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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美景如何成为合格的人大法律人——韩大元院长在《法学入门第一课》发放仪式上的讲话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bjmy2z.cn/daxue
2020-12-08 22:26
tags:发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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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8日发(作者:路坦)


如何成为合格的人大法律人——韩大元院长在《法学入门第一课》发放仪式上的讲话



上传时间

:2009-10-18



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跟我联系,

让我做一次关于

“如何成为合格的人大法律人”


讲座。这个讲座比做专业的讲座更难 ,专业的讲座,不用准备,就可以讲,但是这个讲座,


我还是做了一些思考。

< p>



我们先从这个题目出发,

“ 如何成为合格的人大法律人”

它的核心概念、

核心词语,


我认为是人,

法律和人大。

如果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人大法律人,

首先我们需要从法律的理念,


用法律人的思维来认真思考怎样成为一个< /p>

“人”

所以这个学期我给本科新生上

《中国宪法》


第一堂课我就讲什么叫人,

当然我的这个出发点是从人 的重要性,

人的神圣性来论证宪法的


地位。人一出生,没有见过刑法,也 没有见过诉讼法,首先感受到的便是宪法。例如德国,


根据他们宪法法律的判例,当还是 胎儿时,就拥有了生命体,

所以已经成为了人。

有些国家


是怀孕

10

周以后,胎儿便被认为是一个人。但是在中国,确认成为人的时间是最 晚的,根


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胎儿出生后被确认成为人,即医学上所说的脱离母体时起。



那么,

人的标志是什么呢? 在英国,

曾经发生过一个轰动整个法学界的法律事件,


对连体婴儿,两个姐妹,

如果不进行分离手术,两个人可能同时死去。

医生基于他 的医学伦


理和价值观,

建议家长做一个分离手术,

可以挽 救姐姐的生命,

但是手术的代价是妹妹会在


手术当中死亡。

两个婴儿都是生命个体,

能否做一个分离手术,

以牺牲一个生命为代价来挽


救另外一个生命?因为其母亲是天主教徒,

她坚决反对所谓牺牲式的分离手术 ,

即为了挽救


大女儿的生命而牺牲小女儿,

这种作法不符 合她的宗教信仰。

但是,

医生认为在两个生命不


能同时挽 救的情况下,

是可以以牺牲一个生命来挽救另一个的生命的,

这是医生的一种职业


道德。

最后法官做了一个判断:

生命和生命之间是没有可 比性的,

但是,在像这样一个极端


的情况下,为了挽救生还的可能性更大 的一个生命,我们也可以牺牲另外一个生命。所以,


这种手术在法律上也是符合它的伦理 的。

最后医院还是做了手术,

妹妹在手术过程中当场死


亡 ,姐姐的生命得到了挽救。这个案件发生后,整个英国社会都在思考,在现代理性的社会


中,人的生命到底有没有可比性。同时,这个案件也改变了我们法学上的很多理论,比如,


父母能否以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为名决定子女的生命。



因此,首先,人 是有生命的个体。但是,拥有生命不代表拥有生命权。当提及“享有生


命,拥有生命权” 时,所指的人不仅是一个享有生命的个体,还是享受尊严的个体,而生命


权的本质便是享 受尊严。然而,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奴隶也是享有生命的个体,但是他


们无法获得尊 严,因此没有生命权。

所以在现代社会中,

现代法治所追求与维护的,不仅仅


是保护人的个体生命的存在,

而是要把每个人变成有尊严的、

作为主体的人。

人的第三个特


征是什么呢?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宝贵, 自由!

人们是需要追求自由的,

精神上自由、思


想上自由 、

良心上自由。

人活在这个世界不仅仅是物质的满足,

不仅仅是一 个个体的存在体,


他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自由的追求者,

良心自由的满足者 。

人的生存,如果没有思想,没有信


仰,没有良心,

没有 精神的自由,那他也不是一个完整的个体。人的第四个特征应该是什么


呢?人永远是一种 主体,

在任何情况下,

人是不能变成客体的。

我认为这是现代法治 社会对


人的最有价值的内涵的一种概述。



在拥有

13

亿人口的

960

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

不管制定什么样的法律,

什么样的政策,


一切出发点,

都 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

人的自由,

人的价值,

使人成为我们这个国 家、

政府、


社会中的主体。所以,

“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 人大法律人”这个命题的核心,首先应从法治


的角度来认真理解人的神圣性,人的尊严性 ,人的价值性,人在社会中崇高的价值目标。



其次,

“法律人”的概念,就是以法律作为职业的人。以法律作为职业,有广义和狭义


两 个范畴。广义的法律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同时也包括在国家机关、企业及一切部门从


事法律工作的人;狭义的法律人是一个法律的公共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因此,法


律人便是一个以法律作为职业,从事法律工作的共同体。



今天,我们主要 讲一下“人大法律人”

。我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上,都谈到了人大法


律 人这个法律共同体的精神是什么。

同学们到了人大法学院,

成为一个人大法律人,

也构成


了一个共同体,

那么这个共同体追求的信仰是什么 ,

共同体遵守的规则是什么,

就关系到对


人大法律人的理 解的问题。



我想,

成为一个人大法律人,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健全人格的塑造,

或者说是高尚人


格的塑造,

这是人大法律人第一个基本的要求。作为一个法律人,

如果没有健全的人格,没


有职业的伦理和基本的精神,

不能深刻的理解维护人的价值和尊严的意义,

那你就不配做一


个法律人,

更不配做一个人大法律人。

所以我们人大法律人精神里面,

首先提出的是人文的


关怀,

我们无论是学习法律知识,参加法律活动,

还是未来将要从事有关于法律的职业,我< /p>


们应该拥有的最深刻的价值观,

就是始终把人的价值、

人权 的维护、

人权文化的普及作为法


律人的一个基本职业要求,

也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

这也是我们法学教育的一个核心内容。


例如 ,

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

当事人将一位乞讨者撞死,

北京某一个高 校法学院的毕业生作


为其辩护人,在神圣的法庭上说:请审判长注意,

我 当事人撞死的是乞讨者,希望在量刑上


注意给予考虑。

他认为,

此案中撞死的是一个乞讨者,

而乞讨者的价值和正常人的价值不同,


所以,

量刑的时候应当适当考虑。

当这个案件通过媒体公开以后,

很多法学院的老师就猜想


这个学生到底是哪个学校毕业的。如果我们人民大学法学院培 养了这样一个所谓的法律人,


那就是我们人大法学院教育的失败,

尽管它 是一个个案,

但从个案可以发现,

那个律师的所


谓的法律 知识体系里面没有灵魂感。

虽然他拥有出色的法律知识以及辩论艺术,

但他缺少法


律人应有的伦理道德。正是因为没有健全的法律人的人格,即使以后当了法官、检察官, 或


者你当了高级公务员,决策中也会暴露出这种没有灵魂的法律行为。



还有一个例子,

某省某市城市整洁、

绿化面积大,

某省 便把它推荐为建设部组织评比的


全国模范城市的候选单位。国务院即将组织一些部门专家 到这个城市进行最后的评比考察,


市委市政府就开会讨论怎样迎接这个考察团。

其他条件都很好,

但有一个细节问题引起了领


导们的关注。办公厅 主任说:

“我们现在什么条件都很好,都没问题。只有一个问题,就是


我 们城市的中心大街里大概有十二到十五位精神病患者,

还有流浪乞讨人员。

他们白 天在市


区流动,晚上找一个角落休息的人。

假如说代表团来的时候,

发现他们在这儿活动,可能会


影响我们的市容,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这个问题有两个解决方案,第一个就是不管,

因为


每个城市每个 村落都可能会有一些生活没有保障的人,如果政府没有能力的话,可以不管。


如果想根除 这个问题的话,

也可以把他们送到收容所等社会保障场所。

而另一个方案便是把< /p>


他们关起来,或者流放。

当然,

在这个观点上第一个方案是 最人性化的一种方式,

但是现实


是很残酷的,

我们法律人 往往面对理想与现实之间、

价值和事实之间的冲突徘徊,

现实世界


不像我们法律人在法律客观世界里学的那么美丽,

我们要面对这样的现实。

这个问题最后是


怎么处理的呢?是一种非常不人道的方式,市委市政府最后决定把十五 位最需要人文关怀


的、最需要政府关怀的人送到另外一个市去,

先在那儿 呆十天,等考察结束,再把他们接回


来。我觉得在现实中国法治还不发达,人权文化还不 普及,城市还缺乏法治理念的时候,这


种方案是情有可原的。但是,现实又一次发生了变 化。在途中,办公厅的一个主任想,十天


以后将他们重新接回来,

又会增 添这个城市市容所谓的不完美,

所以干脆借这个机会把他们


处理了,

怎么处理?在一个没人居住的山沟里

,

把车停下来,

15

个人放在那里

,

自己开车回

< br>到了自己的城市,

并且向领导汇报我们已经安全地把他们送到另外一个城市。

这些精神病患


者,流浪乞讨人员

,

本身生活是不能自理 的,这种做法是完全没有考虑他们的生存,从某种


意义上将,

就是不把他 们作为人来看。

人民日报曾经组织过对这个问题的讨论,

我也参加了


这个讨论,当时报纸上报道的结论是“这是一个没有灵魂城市”

。一个城市的灵魂就是 对你


这个管辖区内所有居民,在这里面生活的所有人民,都要给予尊重,给予关怀,给予 爱护。


所以如果我们没有对人的人文理念,

以后当了法官、检察官、

公务员,也有可能会出现类似


的现象。

所以学习法律,

面对法条,

首先要做到的是通过这个法条看到法律条文背后的神圣


的价值,

任何一个法律都是以保护人的价值和尊严为目的的。

学习法律的人,< /p>

心中没有人性


的关怀,没有这种人性的道德,

没有这种人文 的情怀,怎么能用法律来维护这个社会,

维护


每个人的权利呢?要成为一 个合格的人大法律人,

就是要塑造健全的人格,

心中充满着一种

< br>人权的文化、人权的理念,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

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人大法律人必须从细节做起,

在细节中感悟法律精神。

如果


不注意这个细节,

或者在细节中不能维护法律价值,

也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人大法律人。


觉得某种意义上,法律就是一种细 节,由很多细节组成了一个规则、一个生活,在自己的日


常生活中,

在同 学的关系当中,

每个细节上都不要忘记自己是人大法律人,

每个细节上都要


按照法律的要求、

法律的信念来做,

来安排自己的生活,

设计自己的人生。

改革开放三十年,


建国六十年,我国的法治取 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法治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是很多的,


其中我觉得最大的问题之 一就是我们的法律生活中缺乏对细节的关注,

缺乏在细节中培养法


律人修 养的习惯。对他人都讲法律怎么怎么重要。

但是你自己呢?比如说,

考试作弊。< /p>

有些


同学可能认为,

考试作弊跟人的品质没有直接关系,< /p>

就是偶尔考试作弊,

这只是一个细节嘛。


但是细节决定成败 ,

如果你细节中做不到法律人应该遵守的道德,

你不能成为很好的法律人。


所以,

考试作弊是法律人的一个敌人,当你想作弊,或者已经将想法付之实施的 时候,

很遗


憾,你失去了做法律人的基本资格。



刚才王轶副院长说我们在四年的大学生活中至少要谈一次恋爱,乔鹏书记说一次还不

< br>够,

何家弘老师也在新生开学典礼上说大学期间要谈几次恋爱。

我们要用法 律人的思维方式


来思考这几位老师关于谈恋爱的问题的看法。

老师让我们 谈恋爱,

这是一个充满理念的、


律智慧的,

< p>也是训练你们法律人素养的一种价值的引导,

不是一个具体的谈恋爱次数的引导


人大法律人有一种让别人感觉不到的很难理解的气质,

我把它称作人大法律人的气质。

一看


这个学生,

就知道是人大法学院的学生,

< p>当记者说这个法学院的毕业生,

或者在法庭上说这


样一个辩护给整个 法律丢脸了,

我会很有信心的说,

这个人肯定不是人大法律人,

肯 定不是


我们人大法学院的毕业生。

因为在四年的法学院教育当中,

我们给同学们灌输的首先不是知


识,而是培养法律人的一种理念,法律人的人文 情怀,所以,我们有这个自信。尽管我们现


在有个统计,

媒体上公开的政 法部门的腐败案件当中,

人大法学院的毕业生也有,

但是很少,

< br>我曾经很自豪的说过没有,

但最近有了。

昨天我参加最高法院中央政法委的 会议,

周永康同


志讲话当中特别提到了这个问题,

他说,

七名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于腐败问题判刑;


名省检 察院检察长,

由于腐败、

受贿而判刑,

他说这样怎么能让老百姓相 信法律呢?省高级


人民法院的院长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二级大法官,

全国有三十多个省,

七个省高级法院


的院长被判刑,

也就 是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这些最神圣的法律公平正义的实现

< p>
者,正义的最后一个堡垒,都失去了正义,失去了公平,失去了社会的信任,那我们一般的


老百姓怎么能相信法律。

所以我们要特别强调法律人伦理培养的重要性。

他当上了省高级法


院的院长,

当上了最高法院的副院长,

他的法律业务肯定是全国最好的,

但是却没有这样一


种职业的基本 道德。

所以我们人大法学院的学生,

从现在开始,在你的生活当中,

都要做好


成为一个合格法律人的准备,

细节的错误也不要原谅自己,< /p>

就算是很小的细节。

同宿舍同学


四年的关系,

班里的班委会的活动,

包括班干部的选举,

专业的学习当中,

老 师的沟通当中,


包括谈恋爱,都一定要表现人大法律人的气质。我们第一次谈恋爱不一定 谈成功,事实上,


很少是第一次成功的,可能要谈第二个,

第三个,

但是你也要表现出人大法律人的气质,分


手有不同的方式,

最 不符合法律人精神的分手方式,

就是分手后相互埋怨,

甚至相互骂对方,


说这个人怎么怎么差。两人曾经谈过恋爱,有过美好的回忆,

两人都要珍惜,分手 也要做到


符合人大法律人精神的分手,

这有可能是人生中的一个细节,< /p>

一个经历,

但你也要从中学会


法律的一种规则,

< p>一种基本道德。

所以在人生的一些事情当中,

我希望大家像人大法律人那


样处理问题,表现你人大法律人的气质。



第三点,

所有法律人都要坚持的原则就是一定要树立规则意识,

要成为法律人,

我 们要


遵守规则,一切要按照规则办事。

29

年之前,我刚 上大学本科一年级,当时有很多期待,


很多梦想,也有很多困惑。

29< /p>

年过去了,回顾我的大学一年级的生活,我认为我获得的最


重要的知识便是 法律人要按照规则办事。

如果你不愿意遵守规则,

或是不擅长遵守规则,


利益发生冲突,

放弃规则的时候,

你也不能成为 人大法律人。

这个规则既包括国家生活中的


规则,也包括社会规则、学校 的规则、院里的规则以及班级的规则。比如,有些同学不交学


费,

财务处 归责于法学院,冻结法学院

180

多万元。学生上学是有协议的,

一个学期交多少


学费,

都是有规则的。

生活确实有困难的 ,

按照学校的规定申请,

法学院会想办法解决问题,


但是 有些同学,

不是生活上的困难,

而是没有规则的意识。

如果这样一 个规则协议都不遵守,


怎么培养一个法律人的精神呢?另外,

有些同学维 护自己的权利时采取的方式,

也不具有法


律人的规则意识。

我希望我们的同学能够争取自己的利益,

对学校、

学院一些不合理的规定


提出自己的批评建议,

但是我们权利的需求、

我们的批评建议,

还是要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


不仅实现权利的目的要正当,

实现目的的手段也要具有正当性。

如果只是目的具有正当性


而不考虑手段,

那这不是一个法律的 规则。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曾经提出来一个地方性


的法规,

规定硕士以 上学位的夫妻可以生第二胎。

因为广东省经济比较发达,

且外地来的农

< p>
民生的小孩多,

而广东本地人,

要么不愿意生,

要么 只能生一个。

他们担心,

在几十年之后,


由于独生子女政 策,广东的人口素质会受影响。所以他们希望高学历的夫妻可以生第二胎,


并且准备写进 地方性法规。

这个事件就体现了法律意识的淡薄,

中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


平等,

特别谈及不分文化程度,

不问性别。这样的一个地方性 法规不能规定因为学历高,可


以生两个孩子,

而学历低的只能生一个孩子 。

这种作法是把人做了一个分类,

是直接违反了


法律精神 的。

因此,

制定一项具体的法律、

规则时,

也要遵 守国家的法律,

遵守宪法的精神。


没有这种精神,没有这种规则的遵守意 识,做出的决定可能就是不合法律的。



我跟本科生上课也举过这个例子。比如,< /p>

能否制定这样的规则:考试当中,两个半小时


的考试,一律不能上洗手间, 目的是防止考试作弊,维持考场秩序。黑龙江省曾经出现过,


全省的外语职称考试中,< /p>

规定期间不能上洗手间。

有个女生举手,

举了大概二十次。老师边< /p>


说,让你上洗手间,

那你就是破坏了规则。你只有一种选择可以上洗手间,

但你明年来参加


考试。

这个女同学已经花了一年时间准备 ,

她不可能选择这个方式。

那个女同学是很有智慧


的,既 然规则如此规定,

那就用智慧来解决这个问题。考场是在小学生的教室里边。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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