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教育报告会记录
辛集镇齐庄小学
2017
年
9
月
做一个知法的小学生
各位同学们大家好:
我想利用这次法制教育讲
座,
讲一些与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知
识、
典< /p>
型事例和生活学习应注意的问题,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随
着社会的发展,
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
与人们 生产生活的关系愈
来愈密切。
作为
21
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
知识,是实现新世
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我们所处的时代是
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
以通过多种途径接受各种新鲜事物,
健康的,
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
< br>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
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
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
,
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
的惩罚。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
不良习
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
知识、
不注重规定
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
事,最后必将酿成大
错。今天就讲三个
问题。
一、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由于小学生自身的不良心理和不良行为造成的。
1
、贪图享受,不思进取,不劳而获的不良心理是产生犯罪的一
个重要
原因。由于未成年人没有劳动收入,如果要去贪图生活享乐
,
比吃比穿或到
网吧、游戏厅玩游戏等都需要钱,他们就会想
尽办法去
骗、去偷、去抢,甚
至不惜牺牲亲情为代价。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初中
生杀母 亲的案例。这是一个
13
岁少年捅死养母案件。
2007
年
9
月
2
日,初一学生吴浩在养母陪同下一起
到学校去交
学费,村里到学校有
2
公里多的机耕路,当天
中午他一反常态地
提出要走山路,说山路近
些。于是, 两人就岀发了,走到山顶上,吴浩从书
包里拿岀尖刀,趁
养母不注意,从背后将亮光闪闪的尖刀刺向养母身上,连
续刺了十余
刀。
最后,
连刀柄也断了,
刀却掐在养母身上,< /p>
当场将养母刺死,
随
后吴浩搜遍了养母的 身体,
从养母身上搜走了带去交学费的
700
多
元
钱,
然后将养母的尸体拖进树林中,并用杂草掩盖。
干好这一切后
,
吴浩才从容
不迫赶往学校,
专
心志致地玩耍起来 ,
直至公安人员找到他时,他还沉迷于游戏之中
,
脸上 毫无惧色,实在令办案
民警费解。俗语说母爱无价,但在吴浩的
眼里,母爱还不值区区
700
元钱。
< br>我想,吴浩的养母可能至死也想不
到自己竟然会死在辛辛苦苦把他从四个 月
养大的儿子手里。杀害养母
的吴浩而对看守所的高墙 ,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他对办案民警说:“她
就象我的 亲妈一样,我却做了这种丧尽天良的事,真
后悔!”据吴浩
< p>交待,他当时杀死养母只是想把养母身上的钱拿走玩游戏。
当天下午
,
吴浩把养母杀死后还打给他养父,骗他说养母到校后又一个人到
亲戚
家去了。一个
13
岁的少年如
此残忍,而且杀人后还镇定的撒谎、玩
游
戏机。实在令
人匪夷所思,不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办案民
警的调查
< br>中可发现,其中确有许多值得深思的地方。吴浩自己说,他
喜欢撒谎带来 的
快感。比如告诉一个人说有人某地等他,结果那人跑
去却一个人也找不到。
吴浩的几位同学说,吴浩很会说谎,平时常编
< /p>
一些借口借钱,同学们都不太
相信他。吴浩平时很喜欢吃零食,学校
附近一个食品小店是他经常光顾的地
-
-
-
-
-
-
-
-
-
上一篇:投资报告会主持词
下一篇:在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