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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 br>为加快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充分
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
华
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河南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
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一、职业道德
申报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拥护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
师职业,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学高身正,
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资历
1.
申报讲师
(
1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
4
年以上; p>
(
2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 业工作
3
年以上。
2.
申报副教授
(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
5
年以上;< /p>
(
2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 师职务
4
年以上;
(
3
)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
2
年以上。
< p>
申报当年年龄不满
45
(省里条件为
35
)
周岁、没有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按破格
条件评
审。
3.
申报教授
< br>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
5
年以上。
申报当年年龄不满
50
周岁、没有取得博士学 位者,按破格条件评审。
4.
申报实验师
(
)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
4
年以上;
(
2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实 验师职务
4
年以上;
(
3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
3
年以上。
5.
申报高级实验师
(
1
)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
7
年以上 ;
(
2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 担任实验师职务
5
年以上;
(
3
)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
4
年以上;
(
4
)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担任 实验师职务
2
年以上。
申报上述职务人
员外语水平须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的有关政策规定;
申报高等学校教
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讲师、副教授、教授评审条件
(一)教学工作量要求
申报评审讲师、副教授
、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
作任务。以教学为主的专业课
教师,年均教学
216
学时以上;
以科研及医科后期教学为
主的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
108
学时以上
;从 事体育、政治、外语公修课教师,年均教
学
288
学时以 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量按专任
教师学时的
p>
1/2
计算。
(二)讲师评审条件
1.
专业 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任助教以来,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1
)具有较为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较完备的教育理论基础,基本了解本学科国内
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熟悉本专业各教学环节,教学
基本功扎实,教法灵活,教学态度端正,教案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
2
)承担部分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实习、社 会调查,承
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完成学校规
定的教学
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班主任、政治辅导员。
< /p>
(
3
)重视教育教法研究,在
CN
刊物上公开发表
1
篇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
科为独著,理、工、医科为前
2
名)。
2.
工作业绩。任助教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
1
)
教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p>
①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
1
次以上。
②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③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
④指导
本科生或研究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等大赛获得三等以上奖励。
(
2
)
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
CN
学
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4
篇以上(文科 至少
2
篇为独著,理、工、
医科限前
2< /p>
名且其中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
。
②<
/p>
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1
部(本人撰写
2
万
字以上)
,同时在 p>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
篇以上(文科至 少
1
篇为独著,
理、工、医科限前
2 p>
名且其中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
。
论文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讲师水平。
(
3
)
项目、奖励、专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②校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
③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④主
持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
项以上。
(三)副教授评审条件
< p>
1.
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任讲师以来,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1
)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 经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
现状及发展趋势,对本学科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为明确
的专业研究方向。
(
2
)长期在教学第 一线工作,
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其
中一门为专
业基础课)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
验、实习、社
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完
成学校规定的教
学工作任务,教学考核成绩优良。
(
3
)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教法研究的能力,以及指导青年教师、硕士
研究生或进
修教师的能力,并根据工作需要全过程
协助培养过一届以上合格硕士研究
生,或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成绩显著。
(
4
)认真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在
CN
刊物上公开发表 p>
1
篇以上教育
、教学研究论
文(文科为独著,
理、工、医科为前
2
名
)。
p>
2.
工作业绩。
任讲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p>
(
1
)
教学。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
①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
1
次以上。
②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③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
④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等大赛获得二等以上奖励。
(
2
)
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论文被
SCI
、
EI
、
ISTP
或
A p>
&
HCI
、
SSCI
收
录,或被《新华文摘》
、
《高等学校文科
学报文
摘》
、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
、
《中国社会科学文 摘》
全文收录
4
篇以上
(文科均为独著,
理、工、医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
②专业课教师
在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 业学术论文
8
篇以上
(文科均为独著,理、
工、医科至少
4
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
2
名)
,
其中至少
4
篇发表在中文核心
< p>学术期刊或至少
1
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p>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在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 本专业学术论文
10
篇以上
,
(文科均为独
著,理、工、医科至少
4
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
2
名)
,其中至少
4
篇发表在
< p>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至少
1
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 物上。
公修课教师在
CN
学术刊物上发 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6
篇以上
(文科均
为独
著,
理、
工、
医科至
少
4
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
2
名)
, 其中至少
3
篇发表在中文核心学术
期刊或至少
篇
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③
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
1
< br>部(本人撰写
8
万字以上)
或译著
1
部(本人翻译
12
万
字以上)
,
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
规划教材
1
部
(本人撰写
6
< br>万字以上)
;
同时专业课教师在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6
篇以上(以科研为
主的教师
8
篇以上
,公修课教师
4
篇以上,文科均为独著,理、工、医科至少
3
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
2
名)
,
其中
至少
3
篇发表在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至少
1
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公认的
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 p>
(
3
)
项目、奖励、专利。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
①
主持完成
1
< p>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或2
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
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5
名),或本人完成到校经费
15
万元
(文科
6
万元)以上的横
向项目(附财务处收据及项目合同书复印件)。以上项目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
门组织的鉴定,
或委托单位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附鉴定材料)
,
并产生较好的社会、
经济效益。
< p>
②
国家级奖和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
会科学
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3
名);或
2
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 的第一作者;或
2
项省辖市、厅级一等以上科研成
果奖的
主要完成人(限前
3
名)。
③
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3
名)
。
④主持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
1
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
2
项以上
。
3.
破格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应超额完成学校规定 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显著,
教学考核成绩优秀,符合正常晋升副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
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业绩方面
除完全符合上述条件外,有一项特别突出,如在任现职以来
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中至
少有
8
篇发表在中文核心学术 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其中至少有
4
篇学术论文发表在本专业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文科
被《新华文摘》
、
《高等学校文科学
报文摘》
、
《人大报刊 复印资料》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录、复印,理、工、医科
< br>被
SCI
、
EI
收录),或主持完 成
1
项国家级科研、工程项目,或完成到校经费
60
万元(文科
3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是国家级奖的主要完成人(
限前
3
名)或省、部级二等以上
科技成果奖、社会科学成
果奖的第一完成人等,以上经
2
位同行专家推荐,可以破格评
审副教授职务。
(四)教授评审条件
< p>
1.
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任副教授以来,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p>
(
1
)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厚的 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
经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开拓本学科
新的研究领域和承担重大科
研项目、解决关键科研难题的水平和能力。具有明确、稳定的
专业研究方向和较深的
学术造诣,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任现职以来至少公开作过<
/p>
2
次以上学术报告。
(
2
)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系统担任两门以上主干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
课)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根据教学要求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
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在教学中能根据现代科技、教育发展,
与时俱进,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风严
谨,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
(
3
) 具有指导研究生和访问学者的能力,指导青年教师、访问学者或进修教师成
绩显著,根据
工作需要全过程培养或合作培养过一届以上合格硕士研究生。
(
4
)
关注本学科教育、
教学的前沿发展动态,
< p>在CN
刊物上公开发表
1
篇以上教育、
教学研究论文(文科为独著,理、工、医科为前
2
名)。
2.
工作业绩。任副教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p>
(
1
)教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厅级一等奖。
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
③参加省级教改项目一项或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一项。
④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
⑤指导本科
生或研究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等大赛获得一等以上奖励。
(
2
)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p>
①论文被
SCI
、
EI
< p>、ISTP
或
A
&
HCI p>
、
SSCI
收
录,或被《新华文摘》
、
《高等学校文科
学报文摘》
、
《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
6
篇以上(文科均为独
著,理、工、医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
讯作者)
②专业课教师在
CN
学术
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2
篇
以上(文科均为独著,理、
工、医科至少
6
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余限前
2
名)
,其中至少
8
篇发表在
全国中文
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文科至少
3
篇有创见性的
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新华文摘》
、
《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
、
《人大
报刊
复印资料》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录、复印,理、工、医科至少有
< p>3
篇
被
SCI
或< /p>
EI
收录)
。
以
科研为主的教师在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5
篇以上,
(文科均为独
著,理、工、医科至少
6
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
2
名)
,其中至少
8
篇发表在
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
威性学术刊物上(文科至少
3
篇有创见
性的学术论文发表
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
被《新华文摘》
、
《高等学校文 科学报文摘》
、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摘录、复印,理、工、医科至少有
3
篇被
SCI
或
EI
收录)
。
公修课教师
在
C N
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0
篇以上(文科均为独著,理 、
工、医科至少
6
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
2
名)
,其中至少
8
篇发表在全国中文<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