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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信的范文学院关于加强报告会、讲座及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zuowen
2020-12-11 15:34
tags:制度/规范, 报告会, 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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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发(作者:俞云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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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加强报告会、

讲座及论坛管理的实施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

对完善宣传思想阵地管


理制度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必须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切


实落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会一报制度,由学院党委


统一管理,分管领导及主 办部门具体负责,党委宣传部备案,对


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为贯彻落 实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各部门组织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等,必


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强


化管 理,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


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 促进学术繁荣的阵地。不得为违反


四项基本原则、

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的错误观点提供讲台和传


播渠道。


< /p>

二、各部门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实行


分级分类归口管 理,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


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p>


1.

面向全院师生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 、论坛、展览


等,须经主办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

< p>
方可举行。


2.

面向本部门师生 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


览,须经主办部门申请,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 再报党委宣传部


备案后方可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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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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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生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等)举办报告会、研讨会、< /p>


讲座、论坛、展览,须经学院团委申报,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再


报 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举行。


4.

有境外(含 港、澳、台地区)学者参加并做主要发言的哲


学社会科学学术会议、报告会、研讨会、讲 座、论坛,由主办部


门申请,分管院领导审核,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市外事办


公室审批,市外事办审批同意后交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举行。


三、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展览,主办部门要


如实填写《学院报告会、讲座、论坛、展览审批表》

(见附件)


中的相关内容,报请相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主


办部门和主管 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管理,规范


程序,严格把关。报告会、研讨会、讲 座、论坛、展览原则上应


提前

2

个工作日、大型报告会等 提前

5

个工作日申请。


四、

我院师生应邀到校外担任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


告会 、

研讨会、

讲座报告人,

必须经过所在部门主管院领导审核,


党委宣传部审批同意并备案后方可外出作报告。

主管院领导要对


获批的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凡未经学院批准,我院


师生在校外作 此类报告、讲座的,其所在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


导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我院师生作为 此类报告、讲座报告人,


都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等负责。


五、

主办部门必须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思想政治倾 向和报告主


要内容进行了解和把关,如有必要,要事先征得拟邀请报告人所


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如发现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必须要


求报告人对内 容做出修改,如报告人不愿修改,不得邀请;在报


告时如发现报告人的报告内容有政治性 错误观点,

主办者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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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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