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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材料作文
2019.11
1,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
这是新华书店,
不是你看书的地方,
是卖书的地方,< /p>
不买书就得出去。
”
一段名为
“
< p>新华书店撵出看书孩子”
的视频让
“
到底该不 该在书店看书
”
成为热门话题。根据新华书店经历回应称,当天两个孩子
在店里看了
半个多小时的书并且有打闹,店员因此才让孩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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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大家的热议。对此,你怎么看?请写一
篇文章,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
明确文体,自拟标题
;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
800
字。
1,
【答案】
卖书与看书从来就没有绝对的界限
书店是公共
场合,若有打闹行为确实不应该。不过,顽皮属于孩子的
天性,即便有所闹腾也实属情理
之中。问题的关键,其实不在于是否
打闹,而在于是该不该在书店看书,或者说书店有没
有权利拒绝读者
看书,这究竟是一种道德标准,还是一种法律限制,抑或一种商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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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综合来看,三种因素都有且关系错综复杂。比如从道德上来说,
书店确实不是图书馆,其只卖书而不提供读书的服务,老看不买不但
容易让书折损加快
,也会影响实际业绩。更何况,书店不是图书馆,
没有为读者提供舒适的读书环境的义务
,因而基于自身利益而限制消
费者长期
“
傍书读
”
,其做法并不为过。
不过,书作为一种商品,
消费者有精挑细选的权利,因而对书的内容
进行翻阅就实属正当权利,
因 而
“
读一读
”
就几乎无以避免。
那 么,
多长
的时间才算读书,很明显没有明确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就需
要书
店从尊重权利的角度,在法律和商业伦理上找解答。如果法律没有明
确的禁止,而商业伦理又要求必须尊重消费者的翻阅权,那么与其限
制消费者翻
书和选书,不如换一种方式而最大化满足这种权利,最并
终达到
“
以顾客为上帝
”
的标准。
时下
,受互联网的冲击,实体书店的日子每况愈下,越来越不好过。
记者走访北大、清华、北
师大等海淀区高校校内及周边的民营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