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心底的风景-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法制的名人故事
导读:
关于法制的名人故事1:李离伏剑
李离,春秋时期晋国人,晋文公重耳在位时任典狱官。他执法严
明,一丝不苟,深受人们敬重。
有一次,由于下属调查失误,他误断案件,枉杀了一个无辜。当
得知真相后,他把自己关了
起来并请求晋文公判自己死刑。晋文公以
主要过错在于下属官吏为由赦免了李离。听到自己被赦免,李离
正色
说道:“我当官为长,没给下属让位;我受的俸禄多,没与下属分利。
现在我错判误杀,却要把罪过推给下属,这怎么能成呢!” 面对
如此“一根筋”的官员,晋文公显得有
些不高兴了,问道:“你的下
属办错了案子,你自认为有罪。那么我是一国之君,你出了差错,我
也有罪呀!”李离答道:“我身为典狱官,负有典狱官的法律责任。
错施刑者就该受刑,错杀人
者就该受杀。主公正是因为我能察微
识疑,才任命我为典狱官的。如今我听错案情而杀人,就该治我的死
罪!” 最后,李离不肯接受赦免,拔剑自杀了。李离奉职循理,为法
伏剑,被历代所称赞。
观近年来平 反的杭州叔侄冤案,从未听过冤案炮制者女神探的
任何歉意,而对相关责任人
的处理也仅仅是一个不对外公开的'内部
处分,处罚力度如何不言自明;沸沸扬扬的呼格冤案,十八年后
才得
以平 反。
责任人是逮捕了,只是,冤案对被害者家属的打击、对执法者职
业形象的破坏以及带给人们的心灵冲击,却不是法院的一纸判决能够
将救赎的。
可见,李离虽是一根筋,但这个世上能多些“李离”,无论于国
于民,都不是坏事。
关于法制的名人故事2: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他任大理
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
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唐
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
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
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
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
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
以为
雄,臣遇以为不然。
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
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
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
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
始”。
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
善才幸免一死。
关于法制的名人故事3:换舍止讼
张齐贤是宋初名臣,擅长决狱。真宗时,戚里有分财不均者,更
相诉讼。又曾入宫自理真宗前,真宗躬听狱讼,也不能决。
张
齐贤听说后,说:“是非台府所能决,臣请治之。”张齐贤坐
相府,召讼者问曰:“你非以彼分财多,你
所分少乎?“皆曰:然。
他即把他们的诉讼请求记下,命手下人将他们带回家,两家交换
住处,财产不动,甲家住进乙舍,乙家住进甲舍,甲家的财产归乙,
乙家财产归甲。
两家无词,就此息讼。
真宗大悦,说:“朕固知非君莫能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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