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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中国政法知识产权法考研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真题、经验分享 p>
中国政法知识产权法考研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
级硕士研究生
!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
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211
工程”重点
建设大学,其法学学科在
2009
年获批为“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3
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
国首批“2011
计划”。学
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
1952
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 p>
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 br>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
1983
年,
地处北京市海淀 区,
系我国首批法学硕士、
博士授予点,
法学专业博士生、
硕士生招生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3 p>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30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
个专业硕士学位点;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共有博士生导师近
200
名,硕士生导师
600
余名。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在国家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 了重要作用。目前在
校研究生近
7000
人,其中硕士生 近
6000
人,博士生近
1000
人。
< p>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 、创新能力、
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培养培育,在全国各级立法、行
政、司法 机关,以及各大型国企和金融机构,建立研究生实践基地
近千个;设置研究生创新基金、
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科
研创新能力;每年
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境)游学、攻读学位,或与国(境)外知名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一直致力于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全新需求,以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重心
,以提高
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为重点,把研究生院建设成
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
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
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
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
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
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 p>
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
专业技术
或管理工作、
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中国
政法知识产权法考研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p>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
1),招生人 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
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生源状况和学
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拟接
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推
荐免试生占
40%左右。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
二)招生专业
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
65
个,详见招 生专业目录(附录
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
5
个,分别 为: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翻译。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p>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
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
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盛世清北—专注中国政法大学考研|保
研|考博辅导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p>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5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 /p>
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
2
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 考学科文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p>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
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
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 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
考)。
2.报
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 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
考)。
3.报考工商管理
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
业后工作
3
年以上(含
3
年);或者获 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
生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含
2
年)。
4.报考单独考
试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
< br>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 和两名具
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
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5.报考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藏计划”)的考生,须符合西藏自治区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 条件。报考
专业仅限: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0301)。
(三)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
(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
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
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详见
《 2015
年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
< p>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 或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
以及我
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由于不按公 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
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
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推荐免试生的报名流程详见
《201 5
年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
除 推荐免试生外,
其他考生的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中国政法知识产
权法考研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
名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
“研招网”
< p>)教育网址:
公网网址: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 管理
硕士的考生应选择“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
区、市)的报考点。考生须到报
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报
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时间:2014
年
11
月
10
日-14
日。逾期不再补办。
盛世清北—专注中国政法大学考研|保研|考博辅导
< br>2.地点:选择“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详细地点;选择京外考 点的考
生,请查看该考点的相关通知。
3.现场确认须携带考生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点通知
携带
的其他有关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
,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在
2015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 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颁发毕
业证书的省级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照
相、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报考费不退。
7.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不能
补报。
8.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
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
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对于同时填报多个招生单位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
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
3
天内反馈校验结 果。
考生须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
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也可在报
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本人学 历或学籍信息。)
3.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
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
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备注“定向
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
其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
5.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
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
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
,我校不承担责任。
6.我校重要通知将在网站发布的同时,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
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
除外)。
五、资格
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进行多次资格审查,对弄虚
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
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
学籍。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在初试前规定的时间内自
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
准考证。中国政法知识产权法考研
六、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 br>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复试中,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限定命题范围,命题范围 见附
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
014
年
12
月
27
日-28 p>
日。
2.初试地点: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的考生,到本人网
上报名时所选考点参加考试,详细地址见
报考点相关公告;报名参加“单独考试”、
p>
“管理类联考”
(包括
MBA、MPA)的考生,到我校参加考试;报 名参加“西
藏单独考试”的考生,到西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考试。
3.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1)全国统考科目和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专业的全国联考科目
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
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见中国研招网。
(2)
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录
1:《201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科 目命题范围》。
(3)“单独考试”使用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111
单 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61
单独考试英语、701
法学综合一、
801
法学综合二),命题范围见附录
1。
盛世
清北—专注中国政法大学考研|保研|考博辅导
(4)“西藏单
独考试”使用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111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61
单独考 试英语、790
基础课、
890
专业基础课),命题范围 见附录
1。
(二)复试
我校《复试通知》和《复
试工作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发布。
1.复试时间:4
月上旬
2.复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
3.复试分数线: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
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
确定进入复试的总
分、单科分数要求。单独考试的复试分数要求,由学校自行确定并公布。
4.复试比例:
我校实施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在
130%左右(复试分数线试点实行国家分数线的 专业
除外)。
5.复试内容及比重:专业课笔试(40%)、专
业课口试(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20%)。中欧法学院复试内容
及比重:见中
欧法学院招生简章。
6.复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录
2:《201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
7.初试、复试成绩权重:拟录取
总成绩为百分制,初试、复试成绩各占
50%。
8.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的考生(含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参加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
在复
试前另行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
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三)调剂复试
1.未达到原报考院
校(或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而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调剂参加我校复试
(1)校内调剂:原报我校且满足校内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其他专业。
(2
)校外调剂:原报外校且满足我校接收校外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我校。
2.原报我校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外校。 p>
(四)考风考纪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
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
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 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
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
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将做如下处理:
1.将
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
其今后升学、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2.从下一年度起,3
年内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七.健康检查
考
生在我校参加复试期间,需进行身体健康检测。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
p>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
60
分以下( 不含
60
分),认定复试不合格,不予录
取;同等学力加
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
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
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
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将人事档案
调入我校,自
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
案不必调入我校,户口不能迁入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
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
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
盛世清北—专注中国政法大学考研|保研|考博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