我这个旁观者都难以理解,
又让瓜农如何接受
300
元医药
费的赔偿结果?
非法侵占别人的财产了,
却因瓜的价 值不够不处罚,
这算不算是给小偷们撑腰?如果你的调
节不仅不能保护受
害者,还让人家心灵遭受巨大的创伤,我想应该也违背了法律的初衷。
人民警察为人民,
若百密一疏后果不堪设想啊!
我想这样 草草处理也许会助长犯罪气焰。
若
瓜农内心不平,
可能会 因此而抑郁不得志,
或许从此后生活中会少一个勤劳致富、
自食其力
的耕耘者。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是用来喻指孩子教育的,对于成 年人而言小偷小摸成
瘾,捡便宜没够,也可能会一发不可收拾发展成汪洋大盗。
这绝不是夸大其词耸言听闻,
所以我 建议后续对瓜农以及他的瓜田给予有力的保护,
对偷窃
这种违法行为给以
适当的惩处。
因此我的想法是,偷瓜女负全
责,应该按照法律,
对偷瓜女进行惩处,
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受
害人。
这样做的好处除了警醒当事人,
还可以以儆效尤惩前毖后,
< p>避免类似不公平的事件再
度发生。
希望这件事有个更加圆满的结局,
法治社会,
本应公平以待!
顺祝最最伟大的人民公仆工作
顺利!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郑毅
2019
年
9
月
26
日
【详解】
本题考查写作能力,
属于材料作文里任务驱动型作文,< /p>
根据新闻事件而言也可以叫
时评类作文。首先此事关键是弄清女子的行为是
“偷”还是“摘”
。偷和摘概念不同,性质
大异。情节再轻微,只要是偷,就是违法。警方是正义的维护者,应该打击违法者保护受害
< br>者。尤其不能让受害者遭受双重伤害,助长违法者气焰,
侵犯法律尊严。支持瓜农依法保护
其财产的正义行为。偷瓜女应该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要有廉耻之心。
审题时一定要细致,明确题干要求:
1 .
对于以上事情
,
你怎么看
?
请给 民警、瓜农或偷瓜女写
一封信
,
表明你的态度
< p>,阐述你的看法。
2.
明确收信人
,
统一以“郑毅”为写信人
,
不得泄露个人
信息。<
/p>
3.
事件主体部分有些细节也要注意,
比如
“经常有 附近的人偷瓜
,
瓜农多次报警都未见
效”
,
瓜农并非无作为,
报警后无效说明瓜农已经求助过法律部门;
“ 两个女子开着三轮车来
偷西瓜
,
偷了满满一车”
,偷的行为比较过分;
“瓜农在阻拦过程中与她们拉扯
,
一 女子的膝盖
擦破流血并报了警”
,
拉扯中受伤,
并没明确谁的责任大些,
偷瓜女报警很不合乎认知逻辑,
可见不以
为耻,得理不饶人,没有认错意识;
“民警协调让瓜农赔偿
300
元医药费
,
这让他十
分委屈”
,设身处地 去想,委屈是必然,丢了西瓜又赔钱,让人感觉很窝火;
“警方回应称
:
某女摘了八九个西瓜
,
价值二十余元
,
< p>因西瓜价值小,
情节轻微
,
对偷瓜女进行了批 评教育
,
同时
考虑到其受伤
,
< p>经现场调解,
瓜农赔偿
300
元钱”用了“摘 ”字,对事件定性不准,仅从西瓜
价值小便认为情节轻微,采取协调、批评教育的方式也
都不合理。
“此事引发广泛议论”说
明事件本身有很大争议,应该辩证地
分析并解决问题。审题写作时可以联系到
24
字核心价
值
观,比如,民主、法治、公平、友善、和谐、诚信等。
写给民警:
执法的目的,
是为了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并通过惩治的方式来减少违 法犯罪行
为的发生。
不应该仅仅是死搬条文,
抠字眼,< /p>
更应该考虑结果是否符合法律存在的意义,如
果不考虑处理结果造成的影响
,
往往就会使得惩恶变成纵容犯错。
比如在这件事情当中,
有
不少网友就发出疑问,
被偷反倒要赔钱,
这是在鼓励偷西瓜吗 ?很多事情,
就应该分出个孰
是孰非,谁对谁错。淇县警方回应当中的一
个“摘”字,也让很多网友难以理解。
“摘”和
“偷”
两 者性质完全不同,
一个是在瓜农允许或默许的前提下,
另一个则是背地里占有他人
财物。如果连“摘”和“偷”都分不清楚,那与孔乙己的“窃不能算偷”又有什么区别呢
?
是“偷”还是“摘”
,必须厘清。
“偷”还是“摘”? 一字之差,性质大不同。偷就是偷,就
是违法行为,没有“因西瓜价值小,情节轻微”一
说。民警在进行调解或执法的过程中,不
应当抱着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这样容易断成“葫芦案”
。大多时候人找民
警过来,
就是 要分出个是非曲直,
维护公平正义,
如果和稀泥式处理,
损害的是 民警的形象,
也损害了人们的信任。情节再轻微,只要是偷,就是违法。若偏袒违法者,
不仅让受害者遭
受双重伤害,
还会助长违法者气焰,
侵袭 法律尊严。
有良法,
更需落实,
经得起
“吃瓜群众 ”
审视,经得起正义打量。
写给偷瓜女:偷瓜女应该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要有廉耻之心。
偷盗就是不道德、 违
法的,
无论偷盗的价值大小,
性质是一样的。
不能恶人先告状,
应该有最起码的良心,
善意。
知
错能改善莫大焉,要学会自律反省。
写给瓜
农:
支持瓜农依法保护其财产的正义行为。
这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不公正面前要有维
权意识,不公众面前不能一味隐忍退让。
诚然,偷瓜女 身体损伤,
但瓜农并非是在进行故意
人身伤害,
也没有上 前动手打人,
而仅仅是在阻止别人偷瓜的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这其
< p>实也是一种正当防卫。
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正当防卫,
只是在受到人身 攻击时进行的反抗,
其
实不然,
当自己财产面临损失时,
同样有权利进行阻止。
并且如果没有达到防卫过当的标准,
防卫者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参考立意:
1
、执法要公正,维权要合理、更要合法。
2
、要有维权意识,不能委曲求全。
3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洗心革面回头是岸。
4
、这是一个民主、公正、法治社会,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
5
、情理之间,天平要准星。
6
、包庇袒护是害不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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