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能为空

当前您在: 大学查询网 > 大学 >

圆了大学梦郑州大学研究生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08 22:03
tags:

-

2020年12月8日发(作者:苗春亭)



郑州大学研究生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


研发【

2015

26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承担的涉密科研项 目的安全,

保护我校


技术、

成果所有人的合法权利,

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涉密及不宜


公开学位论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和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精神,依据我校有关保密管理规定,结


合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事项的实际情


况,特制 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未定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严禁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


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即涉密学位论文,

或涉及不宜公 开事项的学


位论文即不宜公开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本



规定》执行。


第三条

< p>研究生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成果。

为了促进科学


进步和学术交流,

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予公开。

涉密学位论文


和不宜公开 学位论文应在特定范围内和特定时段内不公开。


第四条

本《规定》中提到的“学位论文”

,除特别说明外,


兼指 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人”兼指博士学


位申请人和硕 士学位申请人。



第一章

涉密学位论文


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认定及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


1

、涉密学位论文是指研究背景源于涉密科研项目或研究内


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 论文。

涉密科研项目主要是指国家有关部


委、

省市等下达 的由我校负责完成的国家秘密项目和有关企事业


单位委托我校负责完成的有明确定密依据 的科研项目。



1



2

、涉密学位论文按照涉密科研项目的密级确定相应学位论


文的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机密级学位论文保密期限不短于


10

< p>年不超过

20

年,秘密级学位论文保密期限不短于

5

年不超过


10

年,超出最短、最长保密期限规定的,须经保密委员 会审批。


第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申请及审批程序


1

、作 为涉密人员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研究生导师,如果安


排研究生参与部分涉密科研项目,< /p>

一般应在研究生开题前提出申


请,

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填写< /p>

《郑州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开题


申请表》

,经项目负责 人和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同意,报科学与技


术研究院(军工办)审批,送研究生院审核,交 保密委办公室备


案。

学位论文开题定密后,

参与涉密科研 项目的研究生应签订

《郑


州大学涉密研究生保密承诺书》

,导师为涉密学位论文保密管理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院系是保密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 。


2

、涉密学位论文在预答辩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 下填写


《郑州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

,经项目负责人和所在< /p>


院系主管领导同意,报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军工办)审批,送研


究 生院审核,交保密委办公室备案。


3

、涉密学位论文与 非涉密学位论文相同,在答辩前必须参


加学位论文评阅。

涉密学位论文送 审工作由涉密科研项目负责人


或导师自行安排,

由导师提出合适的论文评 阅专家名单,

提交

《郑


州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拟聘专 家名单审批表》

,经项目负责


人和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同意,

报研究生院审批,

交保密委办公室


备案。

送审过程应符 合保密程序,

评阅后应将送审的学位论文如


数收回,

并与 评阅专家签订

《郑州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聘任


专家保密承诺书》

。送审时间要求、评阅意见处理等,与非涉密



2



学位论文相同。


4

、涉密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时,由导师提出合适的答辩


委员会专家名单 ,

提交

《郑州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拟聘专家


名单审批 表》

,经项目负责人和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同意,报研究


生院审批,

交保密委办公室备案。

涉密学位论文答辩过程应符合


保密程序,

答辩后应将答辩使用的学位论文如数收回,

并与答辩


专家 签订

《郑州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聘任专家保密承诺书》

涉密学位论文答辩程序与非涉密学位论文相同,

但答辩过程封闭


进行 ,不允许旁听。


5

、导师要经常对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 研究生进行保密安全


教育,

定期进行保密安全监督和检查。

涉密研究生要自觉学习并


掌握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履行保密 义务,

遵守保密纪


律,接受保密安全教育、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去密处理


1

、根据国家 和学校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学位授予必须经


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评阅、预答辩 及答辩、学位评定委


员会审定等环节,

以确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资格。< /p>

为了做好保密


工作,

涉密研究生必须事先在导师的指导下对 学位论文进行去密


处理,采用技术手段对涉密内容进行隐藏、替换或省略,一般可


去掉研究背景及与涉密科研项目相关的技术指标和关键数据,

使


学位论文变成一般理论和技术研究,

达到可以在学位论文评审人


员范围内公开或阅读的程度。

去密处理后的学位论文应仍能充分


体现其学 术水平和创新性成果,

以便审阅和审查者能判断出其水


平和质量,得出客 观科学的结论。


2

、由于去密处理不当导致泄密或误判 其学术科研水平和学



3



位论文质量,

由作者和导师承担责任。

如导致重大泄密事件发生,


涉密科研项目负责人和责任单位一并承担责任。


3

、涉密学位论文各环节使用的印刷版和电子版,必须按照


学校有关保 密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在保密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


对外公开。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存放和保管


1

、定密后 的学位论文应在学位论文封面右上角注明密级和


保密期限。涉密学位论文装订时,必须将 相应的《郑州大学研究


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复印件附在学位论文的原创性声明后


面。


2

、定密后的学位论文,只需 在档案馆存档一份印刷版,在


保密期限内,未经保密委员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调 阅。


除涉密科研项目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外,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保


存涉密学位论文电子版,

涉密学位论文全文不得上传网络资源共


享平台。


3

、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 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


复制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 p>
4

、学位论文保密期限结束后,将自行解密公开,由档案馆


按公开学位论文保存。


第九条

涉密研 究生离校前必须将与涉密科研项目有关的


所有资料移交给相关人员并做好移交手续,

提交

《郑州大学涉密


研究生毕业离岗审查表》

,签订《郑州大学涉密研究生离岗保密


协议书》

,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涉密研究生离校时实行脱密


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

1

年 。




4



第二章

不宜公开学位论文


第十条

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认定及不宜公开期限的确定


1

、不宜公开学位论文是指研究内容未涉及国家秘密、研究


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 范围但涉及不宜公开事项的学位论文。


2

、不宜公开事 项主要指专利申请、技术转让、成果推广以


及其它确实为不宜公开的事项。


3

、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不宜公开期限一般不短于

1

年不超


5

年。超出最短、最长 不宜公开期限规定的,须经院系教授委


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

确实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坚决不予公开。

但对


个别为了规避上网而申请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学校 则不予支


持。适不适宜公开,由院系教授委员会负责认定。


第十二条

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申请及审批程序


1

、学位申请人应在预答辩前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不宜公


开学位论文审批表》

< p>,经研究生导师同意,报院系教授委员会审


批,交研究生院备案。


2

院系教授委员会应将院系审批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标 准、


程序等情况向上一级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


3

、不宜公开学位论文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评阅、


预答辩及答 辩、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等环节应与普通学位论文相


同。


第十三条

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存放和保管


1

、认 定为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须在学位论文封面右上角注


明“不宜公开”字样和不宜公开期限 。


2

、不宜公开学位论文在不宜公开期限内不向研究生 院提交



5



印刷版学位论文、

不上传网络资源共享平台。

不宜公开期限结束


后,

需向研究生院提交印刷版学位论文、

上传网络资源共享平台。


3

、凡未按照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管理规定执行,因公开造成< /p>


的一切后果由学位论文作者承担。



第三章

其它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学校原有规章 与


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保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6



编号:


郑州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学位级别


论文题目


论文选题


来源及性质


论文密级




所在


院系


学号




研究


方向


入学


时间



□国家各部委、省市下达的国家秘密项目


□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国家秘密项目


□秘密

□机密




定密依据


(可附材料)



学位申请人

(

签字

)

:< /p>


导师(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字(盖章)




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签字(盖章)


(军工办)意见




研究生院


意见



签字(盖章)




保密委员会


意见



签字(盖章)



注:本表一式

5

份,

1

份由项目负责人留存,

1

份由所在院系留存,< /p>

1

份由研究生院留存,

1

份由


科学技术研究院(军工办)留存,

1

份由保密委办公室留存。




导师


姓名


毕业


时间




保密期限


所在院系


意见



7

-


-


-


-


-


-


-


-



本文更新与2020-12-08 22:03,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jmy2z.cn/daxue/22694.html

郑州大学研究生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