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罗大学排名-搞笑哲理故事
安
徽
财
经
大
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
《教育部 、
财政部关于
“十二五”
期间实施
“高
< p>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的意见》
(
教 高
[2011]6
号)
、
《教育部关于做 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
教高函
[2012]5
号
)
文件精 神,
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的
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全校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旨在
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大学生
的创新思维和科学研究兴趣,充分调动大学生自主学习的主
动性和创造性
,强化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
作精神,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全
面提高大学生的
综合素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校成立大学生学科(技能竞 赛)专家委员会,组
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
委员会成员由教务处、
学生处、
科研处、财务处、团委、实验实训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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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创新
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的组织协调、审批立项、监督检查和
成果鉴定等日常工作。
各学
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相应的管理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审定本单位大学生创
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工作
规划、条件提供、导师配备、遴选申报等。
第四条
按照
“统一组织、
鼓励创新、
强化过程、
注重实效”
的原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每年以项目形式立项实施,
实行项目负
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为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
生。项目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指导
老师必须具有中级
以上职称,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
能力。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次指导项目一般不超过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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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职责为:围绕项目技术理论、方案设计、工作路线
和安全教
育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定期组织学生交流研
讨。指导教师应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练工作,并且责任心
强、
作风正派、
治学严谨,
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三章
申报立项
第五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内容包括创新训练
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申报的项目应以
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
点,以知识、技
术和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目标明确、思想
新颖、技术先进、创新性强、方法合理。正常
的实验实
践教学内容和教师的科研项目(或子课题)不得作为大学生<
/p>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省级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
国家
级项目实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
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第六条
创 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遴
选推荐、专家论证评审及学校择优资助的
程序进行。
1.
学生申请。凡我校成 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一定专业知
识和技能基础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自愿申报
,项目
负责人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个项目由
3
—
5
名相关
专业学生组成项目研究团队,团队的组建提倡学
科交叉与联
合。每名学生每次只能参加一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
< br>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组
成员在认真讨论的基础
上,按要求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大学
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 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安
徽财经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申报。
2.
学院推荐。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要及时组 织有关专家,对
本学院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初审评选,
并在规定时间内,择优、限额推荐到校团委。
3.
评审立项。校团委负责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创新创业
训练计
划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全校公示一周。
项目管理
第四章.
第七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立项后,项目负责人
和指导教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利用业余时间有计划地
开展工作。
项目进行过程中,
任何人
(包括指导教师 和学生)
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第八条
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需在规 定时间内登陆安徽财
经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安徽财经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学校和学院也要
对项目进展情
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
计划执行情况、经费开支情况、取得的阶段
性成果和存在问
题等。对工作不力、因主观原因造成项目停滞不前或进展缓
慢的,责令限期改进,否则学校将暂停其使用项目经费,直
至终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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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项目变更。项目进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确需变更的,涉及变更研究内容、参
加人员和结题时间等事
项时,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报学校批
准。
1.
成员变更 。项目负责人因故确实不能或不宜继续主持项目
的,
由所在学院提出变更 意见,
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
项目成员确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进行
项目研究的,由项目负
责人与指导教师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变更,并将结果
报校团委备案。
指导教师变更。指导教师因故短期不能履行指导任务
2.
的,应安排其他教师完成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因故长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