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几本-大连民族大学几本
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
津政发
〔
2009
〕
12
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 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
2009
?
< p>3号)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
学校毕
业生就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
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
贵的人力资源。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到千家万 户,
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当前,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
,
我市就业形势严峻,
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
因此,
必
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
从加强就业培训 和见习、
提高创
业就业能力、
完善就业 政策措施、
健全就业服务网络等方面着手,
促进高校毕业
生就业。
(二)
健全就业促进机制。
坚 持市场导向就业、
毕业生自主择业、
政府促进
就业的方针
,
加快形成市场配置、
自主就业、
政策促进
“三位 一体”
的工作机制。
在统筹各类人群就业的同时,
重点突 出高校毕业生;
在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
同时,
重点扶 持高校毕业生;
在推进公平就业的同时,
重点服务高校毕业生。
坚
持用大项目、
好项目拉动就业,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p>
实施培训促进就业,
努力稳
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
(三)
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 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
作的组织领导,
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总 体规划,
统筹安排,
确定目标任务,
实行目标责任制,<
/p>
层层签订责任书,
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
挥职能,
落实责任。
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要制定和实施高校毕业 生就业政策,
并
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大力加强在
校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倡导 行行可建功、
处处能立业、
劳动最光荣的就业
观。
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
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
校毕业生就业。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工作开展。
p>
要进一步发挥工会、
共青团、
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 p>
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
业促进工作。
要形成各级人民政府共同 负责、
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
全社会积极
参与的工作局面
,
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
< br>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四)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坚持把新建项目和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高校毕业生
就业的重要载体。新建项目立项时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工,签订用工意向协议;
新建项目开工时要制定培训计划,
提前开展专业培训;
新建项目竣 工时要及时安
排用工,
组织企业生产经营。
国有大中型企 业和创新型企业要更多地吸纳有技术
专长的高校毕业生。
中小企业和非公 有制企业要积极录用高校毕业生,
不断改善
劳动用工结构。
各经济功能区要充分发挥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
受金
融危机
影响的困难企业要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
干。
对受金融危机影响,
资金周转困难、
不能按照标准工时安排生产经营、
停产
半停产的困难企业,
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p>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和求职补
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