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部是干什么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武
汉
大
学
体
育 p>
部
规
章
制
度
汇
编
(二
○○
五年版)
(一)
、武汉大学体育部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教师实行不坐班制度,按教学任务和实际参加政 治学习、业务学习、集体活动及课
余体育活动次数进行考勤。
二、行政、后勤人员实行坐班制度,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考勤。
三、考勤执行人:
教学考勤,由各教研室正、副主任执行。
教师
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的考勤,教研室组织者,由各教研室执行;体
育部组
织者,由部办公室执行。
教师参加课余体育活动的考勤,由相关负责人执行。
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办公室行政干事执行。
其他行政人员的考勤,由相应教研室行政干事执行。
< br>四、迟到、早退:教师授课不准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者的处理办法见《武汉大学体
育部岗位津贴发放试行办法》
;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集体活动和课外体育辅导以及行< /p>
政人员上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及以上者,均记为迟到或早退。
五、旷工:未正式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课、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不
上班者,或请假未被批准仍不上课、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上班者,或无
故延超假期者,以旷工论处;其处理办法见《武汉大学体育部岗位津贴发放试行办法》及学
校有关规定。
六、各类“假期”的界定等:
1
、事假: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
、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可凭医院证明请病假。
3
、探亲假:一律在假期进行。
4
、婚假:一般为
3
天,男方
25
周岁、女方
23
周岁以上,可延长到
15
天。< /p>
5
、丧假:直系亲属死亡为4天,外地者一般为6天。
6
、产假:为
90
天(含产前假
15
天)
,难产者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 者,每多生育一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男女双方晚婚 、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
6
个月。
< br>7
、节育假:放节育环为
7
天;取节育环为
1
天;输精管结扎为
7
天;输卵管结扎为
21 p>
天。
8
、哺乳假:女职工哺乳未满 周岁的婴儿,可享受哺乳假。
A
、在工作时间(不包含 授课时间)内每天可哺乳二次,每次30分钟,双生婴儿每次
40分钟,路途时间另计。
B
、做了绝育手术者,哺乳期可按上述办法延长至婴儿 一周岁半。
9
、工伤假: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为工伤者 ,治疗期间凭医院证明可按工伤假对待。
10
、公假:
A
、一类公假:经体育部同意并派出,带队参加教育系统的比赛或担任裁判,或参加有
关
业务会议。
B
、二类公假:经体育部同意,参加各种学 术会议、业务学习、培训班等,或外出担任
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等。
11
、以上各类假期均含公休假时间在内。
12
、病假、婚假、节育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的时间,按上述规定执行。如 因特殊原
因需延长者,经批准后,延长的假期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者则按旷课或旷工处
理。
七、各类“假期”的处理办法:
1
、无论何种类型的“假期”
,其所缺课次或所缺工作日,均按《武汉大 学体育部岗位津
贴发放试行办法》扣发当月岗位津贴中的相应金额。
< /p>
2
、事假:因事假当月所缺课次或所缺工作日累计在
6 p>
次或
6
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岗位
津贴。
3
、病假:连续病假
15
天以 上者,停发一个月的岗位津贴(患绝症者除外)
。
4<
/p>
、一类公假:其所扣发的岗位津贴在年终时由体育部一次性补发,其所缺课次,在发
放年终奖励时按正常工作量的三分之二计算。
5
、婚假、节育假、产假、丧假、工伤假以及二类公假:其所缺课次,在晋升职称时按
正
常工作量计算。
6
、事假、病假超过一定时间者,则按 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减发工资等)
。
八、请假程序:
凡请假者,须持有关证明(请
事假、婚假及丧假者须持请假条;请病假、产假、节育假
和工伤假,须持武汉大学医院证
明;参加业务工作,如担任裁判、业务学习、业务会议及科
报会等,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
)到本教研室行政干事处填写请假单,并向本教研室负责人提
出申请,经批准后,将有关
证明、审批后的请假单和有关教学材料一并交本教研室行政干事
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否则,其外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假期届满,
请假者必须 按时返校,
并向本教研室负责人销假。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
须提前向本教研室负责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续假,否则,其延长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办公室人员和场馆器材实验室人员的请假程序同上,
只是批准人分别为办 公室主任和场
馆器材实验室主任。
九、请假审批权限:
1
、凡所请假期在七天以内者,由本教研室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 、场馆器材实验室主任
批准;七天以上、十五天以内者,由体育部分管领导批准,十五天
以、一个月以内者由部务
会研究决定;一个月以上者,须报学校人事处批准。
2
、教研室主任及党支部书记 请假,由党总支书记和体育部主任批准。
3
、党总支副书记和体育部副主任请假,由党总支书记和体育部主任批准。
4
、党总支书记和体育部主任所请假期在十天以内时,应向部务会说明情 况,并指定临
时牵头人;十天以上时,须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十、本考勤制度的解释权属体育部。
十一、本考勤制度中若有与学校有关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二)
、武汉大学体育部教职工政治学习、
集体活动考核办法
政治学习与集体活动是全体
教职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传达、
贯彻上级和学校各项方针、政
策、决定,研讨教学与科研,开展工会活动的重要活动形式,
是全体教职工交流信息、联
络感情、增进团结的主要活动形式。党员组织生活是党章对每个
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检验
每个党员党性观念,不断纯结、壮大队伍,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重
要组织形式。为了严肃
学习纪律,保证政治学习、集体活动与党员组织生活的时间与效果,
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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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学校规定,并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各单位每周必须安排一次政治学习
或集体活动
时间。其中每逢单周为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每逢双周为党团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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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治学习应由党支部或党总支负责组织,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配合
行政对教职
工进行教育。要坚持学习制度,落实学习内容,负责考勤记载。各党支部应在
每学期期未上
交政治学习及集体活动情况,由党总支汇总并通报体育部政治学习及集体活
动情况。
三、集体活动应由党支部或党总支负责组织,
其活动内容及形式应与行政和工会组织共
同确定。
四、每位教职工都应自觉遵守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的纪律,每次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
动均要在考勤表上签名,不得代签或打“√”
,因公、因事或因病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向所 p>
在单位党支部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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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每学期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暂定为
18
次。迟到、早退或缺席者 将按《武汉大学体
育部教师岗位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和《武汉大学体育部行政人员岗位工
作量化考办法》中的
相应规定处理。
3
次无故不参加者或 迟到、
早退累计达
6
次者,
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 资格。
六、
本制度一经执行,
各党支部 要认真组织实施。
教职工出勤率将作为今后提职、
提薪、
评先及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由体育部党总支另行制定或修订。
(三)
、武汉大学体育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体育部的兼职档案员由体育部办公室行政干事担任。
二、体育部所有收、发、转文件的工作,均由兼职档案员负责。
三、收到文件后,应及时填写收文登记簿,并将文件 装入文件传阅夹送部领导阅示,还
应及时传达或办理部领导的批示。
四、部领导和有关人员阅完文件后,应及时送交档案 员,不得随意滞留文件。若需滞留
文件,应在收文登记簿的“借文栏”内签名,归还文件
时再在“还文栏”内签名。
五、体 育部所发或转发的文件、材料,应在发文、转发文件登记簿上登记,发文或转发
文件后,
应由收文单位有关人员签名。
六、 体育部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等,在产生后应及时将副本或办理完毕后的正本交兼
职档案
员,以便立卷、归档。
七、
兼职档案员应在每年四月份前将上年所收到的和体育部产生的各种文件、
材料等进
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并专柜存放。
(四)
、武汉大学体育部保密制度
一、体育部的兼职保密员由体育部办公室行政干事担任。
二、体育部保密事项范围:
1、学校或上级机关下发的“三密”文件,及学校交办的需保密的事项。
2、体育部产生的需保密的文件、材料。
3、
涉及到人员调整、处理、调动、职务评审、职务提升及人事档案等范围、暂不宜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