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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细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
促进创新人
才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培养机制
< br>改革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做以下规定:
成立奖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文跃
组员:李国、魏宝君、郭继明、王玉斗、胡松青、于剑锋、付红斐
一、奖学金评定原则:
坚持引导和教育学生“
以学习为中心,走全面发展之路”的方针,培养学生的
优良作风和学术进取精神。
二、奖学金评定范围:
面向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按照
学校下达的奖学金标准及比例,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
确定奖助研究生名
< p>单,享受学校按年度提供的研究生奖学金。
三、奖学金评定办法:
1
、
奖学金评定按照学校《中国石油大 学
(
华东
)
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 p>执行;
2
、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步骤和条件:
A
研究生一年级基本奖学金评定办法:
(
1
)按照学校下达的奖学金标准及比例,按照综合排名的方法;
(
2
)优秀生源奖学金评定办法
执行学校政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入学成绩
<
/p>
排名在前
10%
以内的统考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享受优秀 生源专项奖学金,奖
励标准为
2000
元
/
年。
(
3
)基本奖学金评定办法
按照学科专业进行,各等级人数在院属各专业间平衡。
A
研究生一年级基本奖学金评定办法
< br>一等奖人数:各专业录取人数
10%
,优先保证从推免研究生中产生; p>
二等奖人数:
确保剩余推免研究生均为二等奖获得者, p>
剩余名额按照各专业
剩余人数的比例分配二等奖数量;
p>
三等奖人数:各专业减去推免人数后的
20%
;
四等奖人数:各专业减去推免人数后的
10%
。 p>
总名额确定后,进行微调。
B
研究生二年级学习奖学金评定办法
< br>综合成绩
=
学习成绩(必修课
*70%+
选 修课
*30%
)
*80%+
附加分
*20%
;
注
1
:学习 成绩中均为标准分,见附
1
,标准分计算办法;
2
:附加分赋分办法
,
见附
2
< p>,附加分赋分办法。
C
研究生三年级学习奖学金评定办法
综合成绩
=
学习成绩(第一学年)
*20%+ p>
附加分
*60%+
论文开题成绩
*20%
(
3
)违纪者取消评奖学金资格;
p>
(
4
)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其延长期内导师可视情况给予资 助,一般不享
受奖学金。
四、
本细则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在
2009
级全日制研究生及以后年级开始实施,
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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